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离婚了农村养老保险怎么转走怎么办以后到了年龄怎么领取
离婚了,养老保险不用转走,等到了退休年龄,办完养老保险领取手续,就可以在居住的区域银行领取。
❷ 离婚后户口回原籍,那么农村合疗和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办呀如何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呢
未领取待遇前农保可以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先去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
❸ 我离婚了想办养老保险,我的户口还在那个村,回当地的
原则上,如果办理保险的人有单位的,有单位进行办理和缴纳。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
❹ 离婚后养老保险没交村里为什么没显示
一般情况下,村里都会会显示你的养老保险有没有交?所以你应该到相应的部门去问
❺ 离婚了又嫁到别的第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可以用吗
养老保险与离婚结婚没有任何关系。
❻ 男方那边交了农村养老保险一年,离婚后女方要迁会娘家这边吗
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原则是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具有下列情形:
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子女
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子女的抚养,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如果其中一方有下列情形,那么子女随该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或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听取子女的意见,由子女选择随父方或母方生活。
但是,无论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改变,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并对未随其生活的子女享有探望权。
❼ 离婚了农村养老保险怎么转走
离婚了,农村养老保险也不必转走,继续缴费就可以,这与离婚无关,。
❽ 我离婚了,想把户口化开,我买的农村养老保险也要化开吗
户口簿分户后,农村养老保险当然要分开。不管分不分,不影响你的养老待遇。
❾ 离婚了农村养老保险怎么转走
离婚后,应当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受理事项:新农保关系转移接续 受理条件: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的 受理依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人社部发[2009]161号)第七章关系转移接续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提报材料: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参保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办事程序: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转入地乡镇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将参保、转移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寄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接到《接收函》后,应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应按照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于次月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销申请转移人员参保信息 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需要跨县(市、区、旗)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❿ 我参保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在我离婚了,请问公公婆婆在续缴的情况下还能领取
可以领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