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养老保险与日本和外国有什么区别
美国的养老保险分为三个部分,即联邦退休金制度、私人年金计划、个人退休金计划。
联邦退休金制度是美国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35年,以当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为起点,以后经过不断补充、修订,基本条款沿用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法律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不分男、女都是65岁,同时必须纳税40个季度(具有10年缴费年限),才能享受待遇。养老保险费完全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不予负担。养老保险的费用,国家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由雇主和雇员按同一税率缴纳。雇员应缴纳的数额,按照本人年薪的多少,采取分段办法计算。年薪在5.5万美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65纳税,其中6.2%用于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1.45%用于65岁以上老人的医疗保险;年薪在5.5~13万美元的部分。投入1.45%(用于医疗保险)纳税;年薪在13万美元以上的部分则不需要纳税。雇主按其雇员应缴纳税率纳税。所得每一美元税金,其中73美人用于养老,19美人用于医疗,8美分用于伤残。
联邦退休制度通过法规规定65岁可能享受全额养老金,同时,允许提前退休,但养老金减额发给,雇员最多可以提前到62岁退休,但每提前一个月退休,养老金减发0.56%;如62岁退休只能拿到相当65岁正常退休人员退休金的80%;63岁退休能拿到86%;64岁退休只能拿到93%。年满65岁后最多可再推迟5年退休,养老金增发0.25%。如66岁退休,可拿到相当65岁正常退休人员退休金的103%;67岁退休可享到106%……70岁退休可拿到130%,年满70岁以后退休者,养老金不再增加。联邦退休金制度的替代率平均约在50%左右。
(二)私人年金计划
私人年金计划各企业自愿建立。美国政府向雇主提供税收优惠措施以鼓励雇主为雇员建立“私人年金计划”。如企业从年营业额100万美元中提取10万美元作为雇员的“私人年金计划”,这10万美元可以免税。在这种税收优惠政策之下的“私人年金计划”是美国联邦退休制度的一个强有力的补充。目前全美有60%的雇员参加了私人年金计划。
“私人年金计划”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确定待遇方式,即雇主对雇员允诺雇员退休后给予多少退休金,并根据允诺由精算家计算确定每年储存金额。大分数企业采取这种办法。
第二是交费方式,即先确定交费多少,退休时按照累积金额(包括本金、利息、投资利润等)确定退休金额数,这类方式不需要向退休金担保公司担保。
(三)个人退休金计划即个人储蓄保险
个人退休金计划,自愿参加,储金一般个人出3/4,企业出1/4;联邦政府通过免征所得税予以扶持和鼓励。在储存时不纳税,在支取时再纳税,也是一种延期纳税办法。此项计划的最高存款额为每年2000美元,并且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存入。所存款项,连同利息在退休后即可领取,也可继续存入银行,但到达70岁时必须起用。对于年薪超过一定数额的,不能参加这项计划。具体标准是:未婚者年薪超过3.5万美元,已婚者年薪超过5万美元。
二、美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
美国的社会保险由联邦政府的社会安全(保障)部署集中管理,办法统一,机构垂直领导。全国共有社会安全(保障)工作人员65000余名,分10个大地区设立社会安全(保障)局,下属13000个办公室,负责办理社会安全(保障)业务。各县、州(市)地方政府只负责附加保障计划。
全国设立了40个电话咨询中心,负责接受公民的查询、咨询电话。在因特网上使用11种文字、开发10000余页资料供居住在国内外公民查询。
全国每年征收社会保障税5684亿美元,每年提取管理费用38亿美元,提取比例约为7%。按全国6.5万名工作人员计算,每人每年管理费用近6万美元,为开展社会安全(保障)业务提供了保证。
三、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
(一)社会保障机制比较完善,管理高度统一,约束力强。
美国的基本养老保障由联邦政府集中统一管理。联邦政府设立社会安全(保障)总署,负责全国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法律的制订和对全国政策业务的指导。全国划分为10个大地区,分设社会安全(保障)局,并在各县、州(市)分设办公室,具体承办社会养老保险事务。形成了一个社会保障网络,上下职责分明。各县、州(市)地方政府,不承担国家养老保险,只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养老计划。美国所有公民都有一个相互不重复的社会保障号,对从业人员和退休者实施社会保障关系的管理。社会安全(保障)机构的日常管理费用,从社会保障税中按比例提取,每年确保到位,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使用法律和经济双重手段调控退休年龄,力度大,效果好
美国的法律规定,凡年满65岁退休时,才能享受100%养老金;同样,如果年满65岁仍不领取养老金者,每延迟领取养老金一年,增加全额养老金的5%,直至年满70岁,开始领养老金时,每周可领取全额养老金的130%;对于有的企业为雇员在55岁62岁之间办理提前退休的,其养老金由企业全额交付。这一政策,既引导从业者不要提前退休,又保护了希望晚退休、推迟领取养老金者的利益。这对于减轻基金支付压力是有利的。
(三)基本养老待遇替代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有利于多层次保障的发展
