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简述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照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由财政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管理。国家负责组织社会保险,负责保证“基础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并负责长寿退休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之后继续按原有的标准支付。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40%-60%。
(二)补充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只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此基础上,政府鼓励有经济能力的企业为职工举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或行业年金。严格说,补充养老保险既不是国家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也不是纯商业的养老保险基金业务,它是政策性、商业化运作的养老保险基金业务。
(三)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统称为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可分为团体业务和个人业务,产品形态主要体现为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主要形态为团体分红年金类产品,团体投资连接保险等。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养老保险政策层面
1.基本养老保险未实现“全覆盖”,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不公平。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城镇职工,农村养老保障政策尚不完善。虽然2009年全国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政策,但覆盖面还有待扩大。即使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也主要覆盖企业职工,城镇中未就业人员以及就业不稳定无法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居民缺乏政策性养老保障。
2.现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不尽合理。政策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失地面积达50%以上的,给予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分别按50%、20%、30%承担:对被征地农民失地达不到50%的,政府和集体不予承担保险缴费。部分达不到要求的被征地农民对此有意见,不愿积极配合政府征地;还有一些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因为“短视”,不愿自己负担30%的费用。
3.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务员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缴纳模式执行结果是,“事业单位、公务员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达到在职收入的90%左右,而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只有在职收入的60%左右”。这就导致“同等学历甚至是高工、高学历人员,同等工作年限、职称等级,公务员退休职工人均月收入远远高出企业退休职工”。
(二)基本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突出,国家财政压力巨大。由于现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养老保险政策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才建立起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基金没有分开管理,为了弥补社会统筹账户资金的不足,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积累资金很大程度上被用来发放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这使得个人账户有名无实。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单一,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严禁投入其他金融活动和经营性事业。这一规定确实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却忽视了基金的增值。刚刚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基金以不低于1年期定存的形式存放。而目前CPI增幅则已超过5%,已经高于1年期银行利率。
(三)补充养老保险
相关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不明确。二是中小企业年金业务的运作缺乏依据,极大制约了市场的启动。三是现有投资规定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要,投资品种的范围有待扩大。四是企业年金管理资格分散,影响市场的快速发展。
三、政策建议
(一)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2011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首批试点覆盖面为60%。建议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消除社会保障领域的不公平现象。
(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统一企业与事业单位、公务员职工养老保险标准
建议国家制定政策将失地面积达不到50%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参保范围,根据征地比例由政府给予适当的参保费,让所有被征地农民都能按被征地面积大小享受不同等次的养老待遇。同时,建议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标准,将缴费比例凋整为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分别按70%、10%、20%缴费,加大政府投入。尽快制定相关政策,统一企业与事业单位、公务员职工养老保险标准,使之享受相同的国民待遇。
(三)尽快明晰并落实各类型补充养老保险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尽快制定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养老金的缴纳、投资和积累阶段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积极支持养老保险基金发展。以企业年金为例,在缴费阶段,企业提取年金按一定比例享受税前列支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缴纳企业年金时按一定数额给予税前扣除,若未达到退休年龄提前领取则依法纳税。在投资和积累阶段,划入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明确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机构和职责,加强监管机构的合作与协调
