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智利、香港、新加坡三个地方的社会保障模式分别是什么
中国香港已经在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的基础上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智利养老问题个人负责制 政府管理责任转移给私人公司
在新加坡公积金的基础上,以智利为代表的拉丁美洲国家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了创新。智利的公积金制度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包括基本个人账户和补充个人账户,前者指个人要将其纳税收入的10%作为自己的养老金投入,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为将来得到更多养老金而进行更多储蓄所设立的补充个人账户),并由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保险费完全由个人缴纳,雇主不需要承担供款义务。
从智利模式的运行来看,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劳动者的养老问题个人负责制,同时将政府的管理责任转移给私人管理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有偿运营,投保者既能够分享较高的收益回报,也可能因投资失败而遭受损失。这样,政府的直接责任被缩小到最小限度,而个人的责任却被扩大到极大程度,从而缓解政府的经济社会压力,促进国家的稳定的发展。
智利模式和新加坡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不是资金问题。他们的回报率都很好,缴费比例比欧洲低得多,个人和企业压力都不大;与欧美相比,他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两个:一个是覆盖率低一些,一个是替代率低一些,一个是几乎没有社会共济性。所以,他们的优势是在财务上国家没有任何包袱,劣势是个人的福利水平比较 低。他们的共性就是资金的安全性非常好。
㈡ 智利的养老保险金待遇取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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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上讲,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保制度有三大类,一是DB型现收现付制,二是DC型完全积累制,最后是各种不同形式的混合模式,如半积累制和名义账户等。
所谓DB型现收现付制是指“待遇确定型现收现付制”,就是说,用当代工作的一代人上缴的保险费来立即支付当今退休一代人的基本融资制度,保险费集合起来由国家统一调配,一般来说是有节余的,这笔节余就叫做“社保基金”,中央政府为了减少支付压力,将之投资于某种金融工具,例如政府债券等;在这种制度下,退休一代人的养老金给付标准的计算方式主要是看他在整个工作生涯中的工资总水平,尤其是最后几年的水平,还有资历、工龄、级别和贡献等综合因素,这就是“待遇确定型”(DB型)的主要含义。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采用的都是这种模式。
第二种DC型完全积累制有两种形式,一是智利模式,大约近十个拉美国家采用了这种模式,个人缴费完全在个人账户里,国家提供几个投资基金,由个人来决定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人负责具体运作,亏了赔了都由个人来承担,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来的养老金给付水平几乎完全取决于缴费余额和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这就是“缴费确定型(DC型)”的含义。所以,在智利模式下,国家没有掌握一个集中的社保基金。所谓的社保基金,是分散在每个人的账户里,投资决策是个人行为,是分散型的决策,根据个人的偏好和国家提供的投资基金种类进行个人决策。一般来说,可供选择的投资基金从风险大小和利率高低来分无非依次有这么五六种,例如,非交易型的短期政府债券基金(G基金)、债券市场基金(F基金)、普通股票基金(C基金)、小型资本化股票指数投资基金(S基金)、国际股票指数基金(I基金),等等。关于投资基金的设立,虽然各国的情况不太一样,但它们大同小异。
二是“中央公积金制”,这种类型社保基金的特点是,在养老金给付上基本上是DC型的,其收益率由国家根据投资收益情况统一确定,但在基金投资方面则完全由国家来运作。所以,这种制度下,养老金的最终给付与以往的缴费积累既有一定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又不是完全精算型的,因为投资收益率是经过国家“调整”与“管理”的。在英国前殖民地国家中大约有十个左右是采用这种模式,他们将其一少部分(大约15%以下)投资于股市,大部分是以购买政府债券的形式进行基础设施的投资,收益率表现不好,亏损较大。
第三种是混合型。混合型的社保制度也可以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半积累制,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现收现付制,一部分是积累制。对于实行半积累制的国家来说,具体制度细节也是千差万别,但一般是国家掌握现收现付制的那部分基金。从理论上讲,目前中国社保制度的设计框架就是半积累制性质的。美国拟议中的三种改革方案就属于这种典型的半积累制。另一类是“名义缴费确定型”,也称“名义账户制”,它是DB与DC型相结合的一种模式,既有现收现付制的优势,又兼具积累制的优点,就是说,它采用前者的融资方式,用当代就业者的缴费来支付当前退休的一代,这样就避免了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过渡的转型成本,但在给付方面则是缴费确定型的,严格按缴费的数量给予退休津贴,将缴费与未来津贴紧密联系起来。欧亚六国近几年来带头采用了这种崭新的制度,它对一些转型国家很有吸引力。欧亚六国采用的名义账户制度中,有的国家将社保基金完全由中央政府来控制,有的国家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国家统筹并统一投资,另一部分划给个人账户,留给个人进行投资,由个人进行决策。
㈢ 智利养老保险的团结支柱是如何处理公平问题的
利于1980年颁布了《养老保险法》,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现收现付、公共部门管理专到强制个人储属蓄、民营机构负责收支运营,建立了以强制性个人储蓄为主的“新制”和以保留社会保险特点的“旧制”并存的养老保险制度。本文试对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作以介绍,并分析其对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借鉴意义。
一、智利现行养老保险体制
二、对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分析评价
三、智利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㈣ 智利强制性养老保险模式个人储蓄的国家行为行为
所谓智利模式:其实是指智利实行的由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机构运营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它作为世界上有影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举措,确实是对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其典型性和代表性是毋庸置疑的。
㈤ 智利的福利怎样