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国的养老金替代率为:总替代率为51%,净替代率为65%,分别低于法国(62%、77%)、德国(52%、72%)、意大利(81%、95%)、瑞典(81%、82%)、西班牙(82%、89%)等国,略高于日本(49%、59%)和英国(47%、61%)。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调低,可能发挥第二支柱(企业补充保险)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的作用。美国的商业人寿保险十分活跃。企业老板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推出企业年金计划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使国家组织的养老保险在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真正体现了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个层面共同承担的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我国已经持续20年。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实行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00%~500%。 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但是同期,机关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财政大包大揽的制度,养老保险替代率确定为90%~107%,而同期企业退休职工,仅为不到40%。极为不公的政策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反对与抗议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也称国民养老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基础养老金,做到“全民皆有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
国民养老金、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保险费是强制征收的。国民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补贴,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资金由个人和企业对半分担。三种养老金都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所以统称为公共养老金。
由于出生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存在,个人缴纳的公共养老金保险费是逐年递增的。据厚生省估计,在职人员应缴纳的保险费在其工资收入中所占比例每5年提高5%,到2025年将达到34.3%。
日本女性和男性退休年龄一样,目前同为60岁。政府在支付退休养老金时考虑到了物价和工资的增长因数。除了基本部分外,养老金中还包括了随平均工资上升而附加的“工资变动”部分和随物价上涨而附加的“物价变动”部分。就目前而言,一对老年夫妇只要他们在退休前缴足了公共养老金保险费,每月就能领到金额为23万日元的养老金,折合人民币19000元,相当于一个在职员工平均月收入的80%。
Ⅱ 国外养老保险现状研究
研究目的及意义
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优先目标。在欧洲,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在北美,新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造成大量的结构性失业;在亚洲,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千百万工人失去工作,形成失业风暴。1995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上,就业问题被列为三大主题之一。在会议通过的《共同宣言》和《行动纲领》中,要求各国政府将促进就业和控制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优先目标。?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就业问题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就业问题解决得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就有了保障和基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促进就业、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是对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一种生活保障制度,是通过立法建立的,由国家和社会具体实施的一种着力于提供经济上保障的制度,旨在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中通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直接或间接实施的一种社会安全制度。概括起来讲,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由于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及其他灾难发生而使其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或帮助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制度,包括年老退休、失业保险、伤残保险、医疗保健、儿童保护、抚恤救济、困难补助等。从实质上讲,社会保障制度是反映生活质量的基本指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人们生活的社会环境和生活保障的状况,是反映人们生活社会条件的质的具体范畴。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3个部分。?
