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德国金融体系的现状
德国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国家,其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而金融市场很不发达。由2001年的统计数据发现,股票市场总市值只占GDP的24%,而银行资产占到GDP的152%。
德国的
商业银行是全能银行的代表。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和德国商业银行是德国最大的三家银行。这三家银行为企业提供短期、长期贷款,证券承销、财务咨询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为个人提供储蓄工具、消费信贷、保险产品、证券买卖等一系列产品与服务。三家银行中,德意志银行集团拥有自己的保险公司,另外两家也都与保险公司结成战略联盟。
此外,德国还有一些特殊目的银行,比如说储蓄银行、信用合作银行等。储蓄银行为收入低的人提供储蓄工具和信用服务,其资金被用于提供抵押贷款、资助本地或区域性投资活动。只有市或辖区等地方政府才能创立储蓄银行,并为创立的储蓄银行提供担保。储蓄银行体系在德国也是很大的,中央储蓄银行处于最上层,中间是中央储蓄银行所属的12家地区性银行,最下层是12家地区性银行所属的700家当地储蓄银行。信用合作银行是由存款者所有的互助组织,其成立初衷是为急需资金的工商企业提供帮助。信用合作银行体系也由三个层次构成:1家中央银行、3家地区性银行和若干家当地银行。
在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德国的公司治理是比较有特色的,它们大多数不是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中有工会的代表,也就是说广大职工可以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在金融类企业中也得到很好的体现。比如说,占银行资产总额36%的储蓄银行就是为民众服务,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信用合作银行也如此。虽然世界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政策型金融机构,但其公司组织形式与德国是完全不同的。
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度得益于对银行较少的监管。银行不必建立附属公司,甚至不必设置防火墙就可以直接承销证券。银行可以不受限制的代理保险业务,但要想经营保险业务就必须通过自己的附属公司,并受到保险监督局的监管。只要投资于房地产和股票的帐面价值不超过银行的负债,监管机构对其没有限制,但银行附属公司的不动产投资不受该限制的影响。另外,银行可以对非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非金融机构也可以持有银行股份。可见,德国金融业的经营是相当自由的。
德国工人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国家养老金与工作年限内的平均收入挂钩,二者的替代率较高。个人养老金体系在德国是广泛存在的,个人养老金计划有一个统一的缴费率,并常常是确定收益型的。在公司层次上课税是德国养老基金的特色。由于养老金帐面上的储备可以享受特殊优惠,并且企业可以在免税的情况下自由运用这部分积累起来的资金,因而企业几乎将所有的资金都表现为养老金帐户下储备。为保证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养老金储备的投资所得得到养老金担保协会的担保。德国养老金在家庭总资产中的比例是比较小的
2. 全世界养老金最多的国家是哪个
荷兰的养老金体系仍然是全世界最好的。继去年获得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最高分后,荷兰的养老金体系今年再度夺冠。凭借退休年龄提高计划,荷兰今年获得了78.3的高分(分值0-100),比去年还高出一筹。
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由美世咨询公司和墨尔本大学共同制定,旨在对14个国家的养老金体系进行比较。评价的指标包括补充养老金和国家养老金(即荷兰的AOW)的比例、退休后的收入、老年人工作年限的长短。
在今年的排名中,得分第二和第三高的分别是瑞士和瑞典,瑞士得75.3分,瑞典得74.5分。中国是14个国家中得分最低的国家,仅得40.3分
3. 德国的养老体系是什么样子的
德国老年人的生活主要靠法定养老、企业养老和私人人寿来保障。这些号称为老年人生活保障的三大支柱,其实,三者中以法定养老为重要,其他两种对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只起补充作用。
德国的法定养老创始于19世纪末。职工必须按月交纳费,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起初养老金是固定不变的,若遇到通货膨胀,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就会下降。1957年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以便让老年人也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从此,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随着全国工资水平的提而增加。根据现行法律,每个职工参加法定养老。费占工资的19%,按月交纳,职工和雇主各付一半。这些费用支付退休者的养老金,不足部分由联邦zf从财政开支中补助。
德国人退休后,每月可领到养老金。养老金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职工投保时间的长短和原先工资的低。一个有40年投保时间的退休职工,平均每月可领到相当于净工资的约63%的养老金;有45年投保时间的,平均每月可领到相当于净工资的约70%的养老金。退休职工去世后。其配偶一般可继续领取60%的养老金。
企业养老是由各企业举办的一种福利。大约三分之二的职工享有这项福利。这项福利的费用完全由企业负担,企业一般把这笔费用存入机构。职工退休后每月可领到企业养老金。其数量各企业不同,一般来说,企业养老金相当于净工资的4%左右。这对于退休职工来说,是一笔补充的经济收入。
私人人寿由职工自愿在商业性的公司投保。他们每月交纳一定的费。人寿是一种既具有保障,又具有储蓄性质的,对老年人来说也是一笔补充的经济收入,所以参加人寿的职工相当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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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球养老金压力日益显著吗