应修订法律规章理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厘清有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应借鉴功能监管的理念,在实际运作中,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监管人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综合监管;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别对其的信托行为、保险契约行为、上市行为进行分业监管。
(五)鼓励建立捆绑式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
根据国外实践经验,专业化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是企业年金市场发展方向。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明确提出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概念,应积极付诸实施。
(六)采取措施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激励补充养老保险发展
1.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是要尽快做实个人账户。二是通过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降低参保人员的实际负担,进而刺激非国有企业以及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体制。
2.对于补充养老保险。应通过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和个人参加企业年金和商业性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并借助市场力量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和商业性养老保险的发展,减轻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压力,进一步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制。
(七)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增值提供更多渠道和产品
未来,应允许企业年金等投资衍生金融产品、风险投资等私募股权市场等,开发更多的投资产品,并使基金在投资组合的选择上有更大的自由度,对股票、企业债券可以有更高的上限,但必须控制投资比例。
B. 既要满足达到目标替代率又要维持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应该怎么办
是由劳动部门负责征收,有些省份则是
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但由于都缺乏强有力的征
收手段,致使有能力缴纳的企业故意隐瞒工资总
额,少交统筹资金或转移银行账户,拖欠不交等
的现象十分严重。
(二)政府尚未承担制度转轨债务的责任,使
得养老保险基金严重缺乏补充基金。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
是以国家的强制力推行而又以政府财政做后盾的
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障的本义上来说,政府
就应该承担基金收不抵支的财政责任。更主要的
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老人”和“中人”,
在旧制度下并未参加养老保险,在低工资、低福
利的情况下进行国有资本积累,同时也积累了自
身的养老保险权益,因而其在旧制度下的连续工
龄被视为新制度的缴费年限,由养老保险基金支
付其养老保险待遇。这种制度性支出的来源本应
由同级财政负担,这是政府应偿还的历史债务。
但近年除中央财政划拨一定的资金补充养老保险
基金,明确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外,
地方财政基本上没有资金解决“老人”和“中人”
的待遇支出,使养老保险基金面临在没有补充的
情况下又要支出的双重压力。
(三)制度外支出的随意扩大,严重增加了养
老保险基金的负担。
养老保险的支出范围,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
但一些地方政府根据改革的需要,为了缓解暂时
困难,随意扩大了基金支出的项目和范围,主要
是把企业改革转制的成本转嫁到养老保险基金上
来。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转制企业的职工办理
了提前退休的手续,养老保险基金不但减少保费
的收入,还要支付养老金;一些地方不严格执行
视同缴费年限的范围,不利于养老保险开源节流;
甚至一些地方把本该由国有企业或政府支出的用
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经费,也从养老保险基
金中暂付。诸如此类的制度外支出,使养老保险
基金不堪重负。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的主要
对策
(一)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征缴率,严
格核实缴费工资基数,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
收入来源。
第一,要大力提高养老保险覆盖面。参加养
老保险覆盖面的大小,覆盖率的高低是基金收缴
工作的源头。当前,国有、集体制、公有制企业
已基本上参加养老保险,扩面的潜力主要在非公
有制企业上。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覆盖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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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数*收缴率*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缴费
人数、缴费率、缴费工资基数和收缴率中的任意
一项,都能导致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收
入的提高。但是,目前除了缴费率外,在缴费人
数、缴费工资基数和收缴率三方面都存在不尽如
人意的地方,具体来说:
第一,养老保险覆盖面低。我国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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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必须加强宣传,讲明政
策,让大家理解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2)明确
部门责任,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把扩大覆盖面
作为巩固两个“确保”的关键措施进行安排和部
署,由政府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领导