我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当前我省劳动就业工作面临着3个方面的巨大压力:一是城镇新成长的失业青年,每年约有10万人,加上上年结转的失业人员,总数在20万人左右;二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000年预计将达到31万人左右;三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年约有150万人。城镇新成长的失业青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三者合一,给我省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就业问题已成为我省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本专题力图从其历史发展与现状入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探讨和寻找我省"十五"及到2015年扩大劳动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途径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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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国外有没有养老保险
国外养老保险有哪些类型
1、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保险对象通常是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及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中等,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在43%左右。其待遇支付对低收入人群有利。
2、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所有退休国民,都可以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所需资金由政府税收支付。
3、混合型养老保险。此险种的养老待遇通常要比普遍年金的待遇要高,主要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及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国外社会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外国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也采取了这种养老保险制度。
国外养老保险现状
1、德国:法律规定“延迟退休年龄”
德国社民党及基民盟联合政府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通过的提高退休者年龄的法案。
2、芬兰:鼓励延长工作年限
依据新的养老金法,养老金参照职工整个工作年限计算。芬兰人若从20岁开始工作,52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可获得退休前工资的45.6%的养老待遇。若62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可领取退休前工资的60%。而若67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则可领取退休前工资的80.45%。
3、法国:养老金体系碎片化
在法国,可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法定年龄为60周岁,但另有规定,受薪者一定要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才可以享受养老待遇。也就是说只有在20岁起工作整整40年,才可以在60岁退休时领取全额退休金。
4、英国:改革时间表已定
于2011年起,其国家女性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每2年增加1岁,最终于2020年与男性持平,提高到65岁。从2020年起,无论男女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都会进一步提高,到2026年、2036年、2046年,所有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将分别提高到66岁、67岁和68岁,每10年增加1岁。
Ⅳ 国内和国外的社保体系有什么差别
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为例。
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中国的养老保险主要是通过立法规定的,是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的。而国外的养老保险分为三种制度类型,分别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强制储蓄型。以传统型为例,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或自保公助模式。
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
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4)国内外养老保险对比扩展阅读:
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如今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
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养老保险
Ⅳ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与西方国家的对比,以及中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
西方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已建立起了各自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不同的社会保障模式。根据西方国家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及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以及影响主要因素,并结合其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对我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借鉴意义。一、社会保障模式的类型、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一)强调效率的社会保障模式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行储蓄基金型社会保障制度,这是以自由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典型的社会保障模式,强调效率。以新加坡为例,其中央公积金制度要求雇主和雇员各缴纳等额的保险费(中央公积金),专款专用。其特点是强调自我保障,强调统一的个人储蓄而不是分散的个人储蓄;筹资方式以强制性储蓄为主;管理机构集中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二)注重公平的社会保障模式以干预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保障模式注重公平,主要有发达国家的福利国家型和自保公助型社会保障模式。前者的特点是实行收入所得再分配,用累进税办法使社会财富不集中于少数人手里;后者的特点是由政府进行有关社会保障立法,作为社会保障实施的依据。(三)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其主要因素由三方面组成,首先是各国的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其次是各国在选择社会保障制度时的理论思想背景,再次是各国不同的文化因素。二、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我们选取西方国家几种典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类型,以英国、美国和智利为代表来进行分析比较。(一)英国社会保障制度分析二战后,西方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英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工业制造由原先的世界第一位退居第三位。英国经济所面临的困难越来越明显,英国社会问题尤其是贫困问题与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这推动了英国政府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国民保险、国民保健、个人社会福利、住房和教育等五个方面。其自身的特点表现为,首先,社会保障项目的完整性;其次,向家庭的渗透较深,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传统的家庭赡养职能。