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4月12日,从财政部官网获悉,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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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免税的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回发[2017]59号)(以下答简称59号文),明确支持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由于文件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方向,一出台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两大看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个人税收递延
59号文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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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业养老保险已经获得政策支持
据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趋回加大,答近日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发挥商业养老保险机构长期投资者作用。
据悉未来相关部门将有序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全球市场,加快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给予支持。
4. 有什么商业养老保险
1、传统型养老险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确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约定相应的额度领取,通常来说,其预定利率是确定的,一般在2.0%-2.4%。
2、分红型养老险
分红型养老通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1.5%-2.0%。分红险除固定的最低回报外,每年还有不确定的红利获得。
3、万能型寿险
万能型寿险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进入个人投资账户,有保底收益,一般在1.75%-2.5%,有的与银行一年期定期税后利率挂钩。除了必须满足约定的最低收益外,还有不确定的“额外收益”。
4、投资连结保险
一种基金,一种长期投资产品,设有不同风险类型的账户,与不同投资品种的收益挂钩。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由全部客户自负。
(4)试点商业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1、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优势,遵循依法合规、稳健安全原则,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积极兴办养老社区以及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
为相关机构研发生产老年用品提供支持,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试点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服务。探索商业保险机构与各类养老机构合作模式,发展适应养老机构经营管理风险要求的综合责任保险,提升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和稳健性。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人短期托养和文体休闲活动机构的责任保险。
3、建立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
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健全养老、康复、护理、医疗等服务保障体系。
5.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来了,你能省多少税
1.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专保费准予在申报属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2.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征税。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商业养老金。
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6. 商业养老保险将迎政策红利
据了解,此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多项措施。会议认为,加快发展商业养专老保险,可以完属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养老保障需求。
会议确定,一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个人和家庭提供差异化养老保障,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长期护理等养老保险,建立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二是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可靠运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兴办养老机构。三是落实好国家支持保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切实防控风险。
6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将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再次让市场期待这项红利是否不久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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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何时开始试点
据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要求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并给出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好国家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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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新政
据报道,中国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泰康养老、新华人寿、平安养老、太平养老陆续在今天签发了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保单,这意味着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在上海,C919大飞机首飞机长蔡俊成为首张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的保单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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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何时开始试点
据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要求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并给出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好国家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相关的负责人表示目前税延养老险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示范条款,税延保险制度框架和信息平台建设也基本就绪。监管部门将对保险公司经营税延养老险的资质提出严格要求,下一步将开始进行试点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