小组负责抓实施。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分块负责
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通过加强年检、年
审、发票管理、认真审核缴费情况等手段保证应
参保企业100 %纳入参保养老保险名册,保证参
保企业在册人数100%参统。(3)加强社会保险
的立法,变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对企业的软约束
为硬约束。强制年龄结构轻的中外合资企业、私
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业和个
人都参加养老保险。
第二,加强征缴力度,力求企业缴费工资基
数真实可靠,提高征缴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必须有征缴率的保证,否则就会成为养老保险的负
担。因此,必须努力加大征缴力度,提高征缴率。
一是要加强清欠力度。对有缴费能力而故意拖欠
的企业,对视国务院“征缴条例”为儿戏的企业,
社保部门应对它们进行分门别类,先由劳动部门
的监察大队下达“限期缴纳通知书”,仍不缴费的
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发挥新闻媒体
的监督作用,对欠费大户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让
企业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加强审核、督察工作,
力求使企业上报的缴费工资基数真实可靠,一经
发现有瞒报漏报现象,坚决依法处置,决不姑息。
(二)逐步延长退休年龄,严禁提前退休,开
源节流,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的矛盾
退休年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养老基金支
出。据有关专家测算,如将退休年龄推迟一年,养
老基金就可减少支出5% -10%。因此,如何确定
退休年龄一直为各方面所重视。我国把男60岁,
女50岁(干部55岁)作为法定退休年龄是上世纪
50年代规定的,几十年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和预期寿命都有了极大提高,现在的退休年龄已
与我国人口的健康状况不相适宜,这既增加了养
老基金支出,增加了国家负担,又没有充分合理
地利用这些人力资源,因此应提高退休年龄,具
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应缩小男女差别。
这是因为女性生存寿命长已是普遍现实,同时女
性劳动缴费年限往往少于男性而养老金享受年限
却高于男性。因此,在退休年龄上缩小男女差别
既具有可行性,又是大势所趋。其次,提高高级
专业人员退休年龄。这是因为:第一,越是学历高
的人员,求学时间越长,按照现行退休年龄规定,
他们在职劳动时间就越短,从而形成高学历专业
人员比一般人员缴费期也短的情况;第二,专业人
员特别是高级专业人员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提高
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有利于这部分人才尽其用;第
三,提高这部分人养老金的开始支付年龄,应可减
少和推延养老基金的支出。当然以上措施在具体
实施时,不可一蹴而就,应分阶段逐步推进,尽
量减少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再次,还必须严禁
提前退休。一段时间来,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在执
行退休政策方面大都把关不严,使提前退休问题
突出。尽管国家已出台了严禁提前退休的规定,
但一些地方这种做法仍屡禁不止。提前退休,从
局部看是精简人员,提高了效率。从短期看还似
乎缓解了劳动力市场的压力,但这种简单解决问
题的方法,将给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带来很
大冲击。一方面使在职劳动人数减少,大大缩短
了这些职工的缴费年限,从而减少了养老保险基
金的收入;另一方面又使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多,
使这些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大大延长,增加了
养老金的支出,这一增一减使养老金陷入更深的
困境。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对各地已经办理的提
前退休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
做出处理之外,另一方面是今后一定要规范对职
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职工因病
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和对特
殊工种退休的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提前退休。
如果确实是改革需要,要实行提前退休,作为改
革的成本,这部分提前退休人员的有关费用应由
财政负担,而不应该转嫁给企业和在职职工。
(三)明确国家对“老人”、“中人”养老金
权益中相当于“个人账户”金额的偿还责任,加
大政府投入,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
政府要把“老人”和“中人”在旧制度下积
累的养老金权益中超过基础养老金的部分作为转
制成本,承担起应尽的支付责任,将有利于缩小
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减轻其支付压力,从
源头上防止了个人账户空账的扩大。
政府承担的“老人”和“中人”在旧制度下
积累的债务金额虽然十分庞大,但只要作出制度性
安排,采取逐步偿还的办法,既解决历史遗留问
题,又不至于使财政负担不起。所谓逐步偿还,
即测算基金偿还额,然后分若干年期安排,由财
政逐年对付。
(编辑校对:余朝锡史爱平)
C.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带来的问题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
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问题解答
1、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经济困难,
拖欠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削弱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基金调剂力度不强;保险覆盖范围窄,大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还没有参加统
筹,
养老保险社会互济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基金征缴尚未实现法制化,收缴率不高;养
老金发放社会化程度低,部分地区仍然实行基金差额缴拨和委托企业发放的办法;
养老保险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手段落后等等。要从根本上解决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
养老金问题,必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尽快摆脱困境
;同时,也要加大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
应的养老保险体系。
2、为什么要对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按时足额发放?
