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会养老保险自行申报是怎么算出来的缴费基数怎么算
2017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2017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
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7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2017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7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7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2016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6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申报的2017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于2017年2月底前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参保人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要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文)第五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是什么?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青岛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怎样计算?
参保人员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如何缴费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7年度缴费基数后,其缴费基数暂用2015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按新基数重新核定应缴金额,统一补收缴费差额,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未及时申报缴费基数的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未申报2017年度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暂停当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及在职职工待遇支付业务,待申报2017年缴费基数后,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
2017年度基数申报材料如何下载?
相关下载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关下载”版块或通过下方网址:
“社保申报相关下载”栏目下的“2017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材料下载”。
参保单位如何申报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有“网上申报”、“自助申报”、两种方式。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50人以内,可采取在线录入方式,50人以上采用在线导出报盘文件,录入基数信息后在线导入的方式。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到市民大厅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分三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期间到所属人社中心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自动沿用其2016年度选择的比例档次确认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如何缴费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申报的2017年度缴费基数比例档次,暂用2015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金额,自2017年1月起补缴差额,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逾期未申报2017年度缴费基数,会对参保单位有何影响?
逾期未申报2017年度缴费基数的单位,暂停当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支付业务,待申报2017年缴费基数后,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基数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20号令)第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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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请问个人申报养老保险都需要什么手续呢
如果你是首次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工商营业执版照(个体工权商户业主及雇主)等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城镇就业证明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个人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手续。从办理参保手续当月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并计算缴费年限。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有关规定划分的若干缴费档次自选一档缴费基数,并按规定缴费比例以月、季、半年、年度形式,根据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个人编号直接到各商业银行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C. 【精品】如何介质导入申报社保费
厦门社保费基数申报 办理社保费基数申报 社保费基数申报 增值税介质申报系统 社保费 介质申报 增值税介质申报 社保费会计分录 计提社保费会计分录 社保费计算
D. 公司养老保险申报流程
对你不利,因为如果企业给你缴纳,你自己负担一部分保险,公司还要给你缴纳公司负担的那部分保险,这两部分保险都是属于你的。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交,按照社保规定,你只能缴纳个人负担的那部分,公司的你缴纳不了,而此时公司也不用帮你缴纳公司负担的那部分保险,然后你去公司报销你缴纳的这部分保险,无疑公司是少交了由公司负担的保险费用,等于原来属于你的钱没有了。
转关系也不复杂,就是可能需要你多跑几趟,你去你个人缴纳保险的人事机构把你个人缴纳的保险停掉,然后在你的公司重新接着上社保,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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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单位养老保险怎么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及指南
一、社会保险登记
(一)开户登记
单位向机关事业社保险处递交《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的同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变更登记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1、申请
单位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提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
单位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的变更证明、文件和资料。
2、审核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收到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后,应对单位填写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及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三)注销登记
因机构改革、单位迁移等各种原因,参保单位被撤消、合并、分立,应终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单位应及时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和人员审核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是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单位;其参保人员应是经批准的正式在编人员。
1、机关、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指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干部);
2、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3、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的各类人员;
4、省、市驻兴同类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三、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
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同时进行。
1、参保单位应在每年1月10日至31日期间,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手续。
2、单位申报的年度缴费基数,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行政机关工人5项: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岗位津贴、综合性补贴;事业单位4项:职务工资、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和综合性补贴)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年度内,如在职参保职工或离退休人数发生增减变化,该单位应在发生变化的当月,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申报手续。
4、参保单位申报养老保险缴费手续时,应填报《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和《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四、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1、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
(1)申请
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经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原工作单位应向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领取和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提交下列有关的证明材料:
①职工档案;
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
③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
④劳动鉴定委员会发给的伤残鉴定书;
⑤特殊工种证明;
⑥获奖证明;
⑦独生子女证明;
⑧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核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个人档案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查验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可面见本人。
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查阅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有无欠费等电脑记录资料。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的按实际缴费基数计发退休待遇;单位或个人有欠费的,待补交欠费、利息和滞纳金后方可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3)单位应在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核准养老保险待遇后,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4)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根据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的时间和核准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计算机系统中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总额。
五、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1、发放方式
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单位代为发放。实行养老保险后,离、退休人员和原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
2、发放标准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基础和标准为: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省政府规定的综合补贴和职岗津贴(含基础津贴)。其他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各单位负责支付。
3、发放时间
单位应按月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
六、《养老保险手册》审核
《养老保险手册》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1、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每年打印一次《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
2、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领取本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并交参保职工本人核对、签字确认。
3、参保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后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并将《养老保险手册》集中送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审核盖章。
七、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
1、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单位新增人员,如符合参保范围,单位应及时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
(1)、单位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并提供有关材料。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按“参保对象审核”的要求进行审核。
(3)、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审核同意后,按《养老保险手册》发放的程序发放《养老保险手册》。
(4)、单位应同时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重新核定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
2、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减少(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除外)应及时为原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单位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携带原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负责受理,经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开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在《养老保险手册》上注明转移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3)、按规定需转移个人缴费金额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个人缴费转帐手续。
(4)、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根据办理转移手续的时间和人员资料信息调减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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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如何申报养老保险
这分两种,一种在原单位办过养老保险只需到劳动局办理挂靠交纳保险即可。另一种是没有交纳过养老保险凭身份证到劳动局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