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养老保险断交的部分可以补交吗
养老保险断交的部分可以补交,也可以不用补交,只要交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账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账: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继续计息。
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因此,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❷ 养老保险断交1年后可否补交
没有影响
社保补交
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
医疗保险要缴纳20年才能报销,养老保险要缴纳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1、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把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补齐.
2、社保中断以后再入保险,也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写出放弃申请,存入档案,就可以不补缴了,但中间间断的时间比计算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是待遇有应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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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养老保险中断之后,能否补交又如何补交
我们在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为两大险种。虽然社会保险是累计计算年限的,但是如果产生了中断缴费现象,会对个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养老保险一旦产生了中断,会严重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来会亏损工龄工资。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金减额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如果一生是累计缴费的,那么应该按照其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参数计发养老金,但是如果一生累加中断了12个月就会前推用上一年的社平工资计算。 补办养老保险的办法: 1、如果你档案在人才或者职介存档机构,那么你补缴保险应与存档部门协商是否可以补缴。 2、如果你档案不在存档机构而在街道应看以下操作: 1)带着户口本、一寸近照一张到街道办理求职证手续。 2)拿着求职证到人存或者存档机构办理招工手续,然后再带着招工表到街道来办理提档手续。 3)带着从街道提出的档案和钱(每年3000多元)转到办招工表的存档机构办理上保险的手续。 注:1.在北京如果档案在街道一直存放,那么存放阶段的保险是无法补缴的,只能从你把档案转到存档机构缴纳费用才以计算你的缴费年限。 2.,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❹ 漏缴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可以的。养老保险如果断交,个人也可补缴,不过有一定限制。
1、如果养老保险出现中断缴费的情况,需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只要年龄在劳动年龄内都可以进行补缴,男性的劳动年龄限制是60岁,女性是50岁。如果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就不可以申请补缴了。
2、参保人需携带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目前我国对于养老保险能不能补交的问题。
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在任何时候,都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缴纳的,这样在使用保险的时候,才能够为自己未来的老年服务。
3、参保人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如果申请补缴后继续缴纳,可以接续计算。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因各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中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的,视为欠缴。
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在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这段时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4)自愿断交养老保险后能否补交扩展阅读: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25.职工退休后,其个人帐户缴费情况停止记录,个人帐户在按月支付离退休金(含以后年度调整增加的部分)后的余额部分继续计息。利息计算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离退休人员个人帐户余额生成的利息在每个支付年度结束后按年度计算(支付年度内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相同时适用此方法)。年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个人帐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帐利率+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帐利率×1.083×1/2
个人帐户年终余额=个人帐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年利息
方法二:月积数法。即离退休人员个人帐户余额生成的利息在每个支付年度内按月计算(支付年度内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不同时适用此方法)。年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个人帐户年初余额×本年记帐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
本年度支付月积数=∑〔n月份支付额×(12-n+1)〕
(n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且1≤n≤12)
26.当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出现上述情况时,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封存其个人帐户档案。
2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8.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29.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