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交多久
15年。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镇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1)广东居民养老金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的主要特征:
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
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② 广东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平均养老金多少
广东各市不一样的,深圳是2900元(是全国最高)
③ 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分别有回不同的文件规定,缴费水平,答享受待遇,享受条件,都不一样,分别针对不同的群体。总起来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多,待遇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少,待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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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我问的是2020年的广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而不是2019年的
我问的是2020年的广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而不是2019年的案例,爱你,你这个要去那个,嗯,养老保险中心去问啊,办证中心问。
⑤ 广东省居民社保退休金能拿多少
两个部分,政府存留的公共的部分 加上你个人缴纳的部分。
⑥ 广东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政策,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新农保
工作,结合各地实践和有关意见建议,现对我省新农保政策作出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子女参保情况认定问题
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
60
周岁老年农村居民子女参保情况的认定,以户籍在同一村民小组的子女
(含外出打工者,不含外嫁女)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为基本认定标准,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二、关于特殊人群参保缴费补贴问题
(一)退伍军人军龄视同参保年限及接续问题。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
2005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府〔
2006
〕
11
号)的
有关规定精神,退伍军人回乡后参加新农保,如果其服役期间未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应视同新
农保参保年限;服役期间参加了军人养老保险的,应做好与新农保的衔接,军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
并计算,保费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并按新农保规定继续缴费。
(二)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特困群体缴费补贴问题。
有条件的地方应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特困群体参加新农保,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
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缴费补贴。
三、关于补缴、趸缴和财政补贴问题
(一)
当地实施新农保制度时,距领取养老待遇的年龄超过
15
年(含
15
年)的参保人,达到领取
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少于
15
年的,应继续逐年缴费至缴费年限满
15
年止,从其符合申领养老待
遇条件时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继续缴费期间享受政府补贴。
(二)
当地实施新农保制度时,距领取养老待遇年龄不足
15
年的参保人,应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至
领取养老待遇的年龄,也可选择趸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
15
年。对趸缴部分的
财政补贴,在其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前,由各级财政逐年拨付,在其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后,剩余
趸缴年限的缴费补贴按趸缴当年各级财政负担的标准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逐年缴费期间出现中
断缴费的须进行补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四、关于待遇领取问题
(一)
当地实施新农保制度时,距
60
周岁不足
1
年的参保人,选择按月缴费的,缴费至年满
60
周
岁的当月为止,政府缴费补贴按月计算,并在达到年满
60
周岁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二)
当地实施新农保制度时,年满
60
周岁的农村居民按其填表申领待遇的时间作为待遇计发时
间,对以前月份不予补发。
(三)
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但未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由社保经办机构
从其到龄的次月起全额补发养老金。
五、关于待遇计发月数问题
年满
60
周岁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参照国发〔
2005
〕
38
号文件规定为
139
。如果待遇
领取人员年龄大于
60
岁的,其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相应减少,具体办法参照国发〔
2005
〕
38
号
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建立激励机制的问题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提高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建立分档次缴费补贴办法、设立缴费年限养老金等
方式,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中青年农民早参保,长缴费,多缴多得。
七、关于参保人服刑期间的缴费和待遇领取问题
参保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服刑期满后可继续缴
费,服刑前后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参保人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被假释
的,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财政补贴。参保人因涉嫌犯罪被通缉、在押期间,养老保险费暂停
缴纳;被无罪释放的,可以补缴被通缉、羁押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并按各级财政对参保人参保补助的标
准给予补助。
对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养老待遇;服刑期满后,
养老待遇继续发放。对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人员,可以继续发放养老待遇。因
涉嫌犯罪被通缉、在押的,养老待遇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羁押期间的养老待遇予以
补发。
八、关于丧葬费问题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参保人死亡后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所需资金由统筹地
区人民政府承担。
九、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与新农保的衔接问题。
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统一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并入新农保制度。新被征
地农民和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被征地农民,转为按照新农保规定参保缴费和计发待遇,并
加发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的人员,在原待遇基础上,
加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于享受老年生活津贴的人员,停发老年生活津贴,改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和
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关于县级统筹、属地管理问题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粤府〔
2009
〕
124
号)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县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试点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保发放的职
责,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待遇核算和发放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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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广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15年如何计算
你好,国务院于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回意见》(国发〔答2014〕8号),其中规定:“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建议逐年缴费,这样能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如果补缴的话是不享受缴费补贴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⑧ 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不可以。城乡社保指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该保险属于补充性保险,是在不能够参与职工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在户籍地参与,你的户籍地并不是广东省,而是港澳地区,所以不能够参保。这和持有港澳居住证的人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并不冲突,你可以参与社会保险,但不代表你可以参与所有类型的保险,可以享受和内地居民同等待遇,但不代表可以享受一切相同的待遇。
建议:在不挂靠单位参与职工社保的前提下,可以以个人身份参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参考资料: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四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二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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