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全国2013年企业养老金调整方案只差黑龙江未出台呢
总算出台了:
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3〕33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直接管理的有关单位:
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对今年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非常重视,态度鲜明地指出要把逐步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问题作为逐步增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加以研究。目前我省确实存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基础偏低、赡养率高、基金支付压力大等实际困难,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政策还存在制约因素。因此,这次调整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结合我省实际,尽最大努力提高调整幅度,同时在普惠原则的基础上按国家规定兼顾各个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时间
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1、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增加142元/月;
2、2012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其他参保人员,增加112元/月;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其他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其中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缴费超过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二)特殊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5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4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30元/月。
3、经普遍调整和符合70周岁以上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后,正高职和副高职基本养老金分别以4615元/月和3530元/月为上限,低于上述标准的,正高最高再调整450元/月,副高最高再调整350元/月。
以上三项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调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标准最高的特殊调整政策。
4、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以及其他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月。
5、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再增加60元/月;年满80周岁以上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再增加80元/月。
6、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列支渠道
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几点要求
(一)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网上调整。省社保局接到调整文件后,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经办机构按文件规定标准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进行确认起动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二)没有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平台的大庆油田社保中心、省农垦总局社保局和省森工总局社保局,参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应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和省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自行调整。
(三)基本养老金网上调整完成后,省社保局及时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在7月2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见附件)。
(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搞好协作,确保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补发到位。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特别要对各类享受倾斜政策人员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各市(地)、县(市)要成立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研究宣讲政策,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3年6月19日
B. 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黑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2021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21年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二、定额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向老革命倾斜
2、向老职工倾斜
3、向高龄老人倾斜
4、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5、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法律依据】:2020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新消息 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
2020年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新消息 2020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解读 黑龙江2020年退休职工涨工资新消息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黑龙江省已连续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从2005年的每月人均550余元,上涨至今年的2500余元,增长了3.5倍。这是日前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C. 黑龙江养老金查询
http://www.hl.lss.gov.cn/hljsyb/
输入:
社会保障号:
姓名:
个人编号:
查询密码:
提示:社会保障号即公民身份证号,查询初始密码1234与社会医疗保险卡密码非同一密码。用户登录后,须修改初始密码并再次以新密码登录成功后方可查询本人信息。
D. 黑龙江省《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所说以上三项,具体指哪三项
就是指这三项: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5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4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30元/月。
3、经普遍调整和符合70周岁以上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后,正高职和副高职基本养老金分别以4615元/月和3530元/月为上限,低于上述标准的,正高最高再调整450元/月,副高最高再调整350元/月。
E. 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黑龙江是我国最北端及陆地最东端的升级行政区,其辖区面积大,位居全国第6位。最近我国各地陆续公布了养老金调整细则,那么2021年黑龙江养老金怎么涨?调整方案公布了吗?如果你也想知道的话,不妨和希财君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一、2021年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了吗?
据希财君了解,目前我国已有15个地区公布了养老金调整方案,分别是上海、陕西、宁夏、河南、河北、江苏、内蒙古、天津、甘肃、新疆、辽宁、安徽、北京、湖南、江西。
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暂时还未公布,但是,今年全国各地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时间大大提前,很多地区都提前了一个月,并且国家人社部还明确要求要在7月1日之前将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到位。因此今年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细则大概率也会在6月公布,并且还可能先补发养老金,后公布调整方案,各位退休人员多多关注发放养老金因银行卡或社保卡的信息。
二、2021年黑龙江养老金怎么涨?
目前15个已公布方案的地区中,有14个依旧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的相结合的方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只有上海地区有所改变,将双钩挂改为了单挂勾。今年黑龙江省养老金也会按照三种调整方式详结合的办法调整养老金,其调整幅度在4.5%左右。
关于2021年黑龙江养老金怎么涨、2021年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了吗的问题就解答到这里了,今年7月1日之前黑龙江的退休人员也将领到补发的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F. 黑龙江省的基本养老金是什么标准
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新方法里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三部分组成。那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是什么,基本养老金多少钱呢?
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是什么?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基本养老金多少钱?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基本养老金多少钱,与购买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大小有关。缴费的基数大,缴费的时间长,退休时养老金会多,反之就少。
由于每个人每个时段的缴费数量不一,因此养老金的计算按“分段计算、综合结算”原则处理。例如:按理论计算,小编到时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的本息有×40%=元,÷139=823元。
G. 黑龙江社保养老金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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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退休人员是会上调养老金的!
人社部与财政部已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将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黑龙江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地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其中上海市人社局已于4月26日发布消息,全市从2017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原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5月5日发放到位。
H. 黑龙江养老保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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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7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当前,黑龙江省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发布,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I. 黑龙江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并结合我省目前存在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基础偏低、赡养率高、基金支付压力大等现状,我省将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据了解,本次调整,我省将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提高调整幅度。
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五七工”、“家属工”等),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普遍调整
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每月增加142元;
2012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其他参保人员,每月增加112元;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5元,其他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其中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缴费超过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特殊调整
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50元/月;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40元/月;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30元/月;
经普遍调整和符合70周岁以上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后,正高职和副高职基本养老金分别以4615元/月和3530元/月为上限,低于上述标准的,正高最高再调整450元/月,副高最高再调整350元/月。以上三项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调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标准最高的特殊调整政策。
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以及其他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月;
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再增加60元/月;
80周岁以上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再增加80元/月;
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