放眼全球,养老金“入不敷出”的国家不在少数。在人口老龄化严重且社会福利高的欧洲国家,养老金问题尤其突出。在德国,法定公共养老保险是主体,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是补充。数据显示,到2040年,德国领取养老金与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之比将从53比100升至73比100。为此,德国政府正试图扩大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在整个保险体系中的占比。
在亚洲,日本是养老金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日本同样面临如何长期维持养老金体系的挑战。日本的“国民年金制度”正式建立于1961年,其保障水平一直维持一定水准。但“少子老龄化”现象加剧逐渐影响了这一体系的收支平衡。日本政府被迫于1994年把领取养老金的起始年龄推迟至65岁。
5. 求现在最新的德国养老保险制度,请详细一点,谢谢
目前德国出生率较低,人口自然增长率是负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达、医疗条件的改善,人的预期寿命在不断增长,社会人口趋向老龄化。据估计,到2030年大约2个劳动者供养1个退休人员。同时在欧洲统一进程中,由于德国生活水平较高,赴德定居者增加,这必然也会增加一部分新的社会保障支出。因此,德国面临着继续维持原来社会保障水平的要求,同时条件又不允许对日渐减少的劳动力提高税收、多交社会保障费用的困难,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进行适当改革势在必行。
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自愿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德国的养老保险较全面地规定了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缴费标准和筹集方法等。
根据法律,德国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法定养老保险。2004年,雇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其月收入限额以下部分的19.5%,由雇员自己和雇主各负担一半(原西德地区雇员的月工资收入限额上限为5150欧元,原东德地区的上限为4350欧元)。超过上限部分的月收入不再交纳养老保险费。法定养老保险起源于俾斯麦时期的“自助资助”模式。规定养老保险费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并主要由雇主和雇员承担,国家只作一定的补贴。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收入关联年金计划。在这种年金计划下,缴费和津贴的多少与个人的工资水平直接相关,通常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就业年限、交费期限、收入替代率及调节系数等基本要素确定,并侧重体现收入关联和收入再分配的特征。目前,法定养老保险覆盖了从业人员的90%,是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干。
法定养老保险为强制性保险,所有的投保人都有义务依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个是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这是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另一个是国家财政补贴。每年获得国家财政补贴的数额占养老保险费的五分之一。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德国政府计划,到2030年法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将由目前的19.5%提高至22%,到2020年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占工资的比例由现在的平均53%降为46%,到2030年进一步降至43%。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法定养老保险的补充,已成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大重要支柱。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补充养老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企业行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趋严重以及减轻国家养老负担压力的需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越来越受政府的关注。在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对劳动力的覆盖率高达65%,它是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并得到法律的支持。筹资方式、组织形式、款额及受保人均可自由选择。尽管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属于自愿性养老保险,并由私人公司经营,但政府并非完全放手不管,而是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为了防止雇主因宣布破产而无法支付养老金的风险,德国设立了雇主组织的养老保险基金会作为担保机构,规定开办企业养老保险的雇主有义务向担保机构投保,如果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支付本企业的补充养老金,则由该基金会支付。
自愿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医生、牙医、药剂师、律师等。公务员和法官是国家终身雇佣人员,不参加法定养老保险,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自谋职业的农业人员有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上世纪70年代,随着德国加入欧盟及受欧盟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影响,农民的退休年龄从65岁降低到了55岁,等于农民提前放弃了土地生产,同时失去了生活收入来源,因此,政府会额外付给农民一笔养老金。该模式的实施仍然依赖于政府大量的财力投入。政府对于退休农民养老金的支付,是根据农民的收入决定的。由于收入是绝对数,所以需要支付的养老保险金也有固定的上限。德国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付多少,用多少”的模式,即由年轻人出钱,老年人享用的一种方式。但是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老龄化趋势的增强,由年轻人提供的这笔资金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需要政府拿出一部分钱来弥补其差额。