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年退休最新规定,退休后的养养老金怎么算
2008年丹东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措施和标准如下:
一个退休的(岗位)谁符合缴费年限的国家,省规定(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类型的转换年的)每个全年(不足一年按年度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元的人。
二,退休(后)谁符合下列条件的,将下列标准后增加的养老金。
1,与退休老工人谁参加劳动保险工作的创始文件前行[1983] 3号的规定,每月增加每人85元。
2,1953于12月31日参加离退休人员的工作,每月增加每人75元。
3,195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退休,每月同比增长70%的人工作后。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每人65元。
4,2006年1月1日之间,以2007年12月31退休人员,增加了每人每月3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每人25元。
三,谁符合下列条件的,将下列标准后增加的养老金。
1,退休高级科技人员与积极的,每月增加60元每人;副教授(含高级技师)退休科学家,每月同比增长50%的人。
2,前商人退休人员,按以上,相当于调整后的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2007年12月31日,年龄至少70岁(含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上调20元每人。
四,2004年由BMA发[2003] 15号,辽BMA发[2004] 3号到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人均上调50元,每月增加了辞职40每人每月元。
五,当煤炭行业在1982年,1983名职员的煤炭工人提前退休的Word文档[1982] 942号批准,按法定退休年龄,以确定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的数量的条件。
六,退休(岗位)的人员(不含2004年农垦参保退休[文章]职员)退休金的调整后调整后未达到全市平均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50%的席位,弥补城市的平均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50%。
这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体现了党和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的政府,以确保一月底之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送到手上,采取先按照标准推进全省陆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多退少补的方式实施的规定,按照时限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 2013年买养老什么时候可以退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内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容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按照相关规定,中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 2013年养老保险年龄55岁,新政策出台后,2013年买的保险按那年算
退休年龄按照最新的规定算,养老保险要交够15年退休后才能领取。
2015年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
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条件依然执行国务院《关于个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 谁告诉我2013年农村最新养老保险的规定,在线等。
新农保没有变化,还是原来的政策,虽然各地的略有不同,但大的政策是一样。发一下国家的政策你看下吧。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5. 2013年养老保险缴纳多少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 100 元、200 元、 300 元、400 元、500 元 5 个档次。
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 费档次。
个人缴费:
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单位缴费:
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帐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帐问题。
6. 2013年的养老保险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缴纳养老保险,凡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必须要缴纳,是法定强制性的,中间断档的,应该补缴,否则要收取滞纳金,如同纳税一样,缴费最低是15年,但是缴满15年没到退休年龄的,也必须要缴纳到退休年龄,除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外,都可以自愿,可以补缴也可以不补缴,反正缴满15年以上,就可以了,当然也可以继续缴纳,是随你自愿的,
7. 2013年让交养老保险16年可以补交吗
养老复保险中断的可以自制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忙处理,直接找人事处理就行。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8. 山西省太原市城镇居民没有上过养老保险该怎么交2013年山西有新政策吗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1〕20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城镇居民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起实现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四、基金筹集城镇居民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现设定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和缴费补贴(入口补)两部分。1.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缴费补贴(入口补):市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贴;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分别给予缴100元补20元、缴200元补25元、缴300元补30元、缴400元补35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40元补贴。城镇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县(市、区)政府可制定长缴多得的鼓励政策,积极引导中青年城镇居民参保。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五、建立个人账户县(市、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分项目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及调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中央财政每人每月支付55元,市级财政每人每月支付10元。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其他参保人养老金支付。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