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缴纳标准和领取标准、
一、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二、领取标准: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国务院统一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即每人每年660元;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即每人每年330元。这是目前的补助水平,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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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背景和主要内容:
1986年,国家“七五”计划提出“探索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1991年,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开始选择部分县市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民政部于1992年1月正式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确资金筹集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有条件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03年起,一些地区开始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机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党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了区别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并明确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
2009年,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2010年将试点范围将扩大到23%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❷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一、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1、各县市明确个人缴费,参保个人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2、在出口补助方面,分别确定最低给予每人每年45-65元补贴,每人每月发放养老金标准最低达到120元;同时鼓励长期缴费,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农牧民,每增加缴1年,每月增加不低于2元的基础性养老金。
3、在入口补助方面,分别确定最低给予每人每年20-60元补贴。同时鼓励多缴费,对选则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不低于5元。
补贴特殊人群: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政府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由于每个地方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缴费金额也就不一样了。
二、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所以,一般情况下,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当然,缴满15年后可继续缴纳,多缴多得到。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手续
1、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❸ 密山市农村养老保险电话号码
摘要 12333
❹ 农村养老保险有哪些
看一下新来农保的待遇标准计算自:(一生交的钱+利息+政府补贴)÷139+55=退休后的月领待遇标准。其中:政府补贴各省可能不一样。
不论利息及政府补贴,以及55元的固定待遇
那么,个人一生交的钱,在139个月的时候全部领回。而且国家规定新农保是保本的,也就是说如果在139(11年7个月)个月之内死亡,剩余的钱是全部返回的。
因此,推断 71岁7个月之前不论健在还是死亡,不吃亏,只占至少每月55元的便宜。
但71岁7个月之后还健在的话,因本人所交的钱已经全部返回来,而待遇还在继续,因此,只占便宜了,相对而言,待遇越高便宜也就越大了。
❺ 黑龙江省密山市养老保险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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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的意见》(鄂办发〔2008〕27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照“整体改制、统一纳入、属地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全省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及其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农牧渔良种场内从事非农业生产的职工(以下称非农职工)按照当地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执行;从事农、牧、渔生产的职工(以下称农业职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办法。
二、管理体制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农牧渔良种场整体参加所在市、州、县的基本养老保险。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农牧渔良种场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职工个人缴费。非农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农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为基数,按8%的比例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
非农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其缴费基数按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进行确定;高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基数按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进行确定。
农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其缴费基数按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进行确定;高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据实核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单位缴费。农牧渔良种场以上年度所有参保职工工资(其中农业职工收入按不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总额为基数,按20%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上年度所有参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当年所有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按当年所有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二)在核定、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将农牧渔良种场作为整体进行核定、征缴。对农业职工,由农牧渔良种场按月、按季或按年统一代收代缴。
农牧渔良种场按政策规定为农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与农牧渔良种场租赁、承包等经营土地(水面)面积挂钩。对于土地(水面)被征用的,农牧渔良种场应从征用费中划出一部分专门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原未参保的农牧渔良种场及其职工按本办法参保时,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应按我省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历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补缴;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应按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全额补缴。补缴所需费用由农牧渔良种场和职工个人按政策规定共同负担。非农职工的补缴基数按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农业职工的补缴基数不得低于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如不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则参保前的连续工龄一律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其缴费年限从参保后实际缴费之日开始计算。
1995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补缴养老保险费;1996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退休的人员,按上述规定补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止。
五、个人账户的建立
农牧渔良种场和职工个人参保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职工建立一个个人账户。农牧渔良种场和职工个人按规定补缴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为职工补记个人账户,并与参保后正常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规模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一致。
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
(一)参保前已退休的人员,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退休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原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已退休人员(以下称非农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农牧渔良种场实际发放标准和当地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进行核定,同时,适当考虑与参保后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衔接。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原从事农业生产的已退休人员(以下称农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可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上工龄补贴和农垦企业农业退休人员参保后相应年度的养老金调整水平确定,其中:工龄补贴按1年连续工龄1元的标准发放。参保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核定或确定的养老金标准纳入统筹支付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参保后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性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女性生产人员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