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企业离退休人员曾经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在他们退出劳动岗位后,
他们的贡献应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他们的基本生活应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
障。因此,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机构
有义务通过社会统筹基金,确保其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目前还没有参加统
筹的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困难的,当地政府也有责任帮助企业采取
有效措施解决,力保按时足额发放;对于长期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在采取
措施加大催缴、清欠力度的同时,其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应按时足额发放,各
地不得自行采取减发措施。
3、为什么要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以市、县级统筹为主,统筹范围小、层次低,基金
管理分散,调剂力度小,抗风险能力弱,难以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
时足额发放。为此,国务院决定,从1998年开始,各省区市实行养老保险的省级统
筹,重点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到2000年,要基本实现省级范围
内统一缴费比例,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本养老金。
4、为什么要将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化,行业统筹自成
体系的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基金只能在
本行业之间调剂,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共担;各行业之间,行业与地方之间统
筹项目、待遇标准不同,造成同一地区同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高有低,引起互
相攀比;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原来负责行业统筹的部门,有的调整或合并,难以承
担行业统筹任务。因此,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势在必行。这是党中
央、国务院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功
能和建立有效调剂机制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和实行省级统筹的重要保证。
5、为什么要严格控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这里所说的提前退休,是指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违反国家政策,为职工提前办
理退休手续的错误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的企业从局部利益出发,采取一些不正当
手段诱迫职工提前退休;有些职工本人利用假病残证明或更改年龄等手段办理提前
退休。这种做法蔓延的结果,一是使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加,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人数相应减少,加重了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影响了符合条件的正常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使一批未到年龄、有技术、有经验的职工提前退出工作
岗位,不仅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职
工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侵害;三是大量提前退休人员二次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形成
了冲击,扰乱了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因此,提前退休的做法必须坚决予以
禁止。
6、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和
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
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
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的情况,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职工认
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
诉。
7、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办理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费后,应为参
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
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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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不足、保障能力弱。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不足。主要原因是起步晚,直至1985年才开始起步。二是基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国有企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扣缴,计为统筹基金专用帐户;个人缴费和非国有企业参保数为之甚少。在建国以后,虽然政务院于195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待遇作出了规定,但国家始终未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职工养老基金部分进行积累,因而这一块成了一个巨大的空洞。直到目前为止,这一缺限仍继续存在;三是基金收缴不到位。参统单位借口种种原因不按时、足额缴费,欠缴、拒缴现象严重,影响应缴基金的收缴率;四是覆盖面窄。目前的养老保险统筹主要是国有企业,1997年以后将县以上集体企业和外资、私营企业纳入统筹,但这部分参统单位基金收缴难度大,收缴率低。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参统率则更低,许多人尚游离于养老保险统筹之外;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由于无统一的制度规定和可操作方案,处于各行其事状态,一些单位搞而一些单位至今未搞。由于以上几种情况并存,因而导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难,积累少。而养老金的发放则是一个纲性指标,不论收缴率怎样低,保证发放却没商量余地,因而就使积累不足的养老保险基金面对纲性发放捉襟见肘,苦苦支撑,面临收不抵支的危机,保障能力相当脆弱。据国家劳动保障部部长坦言,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共700亿,仅够支付离退休人员2个月生活费。
(二)参保单位缴费率太高,接近或超过企业承受能力极限。特别是老国有企业,由于老职工多,养老基数大,承受的压力也大。在一些企业中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比例已为1∶1甚至大于1;高缴费率无疑是加重了企业负担。据统计,不同行业企业用于社会保险的费用已占到企业人工成本的11.7%-21.9%不等。(注:《云南省企业人工成本的现状调查及指导意见》载于《云南劳动科技论文选》2000年1月。)企业真可谓是不堪重负。因此单纯靠提高缴费率增加基金的办法已走入了死胡同,行不通了;
(三)基金增殖效率低。目前基金增殖的方式主要是靠银行存款利息和购买国家公债实现基金增殖。这种办法虽然能保证基金运行安全,但增殖率极低。特别是近年国家一再下调存款利率,至使基金增殖率下降,收益下降。进行借贷投资吧,风险又大,危及基金运行安全。且目前尚不具备制度保证和成功的经验借鉴,不敢轻举妄动。盘活国有资产充实积累,在短期内可以看到基金增长,但这种方式只是一次性投资的短期行为,对基金持续增长起不到作用。况且国有资产变现大多记的是一笔空帐,真正变现进入基金的,那也不过是一潭“死水”,“死水”怎经得住“淌”?因此,探索能使基金积累快速持续增加的途径已成为当务之急。
(四)基金管理制度有待加强。虽然党和国家多次重申养老基金是离退休职工的“活命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基金作他用,但现实中挪用基金之事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与此同时,离退休生活费异地开放,不可避免地出现“活人吃死人的钱,死人吃活人的钱”的漏洞,造成不必要的基金流失。
