A.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继承额如何规定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专息)可以继承。
继承人凭属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
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B. 在职职工死亡后原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当时不知道可以继承。事隔几年能否继承
开什么玩笑呀?单位没有了,社保档案在社保局,你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当地社保局查一下吧,应该有的,我的单位都倒闭了好几年了,还不是现在一样在接着交下去了嘛!别担心!要不你上网查一下也行!
C.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职工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办?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版件:权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
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
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职工死亡养老金怎么办?
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D. 职工因工死亡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问: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有两名合同制工人,一人因病死亡,一人因工死亡。他们都已按国家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这笔钱如何处理?答:国务院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1991年、1995年;@1997年发了多个文件,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决定就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贯彻国务院的文件,原劳动部发布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地区,职工退休前死亡或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上个人缴费存储余额的本息之和,由死者有继承权的亲属继承。这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措施,既然由国务院以国发[1997]26号文发布(国发[1995]6号文也提到),尽管冠上“企业”才能执行的适用范围,其原则对机关、事业(非企业化管理)单位也应有效。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的中央主管部门,对这些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是否社会统筹尚无定论,但国家已有对这些单位中的合同制工人必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规定。既然这样,这笔缴费不论缴到哪里(本单位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我认为,都应该按国发[1997]26号文的规定,把个人缴费并记入个人账户的本息之和,返还给死者有继承权的亲属;个人缴费但没有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不得返还,这样,就和适用于企业职工的返还办法一致了。不知道这些职工的缴费、记入账户等手续,你们是否都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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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死亡后养老保险的继承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
F. 单位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死亡后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G.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能否继承如何计算继承额继承额如何支付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H.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继承额如何规定
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数额为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全部余额。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