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新政策养老金如何补交
具体如下:
1、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2、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3、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4、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1)欠养老金新规扩展阅读
关于领取养老金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参考资料:网络:养老金)
B. 养老金冻结抵债新规定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在发放给之前,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即不能直接扣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在上海,退休人员因债务纠纷,法院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代为扣留部分养老金抵缴债务,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法院向区县社保中心下达相关文书;
2、法院要与当事人签定代扣协议,告知当事人;
3、保证代扣后当事人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养老金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C. 养老金补缴新政策是什么
养老金补缴新政策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交费到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D. 公司拖欠八年的养老保险在2020年新规后还能给补交吗
单位补交养老保险,不管是社保新规还是原来的规定,都没有堵死这条路。只是新规出台后,要求更严格了。比如,补交三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必须提供法院或劳动仲裁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部分省份出台新规,是为了避免企业突击缴费、突击补交的现象。有的省份对于养老保险的补缴,还是比较宽松,只要补交时交了利息滞纳金,都行。
所以,对于个案的问题,最好去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处。
希望采纳。
E. 2021年养老金冻结抵债新规定是真实的吗
摘要 养老金具有银行存款的性质,并享有与银行存款相同的法律保护。当前有直接支持保护银行帐户和存款信息的法规和法律。
F. 养老保险2020年新规是怎样的
据统计,目前广东、内蒙古、重庆、天津等省市已公布了2020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涨”。广东规定,对缴满15年的参保人增加基础养老金;内蒙古则规定对各缴费档次给予补贴;重庆对6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增加基础养老金,其他省份都有先后的上涨。
但是要注意,国家对养老保险设置了门槛,只要达到条件,就能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通常情况下,只有养老保险缴满15年,才具备领取退休金的条件。
一是按年补足。有些人会出现没交满15年的情况,一般是因为在退休之前,没有在意自己的社保是否有断交,缺交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只要将缺的社保的年限补缴上就好,补交完之后就可以去相关部门,或者企业办理退休手续了,这样你就能在你退休年龄生日过后的第二个月领到你的养老金。
二是延迟退休时间。但是有些人的社保是没办法补缴的,这种情况你就只能延迟退休,延迟退休就是说,每年继续缴纳社保费用,之前比如你已经交了10年了,那就需要延迟5年退休,再交满5年的社保,补满15年的年限,这样你才有能领取养老金。
三是转居民养老保险。对以上都不满足的朋友来说,可以转为居民养老保险后,缴纳的费用要低些,不过多缴多得,缴纳的少也就意味着退休养老金要少,利弊还要自己自身权衡。
四是对特定人群一次性补齐。包含3类,未缴纳社保且在1961年-1982年下乡过的知青;2011年前就已经退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2011年参加过社保的本地户籍人员,这一类要求女性满60岁,男性满65岁。
G. 养老保险2019新规交不满15年,不能一次性补交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可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有以下处理办法:
(1)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H. 个人补交养老金有什么新政策
朋友你好!个人补交养老金新政策具体如下:
1、参保人员缴费回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答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2、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3、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4、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I. 企业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怎么办
国有企业破产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对其拖欠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职工的社保和工资是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J. 2019养老保险补缴新规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补缴基数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三、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四、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