因此国民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为受保人承担了赡养家庭的责任。再次,普遍性原则是战后英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准则。最后,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中起主体作用。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全由政府机构及公共雇员运作。西方许多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也有政府机构和公共雇员的参与,但比较强调社会组织的作用,如一些基金管理机构、工会、各种协会组织等等,在社会保障管理中起着较大的作用。而在制度化的保障体系之内,英国的社会组织几乎不起什么作用。英国国民保险直接由政府管理,成为政府一个庞大的部门。(二)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分析凯恩斯主义对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29年—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美国遭受了严重的打击,并改变了长期以来左右美国人们的传统看法,即认为贫穷出于懒惰。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对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产生深远影响。二战后,美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为美国政府增加社会保险种类、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给付标准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美国广义的保障制度是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狭义的“社会保障项目”(老年保险、鳏寡保险和伤残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同西欧国家一样,美国的雇主和雇员也必须缴纳社会保险税才能享受到社会保险支付。而社会福利完全依靠公共开支,接受者无须为此纳税,但申请人必须通过政府的“生计审查”方可领取福利,相当于西欧的“社会救济”。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是,首先,市场化、社会化的内在倾向性。在继续实行传统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同时,大幅度改变原有社会保障的提供方式。它不仅抑制了联邦政府日益承担更多的社会保障责任的历史倾向,而且开辟了使社会保障制度向市场化、社会化方向转变的道路,进而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市场化、社会化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社会保障管理与运作的多元体制。公私兼顾,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兼顾,非盈利组织与盈利组织兼顾。再次,美国社会保障项目的多层次性。这种多层次性主要表现在项目的结构、形式和类型上。最后,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方式的多渠道性。这集中表现在:联邦政府提供的经费起了主渠道作用;政府征收的企业雇主的税收及企业主为雇员提供的福利经费成为社会保障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各种社区及各种社会福利组织也为不同利益集团提供了社会保障的部分经费;私人通过交纳保险税和为特定的保险项目提供了社会保险经费,此外一些人的慈善性捐助也起了很大作用。(三)智利社会保障制度分析智利7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私有化改革深受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影响。在社会政策方面,它力主将能推向市场的社会福利事业转交私人经营,改变由国家出面举办全部社会福利的做法。此外,智利改革受美国保守主义的影响也非常大。1973年底,皮诺切特军政府执政,开始实施自由化经济改革。皮诺切特军政府在政治上基本代表中产阶级利益,在经济上主张实行私有化。从70年代末开始,皮诺切特军政府开始实行全面的自由化经济改革政策,而社会保障制度的私营化管理则是这场激进式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1971年—1973年间,阿连德政府由于推行国有化措施,严重损害了智利中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引发了一系列的政治矛盾,也导致经济运行效率急剧下降:1971—1973年,智利年均通货膨胀率高达295.9%,年均经济增长率下降至1.2%,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上升到11.5%,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福利计划、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金制度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养老金制度(包括残疾和遗属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都是对原来的旧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后建立起来的。以养老金制度为例,其特点是,首先,个人养老储蓄金资本化。个人在职期间每月将一定比例的工资存入个人账户,作为资本,由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使基金不断增值。个人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在职期间的储蓄。其次,养老基金由私营机构管理。再次,将竞争机制引入社会保险部门。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通过提高投资利润率和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投保人。目前的8家管理公司是在以前的20多家公司的基础上通过重组与合并后形成的,近70%的投保人选择了其中的3家大公司。我们综合上述分析,将分析归纳为表1(见表1)。表1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理论体系模式适合条件特色缺陷代表国家自由主义储蓄基金型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强调自我保障,筹资方式以强制性储蓄为主,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政府财政负担重,降低竞争力新加坡、智利干预主义福利国家型经济发达,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全面的社会保障政府财政负担重,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英国及北欧国家自保公助型工业化国家或经济基础雄厚国家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经济安全保障企业成果成本高,不利于竞争德国、西欧、美国、日本三、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不同的社会保障模式均有利弊,我国应根据当前的经济、社会环境,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模式,以满足国民的基本需要,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它们在发展的初期都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在严明的法律体系保障下,才能保证社会保障措施的顺利实施,这不仅提高了制度的稳定性,还有利于约束各方的行为。尽管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规则、决定等,但是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社会保障的立法,使得在实际操作中的许多问题找不到解决的法律依据,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个弱点。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逐步建立各具体法规的立法,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确立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同时,还要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首先,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依据在于效率与公平目标的潜在冲突与市场失灵。