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实施有何建议意见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贰』 现在企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或者养老保险的不足与建议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差有望调节2007-12-27 16:30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罗沙 韩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这几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形势越来越好,但出现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有差距。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通过一系列措施缓解待遇差问题,同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职工实行的退休制度不同。此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不一样,导致养老金计算口径不一样,计发办法不同,调整的办法和机制不一样,资金渠道也不同。
解决问题方法:
■要从改革与完善制度的角度入手,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在研究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时候,统筹考虑机关、事业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问题。
■在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制度上、管理上相互衔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罗沙 韩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这几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形势越来越好,但出现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有差距。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通过一系列措施缓解待遇差问题,同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职工实行的退休制度不同。此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不一样,导致养老金计算口径不一样,计发办法不同,调整的办法和机制不一样,资金渠道也不同。
■要从改革与完善制度的角度入手,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在研究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时候,统筹考虑机关、事业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问题。
■在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制度上、管理上相互衔接,化解因为制度不同或者资金来源不同造成的矛盾。
■要加快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设,同时鼓励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综合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为了缓解企业、事业和机关退休人员的待遇差问题,我国于2005年起连续三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调整幅度240元。在这个基础上,国务院又决定从明年开始,还要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的幅度不低于前三年的水平。
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近日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为今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职工增加养老金。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缓解企业退休职工因为物价变动对生活的影响将起到很大作用。
接,化解因为制度不同或者资金来源不同造成的矛盾。
■要加快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设,同时鼓励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综合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为了缓解企业、事业和机关退休人员的待遇差问题,我国于2005年起连续三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调整幅度240元。在这个基础上,国务院又决定从明年开始,还要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的幅度不低于前三年的水平。
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近日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为今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职工增加养老金。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缓解企业退休职工因为物价变动对生活的影响将起到很大作用。
『叁』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建议
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是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进的一项制度。当前,国家开始试点实施的新农保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从理论上会在几年之内将我国养老保险覆盖率提高一倍以上,但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为重要的是,不仅要重视覆盖面,还要重视受益质量。为此,笔者针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重点解决新农保和新城保难以覆盖的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参保问题,对于这部分人群还要考虑其缴费承受能力。
虽然国家对他们缴费已经有所优惠,但仅仅养老保险个人就需承担20%的工资,这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这部分人参保后,由于缴费负担过重,就会出现拖欠养老保险费的问题,个别经济较为困难者,还会出现退保现象。要减轻这部分人群的缴费负担,激励他们多参保、少退保。现行各省市缴费基数一般分两档,建议低档每两年变一次基数,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二是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培育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意识。要利用电视专题、广播电台、张贴标语、咨询服务等,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氛围。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力度。对已经参保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加强刚性制约,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和效能,实行综合治理,对不履行社保义务的企业和工商户实行制约。
提高统筹级次,增强基金的社会互济功能
首先,鉴于农民工人数众多,流动性强,且国家财力有限,农民工仍有土地保障,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宜采取完全积累制。应尽快把各社保机构收缴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账户,实行集中管理。以免各社保局收缴的农民工社保基金被挪用或因提高城镇职工社保待遇的发放水平被挤占,导致形成国家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新债务。因此,凡是被地方政府挪用或挤占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都必须由该地方财政弥补。
其次,对于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将养老保险提升为省级统筹,这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全国统一的重要一步。具体措施可采取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的管理方式,不仅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流动,而且也有利于强化基金管理,增加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强调剂功能,更有利于大数法则的实现,增强社会保险的共济性。第二步则将其提升为全国统筹,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积极而可行的方式。
最后,对于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可先采取市县级统筹,逐步提升为省级统筹,最后达到全国统筹。
解决隐性债务,做实个人账户
国家在解决隐性债务方面,已经做了基础性工作,那就是成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集中掌管由国家财政划拨援助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以及国有股份公司上市减持之股份。但决不能增加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负担,因为我国公民收入尚属较低水平,而其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已经很高了。除以上国家财政补偿和划拨国有股减持解决隐性债务的方法之外,可以采取发行特别国债的办法,由养老基金持有该笔资金用于抵冲隐性债务欠债,使养老保险转制平稳过渡,将来由基金结余及增值收益再还清特别国债。在我国就业高峰期逐步消退之后,也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这样基金少支付、多积累,也可解决部分隐性债务[8]。
如前所述,空账的主要成因是隐性债务,因此,隐性债务在多大程度上解决、解决的速度和效率如何,会直接影响到当前我国个人账户养老金空账的填实问题。为此,一要严格划分社会统筹及个人账户的管理,两个账户要彻底分开,堵死任何贯通的渠道,不下狠心是不能解决个人账户资金被挪用问题的,也就不能解决新的空账问题;二要提高现行全国社保基金以及将来准备投资运营的各省市养老金结余金的投资运营效率,加大积累基金来冲抵隐性债务以间接缓解空账被挪用问题,做实空账[9]。
推进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随着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日益扩大,应该采取灵活又不失稳妥的投资策略,把死的这部分资金投入运营,以应对通货膨胀的风险,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一是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向着眼于建设周期较长、有稳定回报的长期投资领域,以真正发挥长期资金的优势,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10];二是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应积极开拓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市场,允许其购买优质上市公司的企业债券、认购公募基金以及进入股票市场直接进行投资。鉴于养老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和救命钱,因此,可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专司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工作。可参照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途径,考虑借助各家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专业性公司的优势,具体运营养老保险基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公司,直接证券市场投资。这些机构的运营监管,可考虑由人社部、证监会等联合监管。
进行改革
