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延迟退休最新消息:今年会落实吗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7:延迟退休年龄是否会在今年年底之前落实?
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增长是因为不同省份混起来一起算的。现实的情况是由于统筹层次过低,有些省份的累计结余一直在增加,而一多半省份则是收不抵支。
如果只考虑征缴收入(不含财政补助),2015年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赤字进一步扩大到2796.36亿元,比上一年增加1475.26亿元,全国只有7个省份的征缴收入大于基金支出。即使按照包含财政补助的大口径收入计算,全国还有黑龙江、辽宁、河北、吉林、陕西、青海这几个省份收不抵支。
从累计结余来看,不同省份之间也是苦乐不均。2015年,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山东和四川六个省累计结余共有19963.17亿元,占到全国累计结余的56.48%;同时,累计结余负增长的省份有5个,比上一年增加了3个。
具体来看,全国的不同省份可以分为3种情况,第一种是收大于支,比如广东;第二种是怎么收都不够的,比如辽宁,需要中央财政补助。第三种是当期收入和支出相差不多的,基本不需要财政来补。
延迟退休年龄在全国范围内仍旧不能急于现在实施,尽管我国的来年人口数量已经对养老金负担造成严重影响,但是延迟退休年龄仍然需要一定的适应期与缓冲期。
B. 浙江省养老保险并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北京市人社局局长徐熙12日在12345热线接听市民来电时表示,今年北京将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养老金从今年1月份补发,将于9月底发放到位。
天津市人社局近日在当地媒体上回复网友提问时透露,目前养老金增资方案正在审批过程中,预计9月底发放。
浙江省人社厅在其官网回复网友咨询时也表示,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浙江省调待方案已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待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安徽省人社厅在其官网回复网友咨询时透露,由于今年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比较复杂,人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按时拟定安徽省今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适时组织实施。
其余地方没消息
C. 浙江省德清县养老保险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企业退休人员增工资,现在除了上海出台调整方案外,其他省份还没有内出台调整方容案,今年养老金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变化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按6.5%来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金。各统筹地区具体调整幅度,还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来具体确定。
并轨后“中人”按照各地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增加养老金。一般会在6—7月底之前结束。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D. 养老金并轨事什么意思
“养老金并轨”是对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的一项改革措施。“养老金双轨制版”指机关事业单权位人员和城镇企业职工两大类人员采取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享受不同水平养老金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也就是企业和事业养老金差不多。养老金“并轨”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养老金并轨已列入2014年的政府重点工作,已有7套方案。
E. 养老金怎么并轨
近年来,社会上对养老“双轨制”,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养老制度,议论颇多,认为很不公平,呼吁尽快并轨。近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称,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实际上,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多轨制”的构成形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工等多种养老保障模式。这种“双轨制”的模式交织并扭曲,颇有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意味。
早在2010年之前,人社部方面已经开始研究养老金双轨制、延迟退休年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以及养老金投资运营等方面的改革,但由于社保改革牵涉到很多部门,国家在更高的层面上对整个社保制度改革缺乏“顶层设计”,相关社保制度的改革进展很小。如在2008年3月,国务院就决定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人社部在2009年1月又跟进发文,提出“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结果在当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120名政协委员提案反对人社部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提出的改革模式。
于是很多人又都寄望于通过制定《社会保险法》来解决养老金双轨制。但2010年10月底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只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涉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改革并不在《社会保险法》覆盖范围内。
2012年6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其中明确要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时至今日,涉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办法”也没有下文。
今年年初,国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连续第9年做大养老金“蛋糕”。但“调整企业基本养老金,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物价上涨、职工工资水平增长、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次数多但幅度小;机关事业单位目前调整基本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贴是与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或津补贴同步的,频次低而波动较大”。显然,公众对养老金“并轨”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社保体制改革正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分步骤推进,到现在人们未见到什么具体工作方案。
今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养老金双轨制等一系列问题正在进行综合研究和顶层设计。除了养老金双轨制待遇差别问题外,这个综合课题还包括应对老龄化的资金安排,养老金空账、缺口、投资运营、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转移接续问题,退休年龄问题,多层次养老保障问题,如何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大病保险等。
养老金并轨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不仅考虑退休养老制度本身,还涉及企业、政府与个人责任的分摊,以及多方利益的平衡。但养老金如何并轨?是舍弃一种模式,而集中到另一个模式上去?或是多轨融合?抑或针对现有养老制度的缺陷,重新设计新的轨道?用新的养老模式来替代。不管怎么说,在“双轨制”最终被取消大方向上,“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但需要什么途径,采取什么方式,如何循序渐进,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养老并轨的“轨道”设计更是不可或缺。
F. 什么是退休双轨制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
