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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赡养老人宣传

发布时间:2022-01-11 16:06:47

Ⅰ 当前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几点思考

我国婚姻法第抄二十一条规定袭: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这种赡养义务,是不会考虑子女性别差异的,只要是子女,都要应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虽然农村有养儿防老之说,但从法律上讲,儿子与女儿都要对老人尽赡养义务.
至于谈到的赔偿费用问题,由于死者没有成家,也就没有配偶与子女,因此,该赔偿款应当由老太太获得.由于这部分赔偿款已经是老太太的个人财产,那么无论她怎么处分,将钱给谁都是可以的.钱由谁来代管,老人也可自己决定的.
子女对老人进行赡养,是因为老人曾经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这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是一种法定义务,并不存在公不公平的问题啊.
不能说老人将财产给某一子女,那么其他子女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从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Ⅱ 如何在村里开展赡养老人宣传和教育

第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目前农村老年人所遇到的养老、医疗等各种问题,都与农村经济的落后有关。农村经济发达了,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精神文化生活也会随之提高。
第二、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农村老人的保障、保险体系。在继续稳定和强化家庭养老方式和政府发放养老金的前提下,农村养老保险必须由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养老方式过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强烈冲击。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逐渐小型化、核心化,相应的家庭收入减少,赡养的能力降低,现行的农村家庭养老方式已难以承担农村养老保障的负荷。再加上就业竞争激烈,要求子女在事业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家庭养老能力。
第三、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的医疗服务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完善与发展合作医疗制度。
第四、村委会要发挥应有作用,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村委会妇女主任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应经常组织妇女们开展关于赡养老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激励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做好农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使老人活动有场所,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让老年人能有人说说话,谈谈心,消除内心的孤独与寂寞。
第五、作为年轻人,工作再忙,钱再要挣,切不可忘了家里的老人,一定要抽出时间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哪怕只回家陪他们说说话。在老人身边的子女,更应帮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和施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年人问题的高度重视。我们相信,只要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把法律要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子女都能各尽其能,农村老年人一定会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Ⅲ 现在农村又流行起了“轮流养老”,你们家是怎样赡养老人的呢

现在很多人都跑到城市里去发展了,但是很多老人过不惯城市里的生活,还是会选择留在农村,他们年纪大了,家里人也都不放心,一般都会找个在家里面的亲戚照顾着,大家一起出钱,当然了,还有就是一个月轮流照顾的“轮流养老”,我认为这样也挺好的,毕竟每个子女都有责任去赡养老人。

赡养这个问题真的特别苦恼,你想要照顾,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没有办法,我家就是这种情况,也只能采用轮流照顾的办法,要不然老人没照顾好,再把我爸妈的身体拖垮了,我这个做女儿的也会特别心疼的,都是最亲的人,舍了谁都不行。

Ⅳ 农村养老保险宣传音频

新农保试点的主要政策
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将制定有关衔接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
(二)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为适应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差异大且不稳定的特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农村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地方政府可以制定适当激励政策,引导有条件的中青年农民选择较高标准缴费、长期缴费,以提高自己将来的养老金水平。国家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集体补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村集体有责任为本村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中央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我省试点县(市、区)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所需资金由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按6:4的比例分担;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应代其缴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建立个人账户。试点县(市、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核准参保资格、办理登记、核定缴费,由新农保经办机构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实账管理,记录终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人可以向经办机构或代办银行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四)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和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支付;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是家庭养老传统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新农保政策中的体现。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如中断缴费,补缴中断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如累计缴费达不到15年,允许补缴,但不享受缴费补贴;不允许一次性缴费。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和医疗条件不断改善,人均寿命不断延长,这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同时意味着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生活需要更长时间积累、更多资金投入,因此,农村居民尽早参加新农保,长期缴费,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补贴,个人账户会有更多的积累,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五)养老金待遇。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试点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承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继承权。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等资金,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的资金是从公共财政支出的,而且是用于参保农民个人养老保障的补贴,因此这部分余额不能继承,继续用于其它长寿老年人的养老金支付,体现社会互济原则。
(六)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老农保的地区,要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目前,一部分农村居民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等待遇,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政策,在不降低标准、不损害农村居民既得利益的原则下,妥善做好新农保与这些制度、政策的衔接工作。
在农村养老方面,要继续发挥土地、家庭、集体的积极有效作用。建立新农保制度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包括老年人的土地承包关系仍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老年人的承包地可以自己经营,可以给子女经营,如子女外出、老年人自己无力经营的,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实行新农保后,农村老年人有了最低的保障,但子女仍要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七)管理与监督。新农保基金是农村居民的“养命钱”,要把确保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是政府补贴、个人缴费还是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新农保各项养老金待遇均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新农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经费支出标准合理安排,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提取。全国统一的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在此之前,试点县(市、区)要按照国家现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新农保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新农保基金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保证领取养老金人数的精确管理和动态管理,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提供和核对农村居民户籍、年龄、家庭关系等相关数据信息。试点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通过群众监督,纠正和防止伪造年龄、冒领待遇等行为。
(八)经办服务。试点县(市、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乡镇等基层组织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调整,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务。
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应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逐年确认缴费档次。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待遇,由本人提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每年对待遇领取条件和标准进行核定。行政村可以指定人员为村民代办参保或申领手续,但必须经当事人签章确认,且不得收取任何手续费。乡镇经办机构会同公安派出所审核参保、领取人的户籍、年龄、生存等情况,县级经办机构核定,并发给参保人参保缴费证明(证、卡)。
新农保经办机构和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和业务数据,并及时按要求报送其他材料。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逐步实现省级集中数据管理。在信息化管理初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要同时建立。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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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农村能主动赡养老人的子女并不多,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存在是与很多方面原因有关的,例如子女的压力大或者子女压根没想着赡养老人等多方面原因。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生活质量也大大提高了。然而,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的是,在农村仍然有许多不孝的孩子。这些人不愿意在老年人身上投资太多。这是目前社会上的普遍现象。

