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哪些规定认定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
当地来开展养老保险个自人账户之前的连续有效工龄,视同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比如,吉林省是1995年7月份开始建立养老保险账户的,则1995年6月份之前的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特殊情况下貌似只有当兵期间视同年限。
『贰』 我的养老保险手册上记录的1991_1982视同缴费,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不予认定工龄,我该怎么办
为什么会显示1991-1982视同缴费哪?如果没有问题,需要提供人事档案来确认。如果人事档案中的材料不能印证,说明养老保险手册记载有误。视同缴费年限是通过个人的人事档案来确认的。
『叁』 养老保险金视同缴费是什么意思
参加社会保险之前,有在公有制单位工作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工龄),称为视同为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3)庭审笔录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肆』 查询社会养老保险时出现视同交费和正常交费是怎么回事
92年前的工龄有几年视同你交了几年保险费,92年以后正常交几年保险费就计算几年交费时间。
『伍』 有关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证明,新手急请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995年10月1日实施)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
你97年毕业后至2002.1,2004.1至2008年1月应该属于应该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欠缴年限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
如果还有疑问,请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咨询。
『陆』 紧急求助 关于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和档案!!
能找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视同工龄认定的时候就看个人档案的。
不过你可以试试找原先的招工表看看,进到公司就算是临时工也应该有这个,然后再拿着工资条,最好是84年到99年每年年初年末的工资条,到劳动局审档的地方咨询下,看看这些能证明工龄的东西可不可以算视同工龄。
『柒』 养老保险的视同交费是如何解释的
是指国家规定缴费参保之前当事人实际工作年限或者法定的应当记为当事人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下乡插队、义务兵役等。
例如,当事人下乡插队5年,1981.01参加工作,当地1993.01开始对原固定工缴费参保,则1981.01-1992.12共12年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另外再加上插队5年,则当事人视同缴费年限为17年
『捌』 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从什么时候算起
视同缴费年限,是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工龄。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8)庭审笔录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扩展阅读:
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区别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理解实际缴费年限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不应与职工所在企业的缴费情况联系在一起。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实际缴费年限与企业的缴费情况挂钩,规定若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则不计算该企业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
二是职工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是非足额缴纳,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1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按照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职工基础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要求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情况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变化情况表》。
1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申报情况将数据输入微机管理,同时相应建立参保单位缴费台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根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变化情况表》,相应核定调整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13、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1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对职工个人帐户进行结算,包括当年缴费额、实际缴费月数、当年利息额、历年缴费累计结转本息储存额等。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帐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