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以重复交养老保险吗
1、按照社保规定,参保人是不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保的,如果,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保的,合并时只能按一个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另一个的社保帐户金额只能合并累计缴费金额,不合并累计缴费年限。
2、你不属于重复参保缴费,只属于在不同城市参保,是可以的。
例如:你在河北某单位参保从2008年1月至12月止,累计缴费12个月,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在山西某单位参保累计缴费22个月,两地合并后,累计34个月。
3、跨地区社保可以办理转移接续的。
4、社保转移办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5、非本市户口的,参保人不能办理补缴;本市城镇户口的未办理个人社保的,不能办理补缴。
6、医疗保险暂时不能办理转移,只能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② 社会养老保险能不能重复缴纳
③ 社会养老保险是否可以重复缴费
养老保险是不可以重复缴费的。如果单位或者职工、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已经依法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当月不可以再缴纳;并且劳动者也不可以要求多个单位同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④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后,应该怎么合并
劳动者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如果劳动者跨省市、或者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即所谓的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不仅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而且同时把个人账户金额一起转移到新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缴费,之前与之后的缴费年限累积计算。所以说“不论职工哪里干,保险关系连续算”。
(4)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扩展阅读:
需要续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一切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都应续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分三类情况:
(1)因企业改制、破产、解散、兼并、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2)因除名、开除以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3)劳动合同终止后,未重新就业的人员。
⑤ 养老保险重复交费的最好解决办法是什么
个人养老保险重复交费了怎么办:重复缴费阶段,可有户口所在地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职介或者社保开具证明,由外省单位把重复阶段的保险退出来即可。
一、只要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并且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应该怎样处理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接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转入接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⑦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同一参保月份有重复缴费的情况,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所需回资料答
单位书面申请。
填写经本人签名的《重复缴费退款申报表》一式两份。
重复缴费时段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招工表、商调函等。
重复缴费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同统筹区域重复的,需提供经原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办理程序
工作人员受理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退款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受理后,单位和个人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其他事项
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只退回重复时段个人缴费部分,不退单位缴费部分,重复时段单位缴费并入统筹基金;非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退回全部缴费额,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
重复缴费的退回时段应根据职工的劳动关系判断,无劳动关系的缴费予以退款。
职工异地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历史有重复的,退回异地转入基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退回非转入基金的重复缴费仅限2009年7月底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