G. 养老金并轨后我们企业的养老金待遇能争加吗
首先我们要假定各种对象分别按照两种方式计算养老金,然后再进行两条轨的对比,有比较才有优劣之分。
环境假设:工人的工作地点和退休地点均在浙江,2013年8月份退休。
企业“轨”养老金待遇计算参数如下:
2012年度浙江省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340.58
养老金计算办法:《浙劳社老[ 2006]146号》、《浙人社发[2011]22号》、《浙人社发[2012]203号》
2013年基准调节金:120元
2013年养老金补贴:150元
1992年前视同缴费指数:0.98
1993年至1997年缴费指数:0.6
过渡性养老金系数(中人):0.014
2013年过渡性调节金系数:1
养老金最低标准:省平工资 * 40%=992.4元
角色1:性别女;年龄50岁;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缴费指数 0.6;个人账户 2万。
基础养老金 = 3340.58 * (0.6 + 1)/2 * 15 * 0.01 = 400.87
个人账户金 = 20000 / 195 = 102.56
过渡性调节金 = 120 + 0.6 * 15 * 1 = 129
基本养老金 = 400.87 + 102.56 + 129 + 150 = 782.43
最低标准补足 = 992.4 – 782.43 = 209.97
核定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 最低补足 = 992.4 元
角色2:性别男;年龄60岁;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缴费指数 0.6;个人账户 2万。
计算过程(省略)
核定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823.75 + 最低补足 = 992.4 元
角色3:性别女;年龄50岁;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缴费指数 1;个人账户 3.3万。
计算过程(省略)
核定基本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 955.32 + 最低补足 = 992.4 元
角色4:性别男;年龄60岁;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缴费指数 1;个人账户 3.3万。
计算过程(省略)
核定基本养老金 = 1023.5 元
角色5:性别女;年龄50岁;参加工作日期 1988年9月;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15年;98年后缴费指数 1;个人账户 3.5万。
基础养老金 = 3340.58 * ((4.33*0.98+0.6*5+1*15.67 )/25+ 1)/2 * 25 * 0.01 = 800.29
个人账户金 = 35000 / 195 = 179.49
过渡性调节金 = 120 + 22.91*1 = 142.91
过渡性养老金 = 3340.58 * (4.33*0.98 + 0.6*5)*0.014 = 338.76
基本养老金 = 800.29 + 179.49 +142.91 + 338.76 + 150 = 1611.45
角色6:性别男;年龄60岁;参加工作日期 1983年9月;退休日期 2013年8月;缴费年数 30年;98年后缴费指数 1;个人账户 3.5万
计算过程(略)
基本养老金=965.59 +251.8 +147.81+567.92(过渡性调节金)+150 = 2083.12 元
总结一下,如果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后就直接退休的话,按照最低标准缴费与按省平工资标准缴费,其养老金待遇的水平差距不大,都是1千元左右。另外,假如都是按照省平工资标准缴费,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后退休,其养老金待遇大概是1600元,而缴费满30年(含视同)后退休,其养老金大概是2100元。
考察完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计算的养老金待遇后,接下来我们一起考察相同角色按照机关事业养老制度计算的养老金待遇会是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相比企业养老金计算方法的复杂,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办法实在是简单明了。整个计算办法(《国人部发[2006]60号》)抄录如下: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角色1,角色2 的养老金 = 工资标准 * 80% = 省平工资 * 60% * 80% = 1603.48 元
角色3,角色4,角色5的养老金= 工资标准 *80 % = 省平工资 * 80% = 2672.46 元
角色6 的养老金 = 工资标准 * 85% = 省平工资 * 85 % = 2839.49 元
无论是那种情况机关事业“轨”的养老待遇都要高于企业“轨”的待遇。既然是机关事业“轨”的待遇要高于企业“轨”的待遇,那么我们选择将企业“轨”并到机关事业“轨”不就可以了吗?这样一来,原先待遇高的标准不会降低,现在待遇低的能够得到提升,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吗?只可惜,这种并轨方式是行不通的,原因就在于两者的路基不一样。企业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吗?以前或许有,但现在通通没有了。现在企业的工人,公司的雇员只有两种工资,一种是计件工资,一种是计时工资。其实计件工资也归属于计时工资。工人的工资其实就是工人出卖劳动力的收入,工人工资的高低就是劳动力价格的水平。工人只有在资方购买他的劳动力的时候才能获得工资收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只能存在于所有者当中,比如大企业中的董事会成员他们就会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等。机关事业单位中之所以存在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只是因为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还属于全民所有(国有)。
既然企业“轨”并机关事业“轨”行不通,那么反过来机关事业“轨”并企业“轨”可以吗?答案是可以的,并且一直都在进行着。其实并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是在执行机关事业养老制度的,那些私立中学,私立医院他们同样属于事业单位,但他们的员工执行的就是企业的养老制度。还有那些已经转制掉的事业单位也在执行着企业养老制度,可见养老制度并轨是一个伪命题,真正的问题在于“轨”下面的路基,就是在医疗产业化,教育产业化结束之后,要不要对全民所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教育机构进行转制实行国进民退。
当卫生医疗教育机构都转制之后,事业的养老制就可以顺利和企业养老制并轨了。不过这样的并轨,这样的一轨制,能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吗?我表示怀疑。
H. 养老金的养老金并轨
据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透露,养老金“并轨”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五方面推进“并轨”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对于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问题,胡晓义并未提及。记者采访发现,这一点是导致上一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能顺利推进的纠结点,也是本轮改革方案设计时着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2008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然而,近6年过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试点省市进展缓慢。
财政为改革“埋单”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来的改革方案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来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还包括,同步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免造成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群体分化和新的社会不公;并且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按照企业职工的模式推进,应明确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依法缴费。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虑到政策推行的顺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体制改革有可能在延迟退休政策之前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