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发布时间:2020-11-29 10:13:16

㈠ 两地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内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九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1)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扩展阅读: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

第八条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

(二)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附件6)。重复缴费清退金额计算方法:

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

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

(三)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

第九条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下同)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抵扣后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向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发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通知单》,通知其协助抵扣。

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完成抵扣后,应将协助抵扣款项全额划转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同时传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回执》。

㈡ 两个养老保险帐号,可以合并吗

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专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属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2)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扩展阅读

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㈢ 重复交的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后,应先在转出地进行记录清理,然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清理相关记录,需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清退其他关系。

一、参保人员在转出地和转入地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在办理转入手续后,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退。

二、清退养老保险是按照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对应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及清退月数计算其需清退的个人账户金额。清退个人账户金额到办理清退手续时产生的利息不予清退,该部分利息将合并到参保人员保留的个人账户中。

㈣ 养老保险怎么合并

1、最好的方法是复社保随着你工制作地点转移时,即时的办理迁移合并手续,这样可以省去你将来来回各地迁移社保帐户。

2、社保将来并不一定要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你在居住工作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你将来也可以申请在居住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居住工作地的市民退休待遇。

(4)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一般分为三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

是国家强制企业执行的一种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用,企业拿大头,职工拿小头,等到职工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办理退休手续,就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了。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这份保险不是国家强制企业执行的,是企业自己自愿的,根据企业自己的经营情况,来为自己的职工办理的一份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之上的。

3、职工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

这是职工自愿参加的,职工通过社会保险机构来缴纳保费的一种养老保险。

㈤ 两份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在同一个地方城市上,社会保险会自动续上合并到一起的,因为你是在企业回工作后再到单答位上班的,所以时间上没有应该没有重复才对;
不会影响到你现在的社保的,只是如果你有在其他城市工作过且参过保的话就需要在你退休前转移到你办理退休的城市就可以了;
还有在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方面,因为你是多段参保的情况(一般人都是),所以发放的养老金是分段计算、统一发放的。
你最好多到社保局去咨询下,你现在是在事业单位上班了,社保机构也是事业单位,沟通起来会比较方便的(社会现状是这样,没办法)

之上只作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哈哈

㈥ 我不同地方交的养老金什么时候能合并在一起

养老保险是可以跨地区转移、合并的。

1、《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办理程序

当事人凭身份证在原参保机构开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将其交给拟转入地的社保机构申请转移并同时申请办理合并账户手续,后续事宜由两地社保机构协调即可。

当事人过一段时间凭身份证查询是否办妥即可。办妥后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6)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扩展阅读:

对于个人养老账户建设,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开放个人养老账户给多种金融理财产品,使得个人对账户资金有产品选择权;

第二,体系建设应考虑便利性,比如退税安排等可增加加入账户的吸引力;

第三,考虑到大部分人没有产品选择能力,建议为个人账户设置产品的默认选项,比如只需设定退休日后账户自动设计产品类型,年轻时多承担风险,年老时少承担风险;

第四,进行投资者教育,提示民众关注养老金问题,养老不能只靠储蓄,还要重视长期投资复利的收益,选择好的养老产品。

网络-养老金

㈦ 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1、目前规定社保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的。

2、你列举的三种方法,都可以在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前往各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迁移你的社保回户籍地合并,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只是在未办理迁移社保手续前,你自己要保管好在各地社保的缴费凭证,以备将来可以顺利凭缴费凭证迁移社保。

3、最好的方法是社保随着你工作地点转移时,即时的办理迁移合并手续,这样可以省去你将来来回各地迁移社保帐户。

4、社保将来并不一定要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你在居住工作地累计缴费满10年,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你将来也可以申请在居住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居住工作地的市民退休待遇。

(7)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每年仅需要缴费100元,缴满15年也不会造成太大的经济压力。退休后,如果每年缴费100元,那么养老待遇是很低的,中西部地区每月不会超过200元养老金,无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时候“多缴多得”的性质就体现出来了。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每月缴费20%。在缴纳的20%的费用中,只有8%能进入个人账户,相比企业人员就要每月多缴纳12%的养老金。缴费水平比企业人员更高,退休后养老待遇水平与企业人员相同,是很不划算的。

㈧ 跨省两个养老保险账户,可以合并吗

1、跨省社保帐户可以合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2、你在离开原工作参保地时,可以拿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缴费凭证。

3、到新工作单位办理好社保缴费帐户后,拿迁移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迁移合并的社保,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20、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21、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办法按如下规定:

(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

(2)对职工转移时已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转移基金额为个人帐户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

(3)对职工转移时仍未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1998年1月1日之前转移的,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转移基金额为1996年1月1日起至调转月止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1996、1997年参加工作的职工,基金转移额为参加工作之月起至1997年底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

1998年1月1日之后转移的,转移基金额为1998年之前按前述规定计算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计算的缴费额累计本息。未建个人帐户期间,计算个人缴费部分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

(4)对年中调转职工调转当年的记帐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应记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计息。计算方法按第15条规定执行。

(5)基金转移时,不得从转移额中扣除管理费。

(6)职工转出时,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单)。

(7)职工转入时,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转出地区提供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并结合本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职工续建个人帐户,做好个人帐户关系的前后衔接工作。

(8)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扩展阅读: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8、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的职工,保留工资关系的,以脱产或请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按本人出境(国)上年在本单位领取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本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以上人员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9、个人帐户记入比例为按第7条确定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其中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两部分。

个人缴费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企业划转部分相应补齐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从1998年起至少每两年个人缴费提高1%,企业划转部分相应减少1%。

最终达到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企业划转部分相应减少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3%。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提高的速度可以适当加快。

目前各地个人帐户记帐比例低于或高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向统一制度的并轨工作。

10、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按"养老保险基金记帐利率"(以下简称"记帐利率")计算利息。记帐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

㈨ 两个地方养老保险如何合并

不同时期缴费可以合并,重复缴费不能合并。
劳动者在两个地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不同时期的,可以转移到一地,具体办法是在转出地打印缴费清单,提交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函请转出地办理转移事宜。对此,国家由明确规定,详情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者在两个地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属于同时期的,是重复缴费。重复缴费不可以合并,重复缴费的部分,由职工自选保留一个账户,另一个账户个人账户金额一次性退还本人,予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五、关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阅读全文

与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企业养老金强制 浏览:339
70岁老人步行一步跨多大 浏览:754
秦皇岛市退休年龄规定 浏览:884
60岁得抑郁症怎么办 浏览:443
老年大学校园文化节建设 浏览:332
双方父母都在场要怎么称呼 浏览:388
体检报告参考值横杠是什么意思 浏览:184
南通长寿老人有什么福利 浏览:978
描写孩子孝顺的词语 浏览:2
普京退休金 浏览:858
老人牙不好吃什么 浏览:608
家长娇生惯养老师怎么办 浏览:286
养老金改革具体方案 浏览:239
一年级手抄报关于重阳节 浏览:788
什么保险可以用来养老的 浏览:215
长寿水域到朝天门多少公里 浏览:2
老年大学老师筛选的意义 浏览:851
80岁魏文亮 浏览:797
赡养50岁父母 浏览:232
农民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怎么交 浏览: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