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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权的理论

发布时间:2021-12-26 10:24:25

『壹』 请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国家建立完整的社会救济制度体系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

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实现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②政府具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③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④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贰』 关于中国农村留守空巢老人的社会养老保险三支柱模式探析

1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2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探索
3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4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比较研究
5“城中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
6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问题研究
7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生存保障问题研究
9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10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11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12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3关于构建我国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研究
14农村土地产权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5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研究
16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7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18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19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20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区域差异化研究
21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
22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风险及其控制
23“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企业年金研究
24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25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影响与对策
36论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
37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38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39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与防范机制研究
40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的需求与供给研究
41构建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研究
42转型条件下中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研究
43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
44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养老保障功能研究
45应对老龄化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46养老保障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47东亚国家养老保障模式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48新时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49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研究
50中国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研究
51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模式研究
52城镇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初探
53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中的政府责任
54农村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及其构建路径研究
55制度边缘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56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
57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
58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59中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研究
60我国医疗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及其控制
61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方道德风险问题研究
62河南省医疗保险运行状况分析及对策研究
63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研究
64医疗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
65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
66我国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及控制对策研究67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研究
68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研究
69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探究
70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研究
71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政府责任
72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3论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4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缺失与对策研究
75城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6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7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8我国城市反贫困问题研究
79我国城市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80建构城市贫困大学生统一社会救助体系
81构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
82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研究
83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84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85城镇灵活就业问题研究
86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
87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88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8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90家庭功能变迁中养老模式的选择
91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
92人口迁移中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93试析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问题
94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刍议
95论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96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机制
97论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险
98论我国工伤保险的预防职能
99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100论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
101论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
102医疗保障的政府责任研究
103医疗保障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
104养老保险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
105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106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保障
107论医疗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
108我国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9对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
110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
111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思考
112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
113社会保障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研究
114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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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如何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社会支持

(一)强化家庭养老功能,探索新型养老模式。尽管多数“空巢老人”独居在家非常寂寞,但仍都希望住在家里,而不想选择入住老年,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养老方式。因此,一方面要从以德治家入手,普遍成立村(居)基层老年协会,督促儿女们细心周到地照顾老人,积极营造以家庭养老、敬老为荣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行协议养老制度,对子女不及时与父母签订协议书,或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的,村(居)老年协会要及时督促和帮助落实。必要时可以帮助老人采取法律手段,为“空巢老人”养老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要积极探索以家庭为核心,以村、社区为依托,从城向农村辐射,为居住在家的农村“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养老服务。
(二)建立有效帮扶机制,帮助农村“空巢老人”家庭解决经济困难。农村“空巢老人”家庭大多数生活都比较困难,需要和社会各界给予帮助。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对无生活来源、患病、久治不愈、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符合临时救助或农村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要及时把他们纳为救助对象,给予救助。二是农村“空巢老人”由于家中无人照顾,常常会面临突发性疾病得不到及时抢救,生命受到威胁的问题。建议在镇街成立基层老龄组织,村委会要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家庭档案,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三是要加强村(居)老年文化场所建设,大力倡导和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各项服务,使“空巢老人”更多地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让老人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
(三)尽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并完善农村老年保障制度。目前,农村医技人员素质不够高,设备、技术水平有限,稍微严重点儿的病,在镇(村)卫生院(室)无法治疗,使农村老人的健康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就医难问题表现尤为突出。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并完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农村老年保障制度,切实满足农村老人的基本养老和基本需求。
(四)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农村“空巢老人”反映较多的仍然是问题。无论是来自社会的歧视、欺侮老年人的违法行为,还是来自子女相互推诿、拒不赡养老人的失德忘本,均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老人自身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应把《中华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等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落到实处,做好“空巢老人”养老保障、保障等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在解决农村“空巢老人”一系列问题中,若只依靠家庭经济支撑或、社会临时救助、农村低保等往往是杯水车薪,必须设立相应的基层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农村“空巢老人”的物质生活。有条件的村(居)可由村级集体拨款,并接受社会各界捐款,建立差异性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每月按年龄不同发给生活补贴,改善老年人,尤其是生活困难的农村“空巢老人”的物质生活。
(六)抓好“回引工程”。农村大量青壮年民工外流,虽然使农村经济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也辛苦了留守的“空巢老人”。调查中不少“空巢老人”反映,子女寄回家的钱多数花在了孙辈的生活费、学费和零用钱上面,但老人的经济收入并未因子女外出打工而有明显改善。这些问题,不仅要引起外出农民工的重视,更要引起社会的关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外出民工的回乡创业,不仅有利于乡村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更主要的是让农村老年人过上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
(七)努力营造爱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一是要加大贯彻《老年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二是要加强在校学生、农村青年的孝道教育;三是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爱心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镇村团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家访并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八)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出资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机构。为了解决部分收入较高,身边无子女的农村“空巢老人”以及子女无暇照顾老人的问题,应统一制定政策,在税收、土地、城建、金融、水电管理等方面对社会养老事业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吸引非公经济进入养老事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大力兴办农村养老院等养老机构,促进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