社会保险及医疗制度:智利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自1980年起实施的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智利模式”,曾被联合国推荐为世界各国学习和借鉴的范例。“智利模式”的保险制度有三个主要特征:首先是保费资本化,即每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都自愿在一个养老金管理公司开立个人账户,把每月应税所得收入的10%作为养老基金存入该账户。第二个特征是公司管理、自由选择。第三个特征是严格的政府监管。 智利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全体正式雇员应缴纳其工资的7%作为医疗保险税(但公立、私立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是不同的,参保人可选择),履行纳税义务后,受益人除本人外还包括其家属。智利有二大保险机构:一是公立医疗保险机构,另一种是私立的医疗保险机构,公立和私立医疗保险机构分别覆盖了68%和32%的人群。公立医疗保险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初级和二、三级医疗保健,参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贴。高龄妇女还可享受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津贴。
㈥ 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其改革后还能称之为社会保险吗为什么
美国和智利以美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制;以智利为代表的智利模式;在世界各国中专,智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属革的先驱者。它由现收现付制转型为完全积累制并获得成功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被称为“智利模式”。智利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济和住房政策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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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因公司还有几个月的养老保险已审报,但钱未到账,没法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的含义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的特点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编辑本段]养老保险的基本模式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1、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2、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国家统筹型(universal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论基础为列宁的国家保险理论,后为东欧各国、蒙古、朝鲜以及我国改革以前所在地采用。该类型与福利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和筹集资金,实行统一的保险待遇水平,劳动者个人无须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但与前一种所在地不同的是,适用的对象并非全体社会成员,而是在职劳动者,养老金也只有一个层次,未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一般也不定期调整养老金水平。随着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解体以及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也越来越少。3、强制储蓄型强制储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两种。1)新加坡模式是一种公积金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强调自我保障,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劳动者于在职期间与其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后完全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国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领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领取。国家对个人账户的基金通过中央公积金局统一进行管理和运营投资,是一种完全积细小的筹资模式。除新加坡外,东南亚、非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该模式。2)智利模式作为另一种强制储蓄类型,也强调自我保障,也采取了个人账户的模式,但与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个人账户的管理完全实行私有化,即将个人账户交由自负盈亏的私营养老保险公司规定了最大化回报率,同时实行养老金最低保险制度。该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在智利推出后,也被拉美一些国家所效仿。强制储蓄型的养老保险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强调效率,但忽视公平,难以体现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编辑本段]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机构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编辑本段]养老保险的意义养老保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有利于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缴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编辑本段]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编辑本段]养老保险缴费数额计算方法(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㈧ 智利养老金制度私营化改革为什么会受到世界银行的推崇
智利模式以个人为直接责任主体,采用完全积累方式,从而在减轻政府责任的同回时也较好地解决答了劳动者代际之间的矛盾;
其私营化、资本化管理给养老基金带来了较高的投资回报,也为避免传统社会保险型或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危机提供了一种新的对策思路;
此外,智利模式实际上是迫使国民储蓄,它对于改变智利国民缺乏储蓄偏好的传统,进而增加国民经济建设资金的来源显然具有非常直接的效应。
客观说来,智利模式在智利的20年实践总体上是成功的。政府未来长期责任的减轻、国民储蓄的持续上升及养老基金运营效益的显著增长等,是智利模式20年来尤其是前10年中取得的重要成就。这些成就表明市场机制的应用能够创造出相应的效率、个人责任的强化可以直接减轻政府所负的责任而这两点恰恰是传统社会保障制度所欠缺的。
智利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改革,因为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模式,且确实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一些成就,从而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对象。养老保险基金私营化管理也被另外一些拉丁美洲国家视为值得仿效的榜样。美国、欧洲国家乃至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也都以极大的兴趣关注着智利模式。
㈨ 智利最近十年养老金收益率是多少到哪里可以查到这些数据,我最近写论文。
这里有2005至2011的,包含各个养老基金企业每个月实际增长和年增长对比
后边标着anual的两项一个是年增长一个是2002至该月平均额
http://www.safp.cl/safpstats/stats/rentabilidad/getRentab.php?tiprent=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