因此,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消耗公共资源的模式,并且由于中央政府对这个模式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退休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目前,德国仍在寻求一种最合理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2002年,德国颁布新法律,规定企业职工有权利要求雇主将一部分工资或者节假日奖金变成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组织形式及受保人等均可自由选择。目前,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所支付养老金的比例大约分别为70%、20%和10%。德国政府希望,私人养老保险支付的养老金近期能提高到整个养老金的15%,中远期达到25%至30%。这样,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将有望从现在的补充地位逐步提升到与法定养老保险相近的支柱地位。
德国的养老保险不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度,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收统支,现收现支。领取的养老金数额按照一个特定的、公开的公式计算,每个人都可能不同,主要由投保时的工作收入决定。德国以特定的公式计算出每个人不同的分值和折扣系数;国家则主要根据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物价上涨率,每年确定一次各个分值对应的养老金金额。
6. 德国人几岁开始领退休金
2012年1月1日,德国开始实施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的法规。
新法规针对的是1947年以后出生的人。对于1947年出生的人,2012年的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零1个月。1948年出生的人,退休年龄将再增加1个月。
1958年出生的人,退休年龄提高到66岁。1958年以后,每晚出生一年,退休时间延长两个月。这样,到1964年及以后出生的人,法定退休年龄将提高到67岁。
(6)全球养老金体系排名德国扩展阅读
德国退休年龄规定的演变
德国规定退休年龄的那部法规制定于1957年,当时的出发点是预计德国人口出生率将不断提高,而现实则走向了预测的反方向。近年来,德国虽是欧盟人口最多的国家,但出生率很低。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数据显示,过去10年,德国大多数年份都处于人口负增长状态。
联邦统计局预测,到2060年,德国人口将从现在的8500万下降到6500万。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老龄化趋势便愈发严重。1991年,平均4个德国就业者养活一个退休人员,而预计到2030年,就得每两个就业者养活一个退休人员了。
德国养老保障制度已有120多年的历史。自有这一保障以来,实行的就是即收即付的政策,即由当前的工作者缴纳养老保险金以支付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但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重,上班族的负担也日益沉重。这样在两代人之间就产生了一个是否公平的问题。为了维持代际之间的相对公平,现实的解决途径就是延长退休者的年龄。
另外,由于德国人均寿命逐步提高,退休者领取退休金的年限也越来越长。统计显示,在过去的40年里,德国人平均领退休金的时间增加了7年,达到约17年,给保险公司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
在这样的情况下,提高退休年龄成为德国政府不得已的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延迟退休,德国人不搞“一刀切”
7. 国内和国外的社保体系有什么差别
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为例。
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中国的养老保险主要是通过立法规定的,是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的。而国外的养老保险分为三种制度类型,分别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强制储蓄型。以传统型为例,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或自保公助模式。
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
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7)全球养老金体系排名德国扩展阅读:
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如今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
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养老保险
8. 外国移民可以领取德国养老金吗
据德国养老保险现有数据,在德国境外领取德国养老金的老人从2000年的110万人增加到150万人。仅在过去一年,就有175万份德国养老金被转账到国外(除了法定养老金之外,还包括寡妇金,残疾抚恤金等,而且许多老年人还有权获得几种养老金)。
然而,强势增长的原因主要并不是德国老年人到国外定居,而是那些在六七十年代来德国的外来劳工,现在退休后回到自己的家乡颐养天年,
因此,目前德国转往国外的养老金主要被支付到意大利,西班牙,希腊,前南斯拉夫和土耳其的帐户。
与此同时,由于到德国的移民人数增加,有权领取法定养老金的外国人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养老保险报告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德国有大约546万外国人在德国的法定养老金体系中投保。而2015年只有488万,2006年的时候还只有316万。其中具有欧盟公民身份的外国被保险人支付的养老保险费占所有外国人支付的养老保险的90%。“具有欧盟公民身份的外国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融资方面与德国国民完全相同。这对法定养老保险的收入状况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国外是否也可以领德国养老保险
好消息:任何支付德国养老保险费用的人,都可以要求把退休金转账到全球150个国家。但是为了能够在国外准时收到养老金,养老金领取者应在更改居住地之前的四个月内提交申请。
德国养老保险认为,退休人员仅在冬天去某国避寒或一直定居在国外是不同的。如果仅仅在某国越冬,那么可以自由选择退休金应该被转移到德国账户还是外国账户。当然,银行手续费,换汇费用,都必须自己承担。
