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算
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内数化月平均缴费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养老保险是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的,其中缴费基数的12%划入统筹账户,缴费基数的8%列入个人账户。
以后退休时计算养老金金额同样分二部分。一部分是从统筹账户中计算,就是基础养老金;另一部分从个人账户中计算,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㈡ 个人交养老保险怎么算的
(一)如果您有单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3元,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基数按照国家规定,是您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如果新入职的,是合同约定的月工资。今年北京社保最低缴纳基数应该是2089,如果工资不足2089的,按照2089这个基数缴纳。
(二)如果您无单位,是个人去社保中心办理社保,个人承担的比例较高,具体如下:
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选择的缴费基数高,费用自然也高。
(以上均以北京市2013年的规定为标准,社保基数及缴纳比例每年均有调整,各地均有不同。)
㈢ 北京个人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专关规定为被保险人属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为个人账户)。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构成。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或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㈣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如何确定
1、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个人工资总额×60%~300%×8%;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的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4)北京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计算扩展阅读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2、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所谓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㈤ 北京养老保险金怎样计算
1、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
2、北京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市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其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因此,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
根据这一数据,北京公积金中心调整了缴存上限,从2013年7月1日起,2013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本年度的缴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㈥ 北京市个人养老保险比例
本市城镇、外埠城镇和外埠农村劳动力的缴费比例是一样的,养老:企业20%,个人8%;失业:企业1%,个人0.2%;工伤: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行业费率算;生育(本市以及外埠城镇有北京市居住证的):企业0.8%;医疗:企业12%,个人2%+3。
(6)北京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计算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个人工资总额×60%~300%×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
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的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㈦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面的缴费金额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算:
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养老保险是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的,其中缴费基数的12%划入统筹账户,缴费基数的8%列入个人账户。
以后退休时计算养老金金额同样分二部分。一部分是从统筹账户中计算,就是基础养老金;另一部分从个人账户中计算,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7)北京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计算扩展阅读:
个人账户规范:
过去的一种不规范名称,很多地方在规范性文件中错用为“个人帐户”,现在规范性统称为“个人账户”。最早我国只有“帐”而并无“账”,“账”是从“帐”分化出来的。
2002年,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发布和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材料,彻底将“帐”和“账”区分开来,“账户”的地位也得以真正确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按国发38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起,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8%,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