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你好!本人1997年参加工作(国企),单位没有交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补吗怎么补
你好,从2018年开始,就已经取消了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的政策了。
对于单位或者企业,我建议你最好还是去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窗口或者是社保部门,看能不能以单位的名义去缴费,如果的确是可以补缴的话,估计会涉及到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② 我单位以前未给我交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让给我补交吗
在原单位没交养老保险,也就是说你从未办理过养老保险,也就不存在补缴一说。
因为你从未办理养老保险,所以你得去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按月足额缴纳保费。
社保缴费是必须再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满15年,否者不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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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单位以前没交养老保险现在补现金怎么补
摘要 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进行现金补偿,而不需要单位补缴社保,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 1.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国家社会保险的基本目的,社会保障作用。 2.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职工退休时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统筹基金用于均衡用人单位的负担,实行现收现付,体现社会互助共济。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用于负担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体现个人责任。这是职工社保的缴费原则。 3.员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4. 现在已经有许多地方的劳动仲裁部门不单独受理 社保缴费的劳动仲裁案件,一旦受理的,也是 仲裁判决单位补缴员工的社保,而且必须按照法定流程进行补缴。且用人单位按规为劳动者补办相关手续以后,员工需要同时补缴相应保费。员工个人不同意缴费的,单位也不必单方面缴纳。 5. 对于直接要求相应补偿的,一般只能是双方私下协议达成。一旦走到仲裁或诉讼程序,只能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依法补缴保费,而且是按照劳动仲裁时候所在地社保的最新缴费标准执行。 6. 双方对于劳动仲裁处理不服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之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申请民事诉讼。
④ 单位没来得及交养老保险自己能去补吗
在原单位没交养老保险,也就是说你从未办理过养老保险,也就不存在补缴一说。
因为你从未办理养老保险,所以你得去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按月足额缴纳保费。
社保缴费是必须再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满15年,否者不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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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以前工作单位没有交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补缴么
⑥ 我单位以前未给我交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让给我补交吗
单位以前没有给你缴纳养老保险,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的。尤其是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这是违法行为,如果单位不进行补缴,可以直接举报或状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就包括你这种情况,因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有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成立后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成立后不按上述期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即属于违法。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不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而处理方法也是符合你的期望的,一般都是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违法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只是一种补救性的行政措施,是对违法者消除违法状态、恢复合法状态的要求。
也就是说,既要给你补缴养老保险,而且还要对单位进行处罚。这是你自己的权益,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为了怕得罪。
⑦ 单位没给交养老保险,辞职时可以补交吗
您好,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