1、非农退休人员:
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过渡性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月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退休前历年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月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前历年平均缴费指数×1995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1.2%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按1计算;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执行)。
2、农业退休人员:
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过渡性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补贴
其中:
月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
月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996年至退休前历年平均缴费指数×1995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1.2%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补贴的计发标准,由各地根据农牧渔良种场参保前后新老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过渡的原则,参照养老保险统筹所在地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综合性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进行确定(有农垦企业的地方,应按农垦企业农业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进行确定)。
(三)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
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非农退休人员和农业退休人员的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条第(二)款的办法计算。
(四)参保后的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55周岁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能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后,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农牧渔良种场和职工个人愿意,上述人员也可延长缴费年限至满15年后(延长的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七、有关待遇规定
农牧渔良种场及其职工参保后,职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属于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规定发给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非农退休人员死亡后,分别按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农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分别按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标准的40%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
八、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与其它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九、严格界定职工身份
(一)凡经过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了招收、录用、登记手续,或按国家政策规定从外单位调入、毕业分配、从部队转业或复员安置到农牧渔良种场工作的,应认定为农牧渔良种场职工。
(二)对户口在农牧渔良种场内的自然增长人员(即农牧渔良种场正式职工的子女或合法婚姻人员),且农牧渔良种场为其分配了土地或与农牧渔良种场所属企业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且本办法实施时仍在岗的,应认定为农牧渔良种场职工。
(三)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原农牧渔良种场职工、连续工龄满10年及以上、本文下发时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因非组织原因中止在农牧渔良种场生产或工作的人员,应认定为农牧渔良种场退休人员。
上述人员中,除农牧渔良种场行政管理、科研人员及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手续并从事非农业生产的职工,可认定为非农职工外,其他职工均应认定为农业职工。
十、凡未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过正式招收、录用或登记手续、但经农牧渔良种场办理了自主录用手续并签定了《劳动合同》的临时性用工、以及符合本办法参保条件而在本办法下发后至农牧渔良种场综合改革结束时仍未纳入的职工,参保时应按当地养老保险扩面办法执行。
所有仅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土地人员、代管的农村生产队及未分配土地或未与农牧渔良种场所属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家属均不得纳入。
十一、本文下发后,各市、州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后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本文下发前已参保的,目前可暂维持原参保办法不变。
十二、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推动,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农业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❻ 黑龙江农村养老保险怎么规定的
1、参保对象:本省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农保。
2、缴费档次: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3、超过500元档次如何缴费:超过500元增设的缴费档次最高标准试点期间暂不得超过1000元。参保人应每年缴费一次,至60周岁止。
4、新农保的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5、距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如何参保: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6、参加新农保政府如何给予补贴: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
7、参加新农保集体如何给予补助:鼓励乡(镇)、村集体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农村居民进行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8、新农保如何参保: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所属经办机构核准参保资格、办理登记、核定缴费额后,参保人员到新农保经办机构缴费,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完全积累,记录终身。
9、个人账户包括那些资金:答: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和利息;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利息;其他收入和利息。
10、个人账户存储额如何计息:新农保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居民存款利率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期发布。
11、什么是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由中央财政直接出资,对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发放的普惠式养老金,目前试点地区的基础养老金,国家定为每人每月55元。
12、如何计算月领取养老金额: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所需资金由财政根据年度计划按实际人数拨付。
参保人月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60周岁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139
13、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那些:新农保实施后,参保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经试点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但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14、为什么强调年满60周岁农村老人每月领取55元养老金,其子女必须参保:如果完全无条件地给予老年农村居民保障的话,以现在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知程度,最后很可能出现只有老年人或者临近老年的那些人参保,而青壮年农民不参保的现象。养老保障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安排,政府要引导大家积极参保,因此需要做出如此安排。其次,让这些老人的子女参保缴费并不是拿他们的钱给其父母发养老金。老人的养老金是政府发的,他们参保缴费是给他们自己将来进行储蓄,缴费时政府还会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贴。
15、领取养老金的方式:新农保待遇由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待遇人员每年应进行领取资格认定。在实施中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养老金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16、参保人员故亡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参保人死亡1个月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终止手续。
❼ 我是黑龙江省,密山市,农村户口可以买市区养老保险吗
不可以。你的户口性质决定了,你只能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除非你能受聘于单位、或有照个体经营才能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社保、也是你说的市区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