『肆』 什么是“空巢老人”现在的养老现状是什么

空巢老人。从字面理解就是说 。老人自己在窝里呆着。没有别人的陪伴。回
引申为人老了退休了。儿女答相继长大工作。有自己的生活和事业。老人就自己生活。
每天与寂寞为伴了。
行动力不足的老人或者单身老人一般就会被送去养老院。这就是说消费养老。
儿女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原因。工作和家庭的牵绊导致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
其次是心理层面。人老了爱唠叨。记性差。行动力缓慢。儿女会很没有耐心去照顾关怀老人。

『伍』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若权益受损,你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详细事宜,可以登录 思科律所的网站,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有效解决现有问题。

『陆』 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境开题的可行性分析

现在空巢老人确实很多,唯一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养老院,因为在养老院都是同年龄的人,有共同的语言,而且又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比一个人在家里要开心得多。

『柒』 那些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飞速发展,中国在20世纪末迅速迈入了老龄化社会的行列。而当老龄化遭遇“空巢”现象时,空巢家庭的养老问题便突显出来,空巢家庭及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也便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国内学者目前在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城市空巢家庭及空巢老人的研究上,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较少涉及,而专门针对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经验研究更少(陈建兰,2008)。因此,本文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展开专门的调查与研究,这在理论上是很有意义的。同时,研究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并据此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也关系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对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研究中,在全国范围的大型抽样调查没有展开的背景下,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中国农村空巢老人展开分地区的研究,是比较可行的研究路径。而江苏省苏州市可以作为中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代表之一,2008年,苏州的GDP达到6701亿元,位居全国城市第五位,而同年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1680元,远高于全国4761元的平均水平。此外,苏州市在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也已经做出了一些领先全国的探索实践,例如,在苏州农村地区,老年农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即可获得每月100元以上的养老补贴。因此,本研究以苏州农村为例,分析中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这不仅对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挑战有现实意义,而且对中国其他地方也有借鉴意义。

『捌』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有什么理论

早在1980年,世纪老人冰心就在她的名作《空巢》将空巢老人的回晚景寂寞描写的栩栩答如生。如今中国空巢现象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根据民政部的数据,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如何解决这些老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急迫的社会难题。很多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他们行动不便,缺乏照顾,其中很多生活水平低,生活状况差,精神生活贫乏,养老得不到保障。另外,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尤其是现代人对孝道的淡薄,也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造成冲击。。。。。。。。。。。

『玖』 农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农村养老问题该如何解决

虽然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不过农村的养老依旧成为了一个大问题。即使国家的政策给农村越来越好,不过儿女们还是不愿意给父母们养老。因为农村人的思想观念是非常重的,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儿女到自己老了还要照顾自己。他们也不愿意给孩子们太多的压力,只希望他们能在外面好好地工作就够了。

所以只能是国家能发布新政策,为这些空巢老人提供福利。让他们能安逸的度过晚年,这样的话儿女们在外面工作也不用操心,也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希望国家能够感受到这一次的危机。因为现如今的空巢老人变得越来越多,是时候该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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