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民生山西社保卡中查到了养老待遇明细,那个总额就是退休金的数额吗
对,一点不错。
2. 太原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近日,随着退休职工调整养老金办法的出台,太原数十万企业退休职工喜出望外。但究竟自己能涨多少钱,怎样计算,却是许多人不知的。据了解,关于养老金标准和计发办法全国各地因标准不同,会有不同的结果。
根据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6】275号)以及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退休后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改革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计算公式:
(一)并政发【1998】104号文件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牞计算到月) 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折算的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当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缴费起始年历年本人缴费工资分别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缴费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求出每年缴费指数,与本人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指数和相加后(视同缴费年限每年的缴费指数均按1.0确定)除以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得出平均指数,再乘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并政发【1998】104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并政发【2007】2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按第(一)款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1、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按11%比例 (2006年1月1日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职工按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3%
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实行个人缴费前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折算工龄,但折算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折算工龄作为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视同缴费年限。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当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缴费起始年历年本人缴费工资分别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缴费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求出每年指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得出平均指数,再乘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调节金:
2006年调节金为96元,2007年为72元,2008年为48元,2009年为24元,2010年以后(含2010年)取消调节金。
(三)设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过渡期。具体办法按并政发【2007】2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并政发【2007】28号文件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本通知计发基础养老金时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计算。
二、并政发【2007】28文件实施后,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不具备退休条件,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
退职生活费计算公式:
退职生活费=(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40%+个人账户养老金
职工办理退职手续时年龄不满4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一律按40周岁计发月数取值。
退职生活费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老办法为晋劳社养【2002】361号规定的办法),新老办法实行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办法按并政发【2007】28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过渡办法执行。
三、并政发【2007】28号文件实施前事业单位已转制为企业的,实施后对转制过渡期内,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并政发【2007】2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按并政发【2007】28号文件规定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后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转制时按原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其差额部分仍按原规定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涉及基本养老金计发其他有关问题,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办法执行。
3. 山西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退休金有计算公式的,看一下就知道了。
退休前前一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4. 2016山西退休养老金太原市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2016年山西太远城镇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度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法律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06〕32号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1月1日起,按下列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1998)21号,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计算到月)发给1%.
在计算基础养老金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均按1.0确定。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意见》实施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过渡系数调整为1.3%,调节金从2006年1月起,在原来120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减24元,直至取消。
过渡性养老金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5. 山西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性养老金、缴费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按月发给: (一)社会性养老金以当地上年末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21%计发;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22%计发;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23%计发;满25年不满30年的按24%计发;满30年以上的按25%计发。 (二)缴费性养老金以工作人员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每满一年,按1.3%计发。计发年限最高不超40年。 (三)个人帐户养老金以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80计发。 随着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滚动积累,逐步降低缴费性养老金计发比例。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本规定施行时本人工资总额的3%乘以原工作年限再乘以12计算予以补贴(不计息,不继承,不随个人帐户转移),与本规定施行后个人帐户内基本养老金合并计发。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获得劳动模范等称号或重大贡献奖励者,由奖励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不另外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离)休的人员,仍享受原规定的养老待遇。 本规定施行后离休的人员,仍按国家离休政策享受待遇。 退职人员仍按原渠道享受退职待遇。 第二十三条 按本规定计发的养老金低于晋政发[1994]4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标准补贴,但非因缴费年限所应享受的部分不予补贴。 第二十四条 单位补充养老保险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可根据本人意愿在退休时一次性或按月发给。 一次性发给的,须将本金和利息一次付清。 按月发给的,计发办法与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相同。 第二十五条 退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或暂时丧失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权利: (一)服刑期间; (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包含的其他待遇,仍由原渠道按国家规定执行。 晋劳社养[2003]160号 四、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问题 在国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职)金计发办法原则上不变,离退休(职)人员仍享受原规定的养老待遇。实行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除按照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用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外,同时加发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由企业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计发待遇时,原企业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处理仍按晋劳社养[2001]26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改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
6.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计算退休金是一个很复杂的公式,社保的专业人员都有太会算,更不用说网上了,
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吧。
与工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帐户储存额多少有关。
7. 山西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计算办法
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省统一,其中参保单位%,个人8%;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
山西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其中,省直管单位的缴费比例是,单位6.5%,在职职工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差异,最高为6.8%,最低为6%。
山西省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山西省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1%缴纳,个人不缴费。省直管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
山西省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特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各级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体由各级统筹地区确定。
社保缴费多少与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都有关
值得关注的是,社保缴费多少,不仅与社保缴费比例高低相关,还与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因为社保缴费等于社保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的乘积。这就意味着,在当前社保缴费比例不变的前提下,缴费基数上涨必然带来社保缴费数额的上涨。
社保缴费基数又如何确定?省人社厅规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这就意味着,通常情况下,去年你的工资涨了,今年你的社保缴费便会涨。”省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处处长姚振义介绍,“你的工资年年涨,社保缴费自然也年年涨,当然,社保待遇会更好。比如养老保险,缴费越多,将来领得越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省已实施“五险统征”。这样,企业职工应当参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共五种社会保险费一并征收,杜绝以往企业只选择养老保险等一两种保险参保的情况,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保缴费基数为个人工资有“保底线”也有“封顶线”
目前,我省社保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脑、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社保权益,包括社保缴费基数等。“为什么我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工资不一样?”省城市民李女士在一家企业工作,她每月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却是2320元。
这是因为,社保费虽然是以个人工资为基础缴纳的,但缴费并不是没有限制,它有“保底线”和“封顶线”。省人社厅明确,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职工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职工缴费基数。这就意味着,2015年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一定会在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这个“保底线”至300%这个“封顶线”之间。
本信息来源于省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处处长姚振义的对外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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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山西养老金上调细则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此次调整是针对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据希财君了解山西省新增的养老金会在7月1日前一次性补发1-6月的差额。其调整方案如下: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1元。2、挂钩调整(1)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月;以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1元;以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3、倾斜调整(1)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分别增加37元、40元、44元。(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每月增加10元;(3)向企退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后养老金未达3303元/月,按3303补齐。
法律依据:《2021年山西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山西养老金将调整的计算方法》 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9. 山西职工养老保险计算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16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4975元,由此确定的2017年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298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4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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