如果德国退休老人永久移民的话,几乎在世界每个角落都会领到他的养老金。如果位于与德国签有社会保障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德国退休老人可以通过当地的养老金计划申请德国养老金。否则,申请必须在德国进行。
但是,如果是残疾养恤金则有一个例外:在某些情况下,残疾养恤金是限区域的。如果搬家或离开欧盟,很可能就无权领取了。因此,德国养老保险建议在搬家前联系养老保险的咨询中心。
9. 养老金的国外现状
欧美一些国家除了养老金外,还有一个非常发达的保障老有所养的辅助网络。比如,美版国在税收政策上实行间权接的财政转移,支持养老金制度;德国则是每年要拿出几百亿欧元支撑其庞大的养老保障系统运转。
而退休金的来源,各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美国,雇主和雇员各拿出工资收入6.2%作为税收,形成专用“社安金”。其中85%用于支付养老金,15%则用来支付残疾金、遗属遗孤抚恤金等其它社会保障基金。在法国,基本养老金由雇主交8.2%,雇员交6.55%;法国对遗属遗孤补助的资金来源于由雇主按雇员收入的5.4%缴纳,作为困难家庭补助金。
很多国家的退休职工领取的退休金并没有一个固定额,要视退休年龄、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职岗位等情况的不同。瑞典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部分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养老附加金”,这是瑞典特有的。“养老附加金”据退休前的收入状况和纳税情况而定,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养老附加金”积累的就越多,退休后就能领到越多的退休金。而在法国,情况就不一样了。一般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原工资50%的退休金,公务员则按退休前工资的75%计算。
10. 世界初等发达国家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大概有多少我国与之差距有多大
微博认证为英国《华文周刊》商业拓展部总监的安光系日前发表文章,介绍从天津到英国13年的老人曲大爷的养老故事。
这篇文章被多家媒体转载,网友惊叹安光系笔下描述的英国福利制度之优越的同时,也对文章真实性提出了质疑。那么,发达国家究竟怎样养老,其养老制度又能给我国提供哪些借鉴呢?
英国:职业年金是养老金重要支柱
英国就业与养老金部2012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英国有13万退休人员每周只能领取7英镑的基本养老金,同时有13万人每周可领取200多英镑基本养老金。这意味着,在其现行的养老金制度下,退休者每年领取基本养老金差额最高可达1万英镑。曲大爷每月领到上千英镑养老金并非没有可能,但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像他一样“幸运”。
目前,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养老金计划、职业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等三个支柱构成。
国家养老金计划包括“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和“第二养老金计划”,由政府提供,并由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基本养老金已覆盖所有公营和私营部门的雇员。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形成 “国民保险基金”。该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结余资金全部购买国债或存银行,禁止进行股票投资。第二养老金主要目标人群是非常规就业者,如中低收入者、长期患病或身体残疾的从业人员,任何已缴纳了基本养老金保费同时又没有职业养老金或私人养老金的雇员将自动加入第二养老金计划。在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第二养老金根据不同收入标准支付不同的养老金。
由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较低,仅能保证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大部分人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职业养老金。职业养老金自2012 年10 月起成为更具强制性的职业年金,所有年收入7475 英镑以上、年龄在22 岁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没有参加任何职业养老计划的都将“自动加入”职业养老金计划。雇主缴纳雇员工资的3%,雇员本人缴纳4%,政府以税收让利的形式计入1%,合计8%的缴费注入雇员的个人账户。职业养老金计划积累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职业养老金参与者占英国全部人口的45%左右,已经成为英国养老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个人养老金计划包括私人养老金、养老储蓄和个人寿险等。私人养老金主要面向众多中小企业,包括大量个体工商业者、自雇人士和非常规就业者,个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加入个人养老金计划,并且待遇水平与个人缴费相关联,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
德国:鼓励发展“补充养老保险”
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三部分,后两者又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
在德国,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等。
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目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的19.5%,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
此外,德国还大力鼓励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采取“直接支付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期间积攒了多少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他就能得到相应数额的养老金。目前,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所支付养老金的比例大约分别为70%、20%和10%。