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于1955年开始建立,60年来,这项制度对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从制度内部看,主要有两个:一是退休人员按单位管理,退休费用全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甚至出现了退休费不堪重负、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的现象;二是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是以工作人员退休前的“最终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分档计算,档次划分比较粗,难以体现同级别干部任职长短的细致区别,更无法充分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从社会层面看,上世纪90年代,企业改革了原有退休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其他就业群体也陆续进入到这一制度范围。目前只有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有退休制度,不同的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产生了“双轨制”、“待遇差”的矛盾。突出表现在: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缴纳养老保险费,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联系密切;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缴费,待遇与缴费无关,从而引发了社会对养老保障制度公平性的质疑。同时,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相互交流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因此,这次改革意义重大。
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党中央把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加上城镇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国8.4亿多人,而5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成为制度全覆盖的“短板”和“孤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的必然选择。
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权利与义务不对应,成为矛盾的焦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可以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较大的矛盾。
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近年来,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开始实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部分地区还开展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事业单位也正在加快分类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为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分散单位的退休费用负担,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必须建立统筹互济、社会化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
有利于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将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更加全面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
总之,养老保险的改革与完善任务复杂艰巨,但这是我们应对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绕不过去的槛。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加强、我国治国理念的越来越人性化,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律的约束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不断的社会实践和改革,我国的养老保险必将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完善。
『肆』 对社保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五险,是国家法定的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各需要交的比例具体说明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2)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3)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说明如下:(1)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2)生育保险: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社保可以转回去,自己继续交。如果公司不办生育险,可以考虑换一家能够提供五险的公司,也可以自己提前买保险。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三十六条
基金结余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结余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25%(含风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包括统筹基金结余和个人账户基金结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分账核算、统一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应按规定留存一定比例储备金。
『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社会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社会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文明的和谐发展已成为新时期我国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成为建设和谐文明社会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通过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现状,指出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相关解决对策。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理论研究对我国实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现状;存在问题;对策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政治的不断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50年代中期初步建立,并不断随着政治经济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进行变革和完善。如由《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展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再到《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保险改革制度处在革新中,与时俱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至今,全国各大重要省市依次颁布了制度改革办法、建议和意见,最终形成了国家、单位承担大部分保险,个人承担小部分保险,三者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但与
『陆』 养老保险统筹的措施建议
(一)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在养老保险事业中的财权和事权
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公共事业,理应将事权归于中央政府,而且根据国际经验,大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多集中在中央,实行全国统筹管理。从理论上说,我国划分中央与地方养老社会保险责任应遵循以下原则:有利于新旧制度断开、固化历史债务,培育新制度成长并使其具有可持续性;有利于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平衡,能做到责权分明,平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减少政策执行阻力,提高政策效果。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后,应该做到大权集中,小权分散。所谓大权集中,就是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对大政方针(如退休条件、给付的待遇标准、随经济发展调整退休金的幅度、基金管理,使用的财会制度及保值增值办法等等)的制定、基础养老金的管理和调剂、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系统化管理等权力集中在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只有执行权。所谓小权分散,就是在不违背国家大政方针的前提下,允许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二)改革统筹账户养老金记发办法,对基金结余地区实行经济鼓励
首先,统筹账户的基金分配方式与人们对改革的态度有密切关系。若以当前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进入全国统筹,难免要遭到工资水平高的地区阻挠。假设:甲、乙两地为两个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地区,甲地缴费者平均月缴费工资3000元,乙地缴费者平均月缴费工资1500元,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的比例为缴费工资的20%,则甲地缴费者人均一年划入统筹账户的资金为7200元,乙地缴费者人均一年划入统筹账户的资金为3600元。又假设:甲地和乙地缴费者人均工资连续15年不变,甲地缴费者人均15年划入统筹账户的资金为108000元,乙地缴费者人均15年划入统筹账户的资金为54000元。而社保新人只要缴费满15年,都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甲乙两地的缴费者缴费满15年后都不继续缴费。提高统筹层次后,甲乙两地人均对统筹账户的贡献相差54000元,可人均享受的基础养老金却完全相同,这对工资水平高的甲地缴费者显失公平,必然遭到其抵制。只有建立基础养老金与缴费金额挂钩的机制,改革才能赢得富裕地区或发达地区的积极参与。
其次,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节余较多和保费收缴率较高的地区政府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鼓励。这样,既可对其日常工作起到激励作用,也可降低其对全国统筹的抵制心理。
(三)加快做实个人账户改革步伐
由于养老金收不抵支,加之养老保险基金混合运行,在职职工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缴纳的基金只是在个人账户中记录了缴纳的费用和利息,这部分资金实质上是用于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支付,从而形成了“空账”。据测算,我国个人账户空账金额已达数千亿元。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问题将进一步加剧。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空账”问题如果持续存在,将直接导致“新企业”和在职职工承担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成本,加重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负担。
笔者认为, 做实个人账户不能操之过急,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逐步做实、最终达到做实至8%的方式,这样既不会对养老金的当期发放形成过大压力,又可以逐步提高企业和职工对个人账户的信任度;中央政府在此过程中也应当明确自身责任,为养老金支付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并对做实个人账户地区的做实基金投资运营提供扶持性、优惠性政策;最后是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自身的运营管理,在确保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适当拓宽投资范围,争取通过基金的自我增值来弥补收支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