(五)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保险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在中小型国有企业民营化过程中,由于在职职工与新的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双向选择,一部分职工被辞退,解除了劳动关系,一部分职工自愿买断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离开了原企业,一部分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享受改制优惠政策提前退休,进入退休职工队伍。以上几种人员分流方式,使原来职工队伍急剧减缩,相当大的一部分职工由在册变为不在册,直接产生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急剧下降的现实后果,其上缴养老保险的工资基数也就下降。从企业方面讲,企业减少了人工成本和养老负担,求之不得。但从社会保障方面看,养老保险上缴的基数呈明显的萎缩趋势,直接冲击着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这一新情况是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如何解决有待于探索。
E. 从养老危机看保险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面临的主要难点一、“九五”情况回顾我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
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以下所说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涉及城镇,一般不包括农村地区)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对职工的医疗、养老以及贫困救济负全部责任;企业在职工安全保障方面的支出全部计入经营成本。目前的改革方向,主要是将终身雇佣改造为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合同制以及通过市场竞争就业,将由企业承担的医疗、养老等安全保障转移到社会统筹管理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将企业全额负担本企业职工全部安全保障费用改变为企业和个人共同向社会保障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由社会统筹体系负责对职工个人的保障金发放。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人口大国,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只能以“低水乎、广覆盖”为基本原则。从1998年以来,这个“低水平”的基本含义是确保城镇家庭的基本生活来源。
1999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确保“下岗”职工生活费足额按时发放。政府财政仍是实现这一保障目标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中,中央财政直接投入255亿元,比1998年增加了近100亿元。到1999年末,全年共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190多万,其中实现再就业的有450多万,到年底还有下岗职工约650万。到1999年末,93%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其中90%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全国有9433万职工和29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9900多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有2100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部分地区已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在1999年基本实现,全年共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800多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98%以上。全年还补发前期国有企业拖欠的养老金120多亿元,其中地方筹资53亿元,中央财政支持76亿元。
1999年7月,我国政府出台了提高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的政策。到10月1日,全国600万下岗职工、80多万失业人员和2700多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得到相应调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增加86元,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44元,企业离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45元,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60元。
1999年,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外,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仍保持在3.1%左右。按照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的要求,全国启动了100个城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试点,有45个城市初步实现市内劳动力市场计算机联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落实“三年千万”的再就业培训计划,为390万下岗职工提供了职业指导和培训。创业培训也在全国30个城市开始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
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截至1999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已达9900多万,比上一年增加了1900多万,是历年来覆盖范围最大的,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0多亿元,基金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年底每月有超过100万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比年初增加40%。
在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分别制定了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用药管理、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和结算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基本建立起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全国有24个省份出台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315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占总数的90%。
在社会福利事业方面,1999年末我国全国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108万张,收养8l万人。城镇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万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6572个。全国667个城市、1682个县已全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有525.7万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91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0亿元,接收社会捐赠6亿元。
二、“十五”发展面临的主要难点
1.“下岗”职工归入一般社会失业人口,失业保险基金可能出现收支赤字
在1997年国有企业富裕人员大量涌现的时候,我国采取了一个体制转轨过程中的过渡性政策,即为“下岗”职工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富裕人员离开劳动岗位后可以有三年的期限去重新接受劳动技能训练、寻找新的就业岗位。在这三年中这部分失去工作的职工可以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和政府仍要为他们发放生活费。在此期间,“下岗”职工人数未被统计在社会失业人口之内,他们的生活费也不由社会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但从2000年起,按照最初的政策期限,已领取生活费三年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下岗”职工将开始需要与原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他们的生活保障将由社会失业保险基金负责。2000年将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人数将达500万人。这个数字已经接近1999年末时我国的社会登记失业人口(670万人)。
