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单位破产,养老保险已经交够15年,以后不想交了,不知道退休后能领到退休金吗
可以.
1.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退休后其个人帐户的余额一次性退还个人.
3.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4.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5.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㈡ 企业破产后员工的养老保险怎么补缴
破产企业职工从破产之日起转为灵活就业形式,缴费比例从单位的28%降为20%,需要个人到本地社保部门办理接续手续,以后每年自己去缴费
㈢ 单位未破产无资金,职工的养老保险未交怎么办
养老保险未交处理办法如下:
:1:首先你要去过劳动局进行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2: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给付安置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安置费标准,对不同工龄的破产企业职工有所区别。破产企业职工在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且自谋职业的,即为在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救济。
3: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安置职工仍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
㈣ 企业破产欠缴养老保险
1、不合法,保险金应由企业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划扣。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纳的部分由企业在工资中代扣代缴,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立即申请仲裁。
3、企业宣告破产后,若你暂时确无工作,可向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但你单位欠缴2007年6月之前的失业保险,所以也应和养老保险一样从破产财产中划扣补缴。
4、以清算组为被申请人,尽快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关社会保险的劳动仲裁案件属“一裁终局”的案件,所以处理过程不再像以前那样漫长。
5、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你可书面或口头申请仲裁,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欠缴保险金的证据你手中没有,需要立案后申请仲裁委员会到相关单位调取。
不清楚的可点击http://hi..com/goldenrock2009到我博客中留言交流。
㈤ 单位没给交养老保险,自己在村交的新农保,单位破产可以要求赔偿吗
企业关闭或破产的,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交社保的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㈥ 下级单位破产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可不可以按上级单位工资补交养老保险
下级单位破产,没给工人交养老保险金,可以不可以让他的上级补交养老保险金?你问得是这样的问题吗?从你的问题表述中,可以看出来,你是从事商业生产工作,你的单位破产了,你的劳动合同也解除了,你的单位,没给你交养老保险金,而他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商务局,你的养老保险金应该由商务局替你出。我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是企业单位,而商务局是事业单位,属于公务员行列,是行政编制,因此你给商务局不是上下级关系,更不是一个行业的,因此法律上没有隶属关系。更谈不上替你交养老保险了。
㈦ 单位破产后就没交养老保险,马上到退休年龄了,可以一次性缴纳吗
不可以。如果缴费年限在十五年以上,直接办理退休。
不足十五年,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不允许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办理退休,允许你延长缴费时间继续缴费,直到满足十五年为止。
㈧ 以前的单位倒闭了,没给交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补交吗
原单位倒闭,如果想补缴养老保险估计会比较困难,建议咨询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