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动离职,原单位不给转出养老保险,到新单位可以重新交吗 (在同省内)
需原单位办理停缴业务后,新单位才可以重新交。
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地区,社保账户只有一个,是以个人的身份证号作为识别的。因此,原社保账户必须办理停缴,新单位才能办理续缴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1)养老保险不转移直接重新交扩展阅读
针对保险与公司有争议的,职工可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双方的劳动关系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后继续处理。
Ⅱ 省内社保,不办理转移可以直接交吗
不可以,跨市是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的。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Ⅲ 养老保险能重新交吗
社会养老保险出现停缴是不可以重交的,在其退休后未达到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补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养老保险不转移直接重新交扩展阅读:
自由职业者在办理个人交社保业务中需要根据社保的等级进行选择,不同等级养老保险费用也不同,当然,交的越多享受的越多。
选好等级后,社保局一般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个人选好的等级比例,推算出每年需要交的费用。因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会有变化,所以每年个人需要交的费用可能也会有变化,以下2016年度自由职业者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参数(仅供参考):
缴费基数:个人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缴纳比例: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20%,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
缴费年限:15年
Ⅳ 养老保险没转移,异地可以继续交纳吗
可以的。
但是五险中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无法转移的 。
其中能转走的只有医保和养老个人账户的金额和缴纳年限,如果是跨省转移,还可以转走养老统筹账户的大部分金额。如果是省内转移,就不涉及统筹部分了。
假设 A是转出地(即原参保地),B是转入地, 首先咨询B是否需要社保转移接收函,如果需要,则前往开具社保转移接收函,如不需要则忽略;开具社保接收函可直接去转入地开具即可。
到A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拿上社保转移接收函、身份证到A地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就可以。
(4)养老保险不转移直接重新交扩展阅读:
异地养老保险转移程序:
1、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到异地就业的,应首先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到异地就业并参保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异地参保所属区县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并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4、转移接续手续办结后,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告知转移接续工作已经完成。
Ⅳ 社保可以不转移,换个地方再交,怎么用
不转移可以继续缴纳。
如果不进行转移的话,在之前地方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只要断掉就会自动封存起来。在另一个地方缴费,是可以算连续的。
医保断掉当月就不能享受到医保报销的待遇,缴纳中断超过3个月的,不得补缴,只能重交,也累计计算。
生育保险是没有办法转移的,如果出现断保,产生的费用社保不报销。
拓展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Ⅵ 养老保险转移以及重新交问题
你好,这种情况最好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顺序是这样的:从原单位转出--转入个人养老保险--再转入新的企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这里面关键问题是:转出与转入之间的缴费属期应该保持连续性---无缝衔接。
如果按照你所说,先前的养老保险费关系从单位转出,放在自己手里没有转个体接续,另外又重新在新的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了---也有补救办法:两个养老保险关系合并个人账户(即:多重关系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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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养老保险没转移,异地可以继续交纳吗
异地可以继续交,到退休时两地的迁到一起累计年限,办理退休。
Ⅷ 工作换了市 社保不转移能不能重新交
同省不同市的,只要原工作城市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暂停缴费和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在未办理社保转移的,在新的城市工作可参保缴费;如果未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或未办理社保暂停的,不可以在新工作城市参保缴费。
Ⅸ 社保可以不转移,换个地方再交,怎么用
不转移可以继续缴纳。
如果不进行转移的话,在之前地方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只要断掉就会自动封存起来。在另一个地方缴费,是可以算连续的。
医保断掉当月就不能享受到医保报销的待遇,缴纳中断超过3个月的,不得补缴,只能重交,也累计计算。
生育保险是没有办法转移的,如果出现断保,产生的费用社保不报销。
拓展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