1997年,我国缴纳失业保险基金的单位60.3万个,参加失业保险的总人数为7961万人,占同期城镇从业人员17705万人的45%。1997年底,失业保险基金共节余97亿元。由于“下岗”职工将很快归入一般失业保险范围,从1999年1月起,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高到3%。1998年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总额为5l亿元,其中,发放失业救济金20亿元,医疗补助金0.7亿元,丧葬费76万元,抚恤金300万元,转业训练费6.6亿元,其他19.7亿元,管理费4亿元。共有158万人领取了失业救济,人均失业救济水平为1291元。1999年我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9900万人,比1998年增加1900万人。同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125.2亿元,比1998年增加56.8亿元。当年基金支出91.6亿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32.7亿元,用于医疗补助、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等支出的部分为1.42亿元,当年基金节余33.62亿元,累积节余159.85亿元。
根据物价和工资水平推算,2000年人均救济水平可能会达到1400元。如果2000年由“下岗”职工转换而来,新增500万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口,那么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将至少要增加70亿元。从1999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看,在2000年,我国的社会失业保险基金可能将开始出现较大收支赤字。
2.养老保险基金现收现付制度可能难以长期维持
1999年,我国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1965.12亿元,支出1924.85亿元,当年节余40.26亿元。全国累积节余733亿元。但各地区出现严重不平衡。经济发达程度较高的沿海7个省累积节余454.76亿元,占全国节余总量的62%。与此同时,有16个省出现了收不抵支的情况。以1999年的支付水平计算,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累积节余只够支付养老金5.06个月,比1998年减少了1.72个月。1999年我国全国养老金收缴率为93.25%,比1998年提高了3.01个百分点。1999年全国月人均离退休费为494元。当年实缴养老保险费与缴费工资之比为21.56%。
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7年才开始实施的。按照这个制度,职工的养老金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帐户养老金,筹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11%缴费,其中企业负担3%,个人缴纳8%,长期积累,退休后,每月按总积累额/120计发;另一部分基础养老金,相当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20%,筹资仍沿用现收现付模式,由企业按工资总额的5%缴纳。目前与这个制度相应的最大问题是,在新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和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中没有先期的缴费积累。这部分人的养老金只能依靠养老保险基金的现收现付。而这部分人在新制度实施前领取的工资中已经作了养老金的扣除,这部分扣除在原有国有经济的体制下被用作了投资。这就是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支付与企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隐性负债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采取了长期加大企业统筹费率的办法,期望逐步消化隐性债务。这个改革方案面临的挑战是,目前的企业既要为新制度下的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又要为原有制度下欠缴的个人帐户提供基金,形成了严重的双重负担,据预测,如果企业完全承担这种双重负担,我国企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率从2000年到2030年将持续高达35%左右。这显然是企业无力负担的。
从目前学者讨论的情况看,我国应对这一挑战的主要思路集中于三个选择。(1)出售部分国有资产,用国有资产的变现收入补充个人养老金帐户。(2)发行20年至30年期的超长期国债,用财政的发债收入补充个人养老金帐户。(3)通过开征利息税等新税种,并指定新税种收入用于补充养老金收入不足。事实上这三个选择可能需要同时采用才能应对可能的养老保险金支付危机。
3.企业经营状况不良导致保费不能足额收缴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普遍不良,养老保险基金一直不能足额收缴。一些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无力缴纳或以各种方式拒缴。1998年有些地区的收缴率(实际收缴额占应收缴数额的比例)甚至降至50—60%。不少地区已出现养老金收不抵支,进而导致越来越多的养老金拖欠问题。有关统计结果显示,至1998年3月底,全国共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6.79亿元,涉及离退休人员283万余人;欠缴养老保险费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5000家,欠缴金额170亿元;欠缴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200家,占同期欠缴的48%。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共欠养老保险费359亿元。这种状况在1999年仍未得到有效扭转。从2000年的情况看,由于市场状况有所改善,这种欠缴情况估计会有所好转。但总体上看,养老保险费不能足额收缴的难题仍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存在。
4.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社保体系面临提高缴费率的压力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统计结果显示,从1991年至1996年,全国参加养老统筹的在职职工数年均增长4.3%,而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数年均增长9.0%;参加养老统筹的在职职工的负担系数由1991年的0.21提高到1996年的0.26.从今后情况看,这种趋势还在进一步加剧。为支付中老年职工养老需要的缴费率也会进一步提高。这很可能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企业的缴费率越来越高,也就有更多的企业无力缴纳或拒缴,为维持支出压力,则需进一步提高缴费率,直至最后出现收缴和支付危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1.26亿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人,占人口总数的比重将达18%,到2050年将达到4亿人以上。
5.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保值增值仍未找到完善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长期性问题是保险基金缺乏安全、有效的投资方式。从发展过程看,我国的社会工资水平上升较快,从而养老保险金的支付额也将不断提高。如果再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个人帐
户积累部分的基金迫切需要有安全、稳定、且收益率较高的投资方式以实现保值和增值。在1999年以前,我国的保险基金几乎只能用于银行储蓄或投资于国债。由于从1996年以来,我国一年期储蓄存款的利息率水平已经从10.98%降低到2.25%的历史低点,国债利息也发生了相应降低。储蓄或投资国债的收益已经微乎其微。在2000年,保险基金被允许进入证券投资市场,但为规避风险,只能投资于市场中的“证券投资基金”,不能直接地进行股票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基金缺乏获取投资收益的渠道,实际上面临很大的未来支付风险。近来,我国很多学者以及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人员都在呼吁,我国应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市,以鼓励发展投资型保险产品,而非间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估计在不久的将来,保险基金,其中包括政府控制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基金都有可能被允许进入股票投资领域。
三、主要政策展望
2000年3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六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中,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条保障线”制度,企业再就业中心要向下岗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他们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二是企业和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财政要予以保证。对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支持。三是各地方务必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四是要依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提高保险费征缴率。在城镇强制推行以养老、失业、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险。五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要适当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六是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使下岗职工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基本生活,转向享受失业保险,走向劳动力市场就业。