还有一些孩子,他们的生活压力相对较高,他们的孩子刚刚结婚,所以他们更看重钱。因此,孩子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没有钱,自然不能赡养老人。这些都是自私的做法。缺乏道德。众所周知,社会对金钱着迷,所以很多人一年到头都在外面工作。当他们吃饱喝足的时候,他们不想担心他们的老父母。主要原因是社会上普遍缺乏道德,每个人都太物质化了,所以孝道成了朋友圈子里的鸡汤。

Ⅵ 赡养老人典范的宣传报道

百姓人生有的哦(可以看看)
30年赡养5位长辈成佳话
虽然和几位长辈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在漫长的30年岁月里,深州市东安庄乡清辉头村民张计香竭尽孝道,让他们安度晚年,用爱弹奏出一曲动人的敬老爱老之歌,成为三里五乡的佳话。

养父母疼爱有加的日子

51年前,深州市东安庄乡清辉头村无儿无女的张西阁夫妇领养了一个婴儿,他就是张计香。

那时张西阁在北京工作,每次回到老家,张西阁总会给年幼的张计香买回有趣的儿童读物和玩具。养父母的疼爱使张计香享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快乐。

在养父母的操持下,20岁那一年,张计香与善良淳朴的农村姑娘张凤菊喜结良缘,不久,张西阁也退休回到了深州老家,一家人过着温馨、和睦的生活。

张计香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孝子,夫妻两人把父母的饮食起居安排得井井有条:早晨,张计香会陪同养父母一起遛弯;中午,张凤菊会给双亲做一手可口的饭菜;傍晚,一家人围坐在一起笑谈村庄的趣闻轶事……

把多病的叔婶接到家中

1983年春,张计香74岁的养母突发脑溢血去世了。这年夏天,二叔张西品家的房子因年久失修多处漏雨。二叔没有孩子,看到叔叔、婶婶体弱多病,他干脆把二老接到自家的小院里奉养起来。

父亲爱吃饺子,二叔爱吃面条,张计香总是想方设法照顾长辈的口味。逢年过节,张计香总会给3位长辈添置新衣、改善伙食。

1985年秋天,婶婶患上了脑血栓,半身不遂,在8个多月的时间里,张计香不嫌脏,不嫌累,像对待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婶婶,直到婶婶去世。

二婶去世后,张西阁、张西品弟兄二人白天在一起吃饭,晚上在一个炕上睡觉,日子过得倒也舒心。两位老人怕冷,张计香夫妻每年冬天都会早早地为他们生好火炕、做好御冬的棉衣。10个春秋匆匆消逝,1996年临近除夕,82岁的张西阁因心脏病突发住进了医院,张计香衣不解带地在病床前服侍老人,一周后老人走了,张计香也消瘦了许多。

把单身的舅舅也接进了家

养父去世后,二叔脸上也没有了往日的笑容。为了让叔叔有个伴,也为了照顾单身一人的舅舅,张计香把73岁的舅舅孟玉曙也接到了自家的小院里。

2001年,84岁的张西品含笑离开了人世。村民何小忙说:“张计香的二叔活了84岁,这多亏了计香两口子的精心伺候啊!计香这孩子特孝顺,亲生儿子也不过如此啊!”

去年夏天,84岁的孟玉曙老人患了脑血栓,张计香夫妻侍奉老人比往日更精心了,一口一口地给老人喂饭,接屎接尿,从没有嫌弃过。老人脾气很倔,加上生病了心情受影响,有时也会跟两人发点小脾气,但张计香夫妻不气不恼,坚持为老人洗衣、做饭、洗澡、换衣、拆洗被褥。

真情感动许多人

一晃30年过去了,张计香先后送走了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4位老人,他也从20岁出头的毛头小伙变成一个51岁的中年人,额角的皱纹和头顶的白发写满了人生的沧桑。张计香与5位老人之间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真情感动了许多人,他也成了三里五乡孝顺老人的典范和榜样。

Ⅶ 农村赡养老人材料怎么写

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给子女的义务,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是一样的,没有回区别。
农村有一些答赡养老人的习惯,主要是女儿一般不分财产,也不赡养父母,但是,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不断执行,女儿和儿子一样,都得赡养自己的父母,过去的女儿不分家产、也不赡养父母的习惯正在改变。
鉴于此:对农村赡养老人提出以下建议,供您参考:
1、赡养义务尽量定的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既不能定的太高,也不能定得太低,可以给一个增长量,随着物价的上涨等情况,建议定期增加一定的赡养金额等。
2、赡养义务尽量定的详细,越详细越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执行,有些原则性的规定,不便于执行,也不少落实到位。
3、对所有的子女都应有义务的规定,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落实不同的义务。
4、由于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比较原则,落实到详细的赡养协议上,找个专业的律师,会给你提供更加有保证的帮助。

Ⅷ 农村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女儿不用养吗

男女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赡养父母是这样,继承遗产也是这样的,女儿赡养父母是法定内义务、继承遗产容是法定权利。
相关法律: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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