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养老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农业户口的女55周岁,男60周岁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得自已交一部份钱,光上到这个年龄线的一次交4000多,就可以享受每个月210元,年龄越大交的钱越少,全准格尔旗的农业人口都有每年给的每人100-200的燃煤费用,再就是生态移民拉,政府给点钱让去环境好点的地方~~如果你有房子和地的话。又你们老家那里有煤的话就可能有被征用的可能。
⑵ 鄂尔多斯养老保险多少钱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内蒙古鄂尔多斯1996年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3%,单位徼纳比例约为20%。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内政办发[1995]143号
五、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按照“以支定收,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具体办法是:
(一)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盟市根据支付需要和不低于工资总额的3%的积累率所确定的比例缴纳。
(二)职工以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从本方案实施起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的比例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本人缴费的比例每两年增加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的工资基数的8%。
(三)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费部分不列入所得税的基数。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如遇支付发生困难时,由同级政府给予补贴。
职工个人缴费的月平均工资基数称为职工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职工个人缴费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1991年7月1日前,职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1991年7月1日后,缴费年限按单位和个人实际缴费时间计算。
⑶ 鄂尔多斯市养老金保险实施办法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劳动者把养老保险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转移到北京需要劳动者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⑷ 鄂尔多斯交的养老保险能转到山东济宁自己交吗
可以转移缴存。养老保险转移:
1.首先持身份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到原来缴费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参保地提出转移申请,新单位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
2.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材料;
3.经社保机构审核,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入手续。
⑸ 鄂尔多斯灵活养老保险缴费比率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自2015年7月1日起,鄂尔多斯社会保险的基数在去年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调了140元,具体为:
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3.3元;
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2.5元;
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1.7元;
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0.9元。
具体请参阅鄂尔多斯社保局网站
⑹ 鄂尔多斯每年交600元养老保险,15年共9000,到时每月可领514,如果每年3000,15年45
这样一个简单来数学题你都算不对源,你的数学需要回学校找老师要回学费了。都按领取十年计算,缴纳600的领取61680,缴纳3000的领取92880,谁多谁谁少不是一目了然吗?
奇了怪了,设计这个计算公式的人还不如个你了。
⑺ 鄂尔多斯今年养老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户籍在山东济宁的,可以转回。
当前,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双方参保缴纳养老保险费,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劳动者原在鄂尔多斯参加养老保险的,如果户籍所在地在山东省济宁市,可以在济宁参保之后,把鄂尔多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济宁市。
按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山东省人社厅办公厅《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程序是:
1、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在鄂尔多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
2、持本人身份证在济宁市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纳养老保险费;
3、向济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参保缴费凭证》;
4、济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鄂尔多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鄂尔多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济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
6、济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资金后,核对有关信息,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劳动者。
⑻ 鄂尔多斯 补交养老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可以,需要鄂尔多斯社保出具邀请函,在包头社保办理转移手续,把这些转移手续送到鄂尔多斯社保就行了。简单来说,就是鄂尔多斯有个单位接收你,给你上保险才能转
⑼ 鄂尔多斯市社保局人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要求和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从6月5日起市直统一开展2008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稽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缴费工资基数限额。按照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为2652元;2008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最低不得底于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缴费工资限额为1591元,最高缴费工资为7956元。2008年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和带资分流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即2122元,最高不超过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2652元。二、关于缴费工资的核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保险暂行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核定工资必须由企业提供工资报表、财务决算报表。实行定额工资的人员,以上年度十二月份工资表和财务报表为准,实行季节性工资、计件工资、效益工资和年薪制的,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认定,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当前实际发放工资为准。按照上述方式核定基数均不得超出第一款基数限额。三、建立缴费工资基数认定制度根据内社险发〔2006〕9号文件精神,实行缴费工资基数职工认定制度。各参统单位今年以两种方式申报缴费工资。一种以电子表格填制企业、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申报。另一种以纸质申报单位工资基数;共报二份,二份报社保局。单位另打一份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表和鄂尔多斯市社保局《关于进行二00八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稽核工作的通知》一并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公示。电子表格填报工资申报和纸质申报表送达社保局进行缴费工资基数认定。职工若发现本人申报缴费工资与实际应发工资、奖金、不相符时,应要求单位予以纠正。单位不予纠正的,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局稽核科举报。四、具体要求:各单位务必在2008年6月5日前到市社保局303室以U盘拷贝电子表格申报工资基数,认真填好后务必携带本单位2007年1、6、12月份入帐职工花名册及工资表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U盘及纸质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表送达市社保局稽核科(303室)进行稽核。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仔细填报,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