美国:养老责任由三方共同承担
美国的养老责任由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共同承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在职人员把工资所得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障税”(社保税)上交给政府,用于发放给已退休者、残疾人以及他们的家属,在职者退休之后便可以从社会保障制度中享有相应的福利。
在职人员退休后获得社会保障福利(社保福利)的多少视其工作时间长短、缴纳社保税数额以及退休年龄而定。但提前退休者的福利额将适当扣减。
除了社会保障制度,美国政府和一些公司还建有自己的退休金制度。美国政府制定了“联邦雇员退休制度”。政府工作人员除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缴纳社保税之外,还必须每月上缴工资收入的1.3%,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根据其退休时的薪水、工龄长短等领取相应的退休金。
日本:国民年金是养老金制度的基础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可以分为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公共养老金包括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中央政府承担公共养老金的全部行政管理费用,并且提供国民年金支出的1/2。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经济衰退致使公共养老金系统面临账户入不敷出的风险,政府被迫多次实施养老制度改革,私人养老金开始得到迅速发展。私人养老金分为企业型养老金和个人型养老金。私人养老金享有一定的政府税收优惠,种类较多,包括国民养老金基金、退休离职津贴计划、厚生年金基金、税收合格养老金制度等。
国民年金是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础,20岁以上60岁以下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加入。它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预算。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等每月需要缴纳1.33万日元。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则分别加入包含国民年金在内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缴纳金额为收入的17.5%,由职工和雇主各负担一半。另外,还有企业年金及个人年金,由企业自己管理和运营经营。
2000年,日本在世界上首推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国民只需要交纳一定的保险费用,65岁以后就可以接受这项保险提供的服务。包括:上门护理、上门帮助洗浴、上门帮助康复、痴呆老人生活护理等。
新加坡:工薪者均参加公积金计划
1955年,新加坡开始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并设立中央公积金局,对公积金实行全国统一管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规定,凡工薪收入者,无论是公务员、职员,都要参加中央公积金计划,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目前缴纳的基数为:凡是年龄在55岁以下的雇员,其公积金的征缴率为日工资的40%,55一59岁的征缴率为25%,60~64岁征缴率为日工资的15%,65岁以上征缴率为10%。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新加坡政府对公积金的内容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个人可以动用公积金储蓄来买房、看病和养老,公积金使新加坡居民在不长的时间里,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
专家:中国应借鉴国外养老多元化模式
1889年,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00多年来,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形成了不同模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近年来,为应对养老保障财务危机,很多国家都对其养老保障体系进行改革,总体趋势是构建多支柱、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姜向群此前做客人民网时指出,国外有些国家发展的养老保险模式覆盖了基本所有的人群,不仅仅是政府主办的养老保险,还有职业保险——就是职业年金制度,这种多元化模式值得借鉴。
有专家认为,中国应该借鉴日本充分发挥私人养老体制作用,不应等到公共养金已经不能维持的时候再发展私人养老金。中国地区差异巨大,完全依赖全国统一的公共养老系统是不现实的,应该考虑实行减税政策鼓励私人养老金的发展,调剂各地区各收入阶层对养老金需求的差异。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你问企业职工,很多人不了解企业年金是何物。他不知道争取这个权利……现在基本上基本养老保险一只腿独大,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很小,缺腿,不平衡。”
“我认为中国的养老保险比较适合的模式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更准确地说是盎格鲁-美利坚模式,就是美国模式,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模式有很多特点更加适合中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是碎片化的,而是一个大一统的制度,公务员和企业工人都在一个制度里,总统和清洁工在一个制度里,全国只有一个制度,不存在不公平和特权的问题”。
“另外,美国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激励性比较好,大家的退休年龄都自愿延长。”郑秉文举例说,“我认识的一个美国教授,是养老金经济学的教授,2010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都70岁了才刚刚办完退休手续。一个社保制度,如果可以促进劳动供给,有利于劳动力全国范围的自由流动,对经济发展有激励作用。显然,这样的制度是更加适合中国。否则,如果一个社保制度,使大多数人争先恐后地提前退休,满大街打麻将的、跳舞的,都是五六十岁退休的,这个社保制度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就肯定是负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