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满足公众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方面的需要,而不仅仅是保护边缘群体的需要;福利包容的范围远非经济增长、物质利益所能满足,它是包括物质利益在内的人类各种利益的综合;由于各种各样的市场失灵存在,从而不加干预的市场制度甚至难以实现效率的目标,更不说社会公平与人类关注的其它目标了,因此政府干预必不可少,通过干预来校正市场难以实现的社会功能与目标。公平和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中两个既相区别又相关联的目标。在这里,公平不只是收入分配的公平,更是分享社会进步成果机会的公平,是性别间的公平,是强者与弱者间的公平,也是代际之间的公平;而效率则不仅指刺激人们努力工作与创新的积极性,不仅指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效率的积极性,而且指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与整个经济的有效运行。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公平和效率的度会有所不同。当效率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时,应当以追求效率增长为主要目标;当公平失衡形成妨碍经济增长的制约力量时,则应以调节公平关系作为推动增长的主要目标。透过社会保障思想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重视经济效率者强调自由主义,强调依靠市场力量;重视社会公平者,则主张扩大政府干预,通过再分配的方式来校正对公平目标的偏离。其次,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受到价值观念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价值观念主要取决于政府对于不同发展目标重要性的判断与社会福利内容的解析,也受到一国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而经济发展水平则决定了一国实现公共福利目标的层次与范围。再次,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应当很好地界定各个层次社会保障目标的责任分担关系。由于各个层次的社会保障目标(社会保障服务)的性质有别,因而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障项目,其承担者权责划分也就有所差别。有些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如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有些则只能依靠政府来提供(如社会救济性保障服务);如维持普通生活水准的养老保障与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养老保障等。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在制度设计时不重视让企业、个人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即使是经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计划也会走向崩溃。70年代以来,多支柱模式的兴起是对以往制度设计失误的一种校正。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满足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制度,而且也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制度。第四,在养老保障方面,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虽然是符合效率原则的,但也存在明显的转轨成本,并会对不同群体带来不同的利益。中国目前正由现收现付制向多支柱的模式转化,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包括: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化与制度化问题等,政府在对于此类隐性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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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中国养老保险国内外研究状况,很急,希望得到帮助
我有财经频道以前对中国养老现状的专题报道,你要的话留一个邮箱,我发给你。
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与外国有何不同
和欧洲国家差不多。甚至个人缴费比例都差不多。
韩国是在职工退休的时候一次给予一定金额的养老金。
其它国家就不清楚了。
Ⅷ 中国养老和美国养老有何区别
一、国外CCRC养老社区模式
以美国太阳城为典型代表的CCRC模式是一种新型先进的养老社区模式,在CCRC模式下,共将老人分为三种类型:生活能够自理且有独立住所的自理型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的介助型老人和完全不能自理的介护型老人三种。根据老人不同的状况提供不同的服务类型,提供自理、介护、介助一体化的居住设施和服务。社区内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还有图书和影音阅览室。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可以使老人在社区中拥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
家庭养老
以新加坡和日本为代表的家庭养老模式是一种法律要求孩子必须赡养父母或者长子继承家产的方式。这一模式是将“在家养老”和“子女养老”结合起来,老人必须由家人赡养,同时当地政府也会根据这一情况推出特定的政策对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的家庭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护理人员支持。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也是在这一养老模式中产生的。
时间银行
以瑞士为代表的时间银行养老模式指的是身体状况良好的自理型老人,去照顾无法自理的,需要帮助的老人。负责该养老模式的一些责任机构会将老人的服务时间统计出来,老人的服务时间将会被存入到其社保系统的个人账户,并且给老人颁发一张“时间银行卡”,当自己需要他人照顾时,可直接将卡取出使用。如果出现老人无法使用自己存储的“服务时间”的情况,“时间银行”便把义务服务的时间折合成一定的金钱或物质奖励,返还给老人。
代际学习中心
美国西雅图有一个组织正在执行代际学习中心的计划,该计划指的是养老院和幼儿园合作,养老院每星期有固定的幼儿园开放日,开放日的时候幼儿园会组织孩子到养老院与老人们一起参加活动。这样一来既能让老人在和幼儿交流互动中感受到快乐和活力,同时也能让幼儿园的孩子们学习到很多课外知识。
二、国内养老模式
(一)居家养老
这种养老模式和前文提到的以新加坡和日本为代表的家庭养老类似,都指的是由儿女承担赡养照顾父母的义务,让老人在家里而不是养老机构中安享晚年。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老人对养老院或者护理院存在偏见和抗拒心理,他们不愿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希望能够与儿女一同生活,这样的老人大多会选择居家养老的方式。
(二)居家式社区养老
这一养老模式巧妙的将家庭居住和社区上门化服务结合起来。老人既不用离开熟悉的家庭环境到养老院居住,又可以在儿女无法照顾老人的时候得到社区人员的照顾和陪伴。这一模式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让社会资源得到了充足的利用。
(三)以房养老
很多有房产但无子女的老人,会选择将自己的房产抵押出去,以等量的金额换取养老机构的服务,这种模式称为以房养老模式。可这种模式在2014年开始试点后,效果并不理想,很多老人认为,这种养老模式是一种“骗局”。在“养儿防老”这样传统的养老观念影响下,很多老人始终无法接受“以房养老”。
总结
国内外的养老模式存在很大的不同,国内老人更偏爱能够在家和儿女共同居住的养老模式,而国外的养老模式多种多样,有一些更加人性化的地方值得我们借鉴。
Ⅸ 各公司养老保险对比
三种,一种是社自保中的职工养老保险其次是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另外还有种就是农村养老保险镇保就是小城镇保险,社保其实叫城保,区别在于镇保退休后待遇比较低,而城保待遇较高。所以最好参加城保,镇保主要针对郊区农民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简称“镇保”,它是由政府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基本制度。它不仅有基本保险部分,还有补充保险部分,是基本保险的社会统筹和补充保险的个人帐户结合在一起的综合性社会保险制度。“镇保”的基本保险部分,目前包括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镇保”的补充保险部分,包括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和征地人员生活补贴等用途,可以起到改善生活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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