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南省《劳动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劳动厅《劳动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2002-05-21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强化劳动工作的服务职能,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社会化管理及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人事代理指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本着充分尊重委托代理对象意愿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委托代理对象担供劳动人事方面劳动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统筹等项工作结合起来,为委托代理对象提供全方位服务。第三条 劳动人事代理在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下,由县(市)以上(含县、市)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负责办理。第四条
委托代理对象包括:河南省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各类流动就业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人员。第五条 劳动人事代理内容1.向委托代理对象提供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2.向委托代理对象提供有关劳动工资管理的咨询服务,包括改善劳动组织、合理定岗定员,改进工资形式、分配办法等。及时帮助解决委托单位劳动工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建立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制度提供服务。3.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代办招工招聘,包括发布招工招聘信息、启事、提供招聘场所,承办报名、考核、考核等相关事宜。4.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对其新招人员和转岗、转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5.为委托代理对象保管其劳动人事档案。委托代理人员在委托代理期间,原身份不变,连续计算工龄。6.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委托代理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技师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申报等事宜。7.按照委托代理对象的要求代办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交、代转等相关事宜。8.按照有关规定,为委托代理人员办理档案工资调整。9.按照有关规定,为委托代理对象代办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转移等相关事宜。10.根据有关规定,为委托代理对象签订、续签、变更劳动提供指导服务。11.对委托单位解聘和合同期满的人员提供再就业指导服务。12.为委托代理人员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13.承办与劳动人事代理相关的其他事宜。第六条 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与委托代理对象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双方各自按照协议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七条
单位或个人委托劳动人事代理,须向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提出委托代理申请,并与劳动人事人理机构签订《劳动人事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具本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 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单位,其新增人员除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需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增加委托代理人员手续。第九条 实行劳动人事代理有人员,在变动单位时,需由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有产在转移手续。第十条 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受委托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第十一条 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与委托代理单位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互通信息,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委托代理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履行《劳动人事代理协议》的各项义务。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劳动厅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❷ 河南省机关事业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保险小抄编帮您解答,更多疑袭问可在线答疑。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项目取消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的正常办理,防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规范退休管理,2013年12月16日,我省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我省将使用新的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原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同期废止。
据了解,该办法对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完善制度,加强对参保人员档案的规范管理,保证参保人员档案内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工种情况等原始记载内容准确、清楚,保证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完整、准确。对蓄意更改参保人员档案的,暂停其退休手续办理,责令档案保管单位恢复档案原貌。再次申报时须附有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关于参保人员档案更改和恢复原貌的情况说明及再次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式报告。
因档案丢失、损毁、涂改等原因造成无法认定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按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❸ 人事代理工龄养老保险有关系吗
1、档案人事代理时间长短与工龄计算没有关系,只有在找到工作,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填写的入职登记表等资料放入个人档案,档案人事代理才会记录你的工龄。
2、在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以来,工龄的提法在逐步减少,而被缴费年限所替代,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连续工龄现在被称之为视同缴费年限,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工龄的概念将会逐步淡化或消失。现在的工龄实际是以你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的,你的档案会记录这个年限,也就是工龄。
因此,对于只是把个人档案放人才中心而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按规定在将来计算职工退休待遇时不视为缴费年限,而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❹ 人事代理单位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是否需要一致
不一样,人事代理是根据平时交的养老保险数额确定的退休金,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单位有补贴部分,退休金高于人事代理(火星人)2626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❺ 人事代理、工龄、社保的关系
根据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在参加工作后,就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龄的计算时间和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如果一辈子都在企业工作,工龄就从你交社保算起;如果有机会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工龄就从办代理人事关系算起,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就跟企业一样,从交社保的算起,需要注意的是,每年得去交人事代理费。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5)河南人事代理与养老保险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于特殊工龄公私合营企业职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计算为国营企业中,公私合营前原在私营企业连续工作的职工,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时算起。
即建国前在私营企业连续工作,后所在私营企业转化为公私合营或国营企业,并连续在该企业工作的职工,可从1949年10月1日算起;当地解放是在建国后的,从当地解放之日算起;
建国后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算起,小商、小贩、小业主、小手工业者、独立劳动者及其雇工,均不属于私营企业范围。公私合营前的工商业者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公私合营时计算。
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❻ 人事代理和工龄和养老保险什么关系
基于你所描述的前提,你是在非国有单位就业,人事含义上的工龄开始,应该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实行人事代理
2、参加工作的“手续”,如就业报到证、吸收、录用干部的手续
3、实际含义上的“参加工作”,也就是干工作、领取工资
因此,“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也就是工龄的起点,是三者的重合点。单纯说“实行代理就可以计算工龄”,或者说“开始工作就计算工龄”,都是不准确的。
前面的sdlswgl说的工龄和养老保险的关系,我认为不太准确。工龄是国家认可工作时间,在机关事业单位肯定会认可,在其他单位也具有一定的意义。而养老保险上所说的“缴费年限”,是包括可以“视同缴费”但并非缴费的工龄时间。并非所有的工龄都可以视同缴费的。但“不计算工龄”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不能算作“工龄”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❼ 个人通过人事代理缴纳养老和保险
企业和个人选择代理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是没有什么好处可言的,有些公司因为在办公地点没有注册,才委托人事代理参加五险一金的。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是法定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❽ 养老保险与人事代理权问题
可以打电话到人事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