从目前看,2000年及以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目标与具体措施将集中于以下若干方面。
1.实现养老金社会发放
我国前期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基本养老保险金由行业统筹全部移交地方管理。在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曾将由企业负责发放的养老金改革为由企业所在的行业统筹。但这种行业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共担。而且,同一地区同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高有低,也影响到人们的社会公平预期。从1998年9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由行业统筹移交给了地方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即实行统一的地方统筹。原来实行行业统筹的铁道、交通、电力、水利、邮电、民航、石油、中建、有色9个行业和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实行了地方管理。在地方统筹的基础上,1999年,我国开始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改革。即将原来通过企业发放的养老金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通过省银行、邮局等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这样做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还可以使离、退休人员不受企业的一些行为或经济效益的影响,通过养老金的社会发放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资料,1999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80%以上的地区有6个:上海市100%,福建省91.4%,山东省89%,陕西省84%,云南省83.6%,重庆市80.8%。在2000年中,退休人员与企业事业单位相脱离、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服务的工作将在全国普遍推开。
2.强化养老金征管
2000年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将增加200万人;总数将达3100多万人,养老金全年支出预计达2000多亿元。要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切实有力措施强化养老基金征缴和开辟新的筹资渠道。对过去屡次发生拖欠的地区、企业应当实施重点监控。因历史原因拖欠的基本养老金,有关责任机构和企业应尽快补发。在强化养老基金征缴方面,对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正常发放工资的欠费企业,要逐户追缴欠费;对有资金能力而拒不补缴的单位,应当坚决依靠法律手段征缴。要争取在2000年末使全年的养老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
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2000年的另一项重点工作是要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力争实现城镇养老保险全覆盖。其中,要特别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作力度。估计这些企业中的参保人数将增加1200万人。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为扶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2000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规定,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帐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税赋优惠的基础上,2000年我国在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还可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增加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1999年l—10月份,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比前一年同期增加了391.7%,2000年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将继续进一步地成倍增长,主要是增加对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其他需要救济居民的支出。(2)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重点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障金不到位的问题,努力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3)通过减持国有股股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发行长期国债的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采取非常措施弥补由于历史上国家对职工的“隐性负债”而形成的资金缺口。此外,从目前看,至少对一些下岗、事业人口集中的老工业基地、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中央财政补贴仍是必须的。各地也已普遍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支持省内欠发达市、县以及省属企业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
5.建立现代化的管理系统
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民政部已开发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软件”,正在全国推广应用。目前,我国地级以上的城市已初步建立起计算机管理网络。估计在今后一到两年的时间内,计算机管理网络将扩展到全国所有的县、市、区,最终形成全国性的现代网络规范管理。
6.继续因地制宜地推进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只有将现有的8亿农民划归社会保障网,我国的社会保障才能成为一项完全意义上的基本社会制度。目前民政部已经承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列入民政部2000年的重要工作日程。其总的思路是因地制宜,稳定推进,不搞“一刀切”。已经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在管理和操作上可借鉴城市的管理经验,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尚未建立这一制度的地方,要继续做好调查研究和摸底测算工作,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7.加快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步伐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发展相对滞后于失业及养老保险。1999年我国全国确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只有28个省(市)。到1999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594万人,比1998年增加83万人。同时,有23个省开展了大病医疗费用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参保人数为147l万人,比1998年增加383万人。今后一段时期内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但总体看,医疗保险的发展落后于失业与养老保险发展的现象将可能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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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养老保险的统计报表分析报告怎么写
