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有什么区别
具体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1)城镇合同制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二)项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满或属于第十二条(二)项和第十五条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l个的生活补助费; 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 农村合同制工人 城镇合同制工人有什么区别
1、享受的社保待遇不同。农村合同制工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城镇合同制工人参加社区医保和养老。
2、缴纳的保险种类不同。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合同制工人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
3、医保的报销项目不同。农业户口和城镇合同制户口社保报销比例不一样,药物的报销品种也不一样。
(2)城镇合同制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之分的意义
1、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2、新中国成立以来,让农民雀跃的国家政策有两个,一是从1978年开始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其次是从2004年至2006年,国家逐步取消农业税,并实施直接补贴政策。
3、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比之前两项政策,更有社会学意义,纯粹是基于法理和社会伦理准则上的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昭彰,对社会结构和运行机理将会产生颠覆性的改变。
⑶ 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后企业职工分农民合同制和城镇合同制吗
养老保险的话,部分为农村职工还是城镇职工,也就是不分为农民合同制还是城镇合同制,只分为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跟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⑷ 集体合同工与城镇合同工退休金算法一样吗
算法不一样的,因为它们两则有区别,一个是集体合同工是一个大致的,都可以专进集体合同工,但属是城镇合同工他属于城镇户口的合同工退休金领取的要多,它的级别比集体的高一级,所以这两则怕性质有差别,所以说退休金的算法不一样的。
⑸ 我是农村户口可公司怎么给我交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呢
抄基本养老保险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对于户口在农村的居民,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如果农民工进城务工,有正式的工作单位,那么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如果农民工身份变成了单位职工,这个时候就可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
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⑹ 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有何区别
领取保险金会少一点,农民的养老保险是要回到户口所在地领取的,基数不一样的。
⑺ 城镇合同制职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调动
关于未参加国有林业事业场圃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
2007年11月14日 来自: 作者:
湘劳社政字[2007]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
为适应我省林业系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积极稳妥地解决好林业系统国有林场、苗圃(农户型国有林场另文规定)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未参保国有林业事业场圃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参保国有林业事业场圃的正式职工(原经县以上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招收的干部、全民固定工和全民劳动合同制职工)和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从2007年10月1日起,单位自愿,可按属地管理原则整体组织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从2007年10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执行全省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单位和职工从各市州统账结合制度实施时起至2007年9月30日止,可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06年4月1日后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或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06年4月1日后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补缴同期个人账户规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职工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各市州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前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劳动合同制工人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过去未缴纳的可按规定补缴。未缴纳的期间不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四、参保单位中2007年9月30日前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制度规定的计发办法和调待标准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各市州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基本养老金按退休时已核定的基本退休费和退休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制度规定的调待标准重新核定;各市州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退休的人员,要按以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个人账户规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计个人账户至退休时止,其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制度规定的计发办法和退休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制度规定的调待标准重新核定),从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起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参保前单位按规定发给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标准高于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发放。
参保前已发生的退休人员退休费发放及其他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不结算,不补发。其他涉及养老保险的遗留问题由原单位负责。
五、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已退休人员的退休条件认真审核认定,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上述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由原单位支付,待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后,按上述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支付。
六、参保后的退休人员,执行全省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七、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单位所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均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
八、从2007年10月1日起,参保单位离休人员(含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和调整按湘办发[1997]2号文件执行,所需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九、凡单位自愿按本办法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统一组织、整体参保,要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未办理参保手续的,今后不再按本办法办理参保。
十、单位自愿并经职工大会决议通过、当地政府批准,单位可在本办法开始实施时选择按《关于未参保国有农业企事业场所和农户型国有林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7]15号)统一组织参保。
十一、参保后,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含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基本养老金的支付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湘政发[2006]7号)规定执行。
十二、本办法实施前原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林业事业场圃暂维持原参保办法不变,待国家林业体制改革实施后再根据确定的单位性质予以调整。其中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自愿并经职工大会决议通过、当地政府批准,可按本参保办法选择整体转移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十三、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和原来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费的资金,要优先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十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林业厅
二OO七年十一月七日
⑻ 城镇户口合同制工人88年参加工作养老保险是2018年补缴了15年什么年龄退休
男职工60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灵活就业女性55周岁退休。
社保缴费不能少于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