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后,应该怎么合并重复缴费退款部分是个人账户点儿的,还有单位给上的。全部退不退。
只能退给你自己缴的部分 ,单位缴的部分将充入社保公共基金。
谢谢你的提问
望采纳
2. 养老保险重复缴纳部分如何退费
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第四条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地方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
(2)养老保险重复参保退费是否退单位缴纳部分扩展阅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第五条员工对1992年8月1日后缴费工资有争议的,其缴费工资按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员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1996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超龄调入本市的员工,未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应按下列标准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超龄年限,按调入时实际年龄 - 35(工人身份调入)或45(干部身份调入)计算;补交比例,按30% + 超龄年限×1%计算。
2001年2月1日后超龄调入的员工,应按下列标准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超龄年限,按调入时实际年龄 - 市政府规定的与调入者身份对应的年龄界限计算;补交比例,按30% + 超龄年限×1%计算。
3.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重复部分如何退回
4. 大家好!请问在重庆市重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单位部分是否可以退回请问依据是什么
企业缴费部分不能退回!个人缴费重复部分可以申请退回.就是这样办过的.
5. 原单位和现单位交了两份养老保险,重复部分可以退回吗
养老保险自己交的和单位交的重复的,目前有两个解决办法;
1、合并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和自由职业缴费有各自对应的基数,如果你参保地好合并基数的话,重复部分可以进行合并。等到退休的时候,这个部分的高基数则对应较高一点的退休金。
暂时还不好合并的话,就先维持原状。
2、退钱。
把重复的部分退掉,一般退个人缴费基数的8%,其余部分纳入国家统筹。
建议选择第一种。退钱退的很少的,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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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养老保险重复交费应退那部分
你要查找误错的原因,是单位弄错的,你要求单位去社保局更正后合并。是你自己弄错的,你可以要单位出证明给你,你自己去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更正后再回并。
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清退
(清退时,单位缴纳部分退回单位,个人缴纳部分退回单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社保重复缴纳怎么办要是一方出具证明把重复的那部分退还本人,是不是只退个人缴纳的在单位缴纳的拿得到不
首先,重复交纳的时间段,合并帐户之后,可以累计你的交纳金额,但不计算你的重复时间段。
其次,对于转移这块,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你提到3%失业险,只能在参保地享受其待遇,不支持转移手续的。
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还有你提到12%这个比例,如果说是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那么是可以跟你的转移帐户一起转移走的。
第三,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