近年来,省社会保险局注意坚持围绕社会保险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统计分析,积极搞好监测评估,有效地提高了统计工作整体水平,我省的统计报表工作连续多年被部社保中心评为一等奖,多篇统计分析报告被劳动保障部和省厅评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促进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保险改革的不断完善,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也发现社会保险统计工作也还有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围绕中心,把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分析
开展统计分析,首先要确定分析目标,紧紧抓住领导和大家关心的问题,抓住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抓住社会保险工作实践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和趋势性的问题,围绕社会保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在分析中,我们要力求将社会保险工作与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起来,从社会保险及相关社会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和发展变化看其内在的联系,从统计的角度,以最快的速度、全新内容和权威的数字,对社会保险事业和基本状作出评价与判断,对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加以反映。同时,力求在“四新”上下功夫,即“把握新特点、判断新形势、预测新趋势、提出新建议”,提高对社会保险的准确判断和预测能力,从而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根据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特点,建立了社会保险统计分析指标体系。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重点加强了六个方面的分析。(1)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分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登记人数,参保人数,建帐人数,实际缴费人数,计划扩面人数,实际扩面人数,计划完成程度,参保人数增长率,建帐率等分析指标;(2)基本养老保险负担程度分析。包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数,离退休人员增长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离退休人员增长率,平均负担系数,平均替代率等;(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情况分析。包括月人均缴费基数,月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月人均缴费基数占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应缴、实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费,历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增长率,收缴率等指标;(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分析。包括月人均养老金,养老金增长率,应支付、实支付养老金,补发养老金,养老金历史拖欠,支付率等;(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分析。包括本期收支结余,历年累计结余及增长率,历年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个人帐户实帐规模,空帐规模及可支付月数等;(6)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情况分析。企业退休人员数,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纳入社区管理人数,社区管理率等等。
二、广泛征集,科学整理,认真分析统计资料
统计分析的突出特点,就是对问题的分析要从统计资料出发,从定量分析入手,进行剖析,完成对事物的判断。统计分析是建立在占有大量资料基础上的深加工,从大量数据中发现问题,寻找矛盾,分析原因,研究规律,达到揭示问题的实质,实现从量到质的升华。社会保险是社会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与社会经济指标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互关联性,这就需要我们统计人员注意搜集、整理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各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统计数据,不仅要搜集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其他处室的相关资料,还要搜集劳动保障系统外部财政、统计、税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加以运用到统计分析中去。如,要分析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就要搜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费率,收缴率,月人均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以便分析养老保险费是否应缴尽缴,缴费单位有无虚报、瞒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情况。
在统计分析中,还要注意掌握和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如,平均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动态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等,比较的方法是进行统计分析的一种基本分析方法,同计划比较,同前期比较(包括和上期比,和去年同期比),同有关联的指标比较,多角度去理解统计资料,分析资料,取舍资料,以达到研究的目的,进而引出自己的观点。
三、把握原则,统筹兼顾,树立正确的统计观
统计分析要取得预期效果和卓有成效,必须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统计分析,要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为指针,按照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去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在统计分析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从事物的发展变化中来洞察问题,从现象和事物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中来分析问题,不能凭想当然。(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搞好统计分析的基础。首先,情况要真实,数字要准确。准确是统计的生命线。其次,要尊重客观实际,防止主观臆断,切忌想当然和凭印象。再次,要讲真话,讲实话,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随波逐流。(3)坚持全局的观点。(4)坚持量变和质变相统一的原则。做到数字和情况、论点和论据的有机结合。(5)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准绳。检查与监督政策方针的贯彻实施,是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要求我们搞好统计分析,前提是必须要吃透、弄懂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
四、充分利用,服务决策,努力提高统计能力和水平
充分利用统计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是统计工作的最终目的。统计信息资源包括各种统计报表资料、金保工程数据库及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等。通过统计分析,对统计数据进行筛选、归类和加工,形成可为工作运用的大量信息资源。一方面,可直接运用于工作实践,运用统计信息资源,制定社会保险扩面计划、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做实个人帐户测算、制定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计划等等;另一方面,进行社会保险预测,着眼于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变化进行预测分析,对社会保险的形势和发展做出判断。如进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能力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分析,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系统,发挥预测预警作用。统计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反过来又要求提高统计汇总和分析的准确性,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从而使统计工作步入了“统计-分析-决策”的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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