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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筹资状况

发布时间:2021-11-22 06:15:02

1. 现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是怎样的,农民从中受实惠吗详细讲一下

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
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加;四是中央和省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在全省选择10%的县(市、区)和部分特定人员启动试点,2010年逐步扩大试点,2012年制度覆盖全省各县(市区),参保率达到5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本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农民纯收入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农民按年缴费。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30元,具体补贴资金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应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确定。
五、建立个人账户
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实账管理。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于55元,市(州)、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计发)。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到指定的机构领取。
七、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缴费累计15年、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参保农民,从年满60周的次月起,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年满60周岁,缴费累计未满15年的,从补满15年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不含补缴年限)。
新农保实施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逐年不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农民,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间断缴费的,应补缴间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从补满间断年限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养老金。本人自愿,可补缴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本人自愿,可补缴养老保险费,但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
八、待遇调整
建立新农保待遇调整机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省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九、基金管理
新农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分账管理,基础养老金不能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省级集中运营管理,纳入省级财政专户,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新农保养老金由县级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预算,逐级上报,经上级相关部门审定后,适时划拨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十、基金监督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各试点县(市区)在行政村范围内每年对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新型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方便参保人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新农保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另外,根据新农保经办机构服务的特殊性及工作需要,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必要资金,提高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对乡镇劳动保障所,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原则上按每位参保农民补助3元的标准,纳入试点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用于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经办人员不足的问题。
十二、制度衔接和转移
(一)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审计整改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于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实账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二)转移。新农保的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十三、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劳动保障、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试点的有关具体工作。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各市州要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报省新农保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要在充分调研、缜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新农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
十二、宣传发动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重大举措,是直接关系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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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村养老保险到底怎么交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2、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3、办理方法

到所在村街填写《登记表》4份,《户籍表》2份,贴相片,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16—59周岁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100—1000)缴费,由村街经办人员开具收据并填写《缴费明细表》。60周岁以上人员不需缴费,填写《待遇申领表》2份,提交存折复印件两份。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广覆盖”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居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之中。“有弹性”就是要适合农村、农民的特点和地区发展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适当灵活性。“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现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

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新农保基金从以下途径筹集:

(1)个人缴费。当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时设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但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要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筹资状况扩展阅读: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本简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胡晓义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

“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我认为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此外,不同于老农保主要建立农民个人账户的模式,新农保借鉴了目前城镇职工统账结合的模式。胡晓义介绍,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不过胡晓义强调了即将启动的新农保仍处试点阶段,“新农保政策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根据规划,将于2020年前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

3.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怎样查询

农村养老保险查询情况如下:

1、社保中心查询

带上自己的社保卡或者身份证到当内地社容保局办事大厅进行查询;

2、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电话

如果不方便出行的话可拨打本地社保电话”12333”进行查询;

3、上网查询

打开网页,登录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网,在【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中,输入本人的身份证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4、微信查询

打开微信钱包,找到”城市服务“点开,找到”社保“然后用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再用身份证登陆,登陆之后即可看到农村养老保险,点击查看即可;

5、支付宝查询

打开”支付宝“点开全部应用在便民生活一栏找到’城市服务”点开,然后在政务一栏找到“社保查询”点开之后即可查询到农村养老保险;以上就是农村养老保险怎么查的几种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查询。

4.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文对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支持、筹资机制、覆盖范围、待遇水平等方面进行探究,指出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为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对其他地区农村养老保养制度的发展提供相关经验。
关键词: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试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养老保障问题逐渐被大家所关注,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率为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2.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1.91%。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不断完善,生育率一直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而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却在逐步加快。从总体来看,在2011年~2020年中会快速发展,2021年~2040年中会不断向上攀升,而在2040年到2060年中将会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因此,进一步加快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当务之急。
1安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当前研究背景
1.1安徽农村人口老龄化情况从数据可以看出,安徽省目前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十分严峻。首先,人口老龄增长速度迅猛,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当中,安徽省65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605.7万人,占全省人口数量的10.18%,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较,增长了2.73%。其次,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要远远高于城市的水平,在2005年,农村人口在全省人口中所占比例为66.5%,而农村老龄人口却占全省老龄人口的76.5%。最后,随着生活物质需求的增长,农村劳动力在不断转移,使得农村老龄人口的比例也在不断地上升。根据2006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安徽省跨乡镇超过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数量占户籍人口已经超过20.9%,绝对量达到1300多万人。因此,可以看出,安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十分严峻。
1.2近年来安徽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进进程安徽农村养老保险自2000年8月由民政部门划入为劳动保障部门以后,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主题下,稳扎稳打,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2005年,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且,要求全省在3年的时间内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制度实施的力度。目前,在全省内已经基本实际施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1.3试点工作的一系列成效(1)在粮食主产区上实行“粮食换保障”,以农民现金收入低下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对农民进行直接的补贴,采取“国家补一点,农民交一点”的办法来筹集养老保险资金,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辟了新的思路和方式。由于粮食购销按照市场化运作,农民更加自愿地采取“粮补资金换保障”的方式。以前卖粮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2)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养老保险普遍建立,凡是在试点地区,都出台了为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缴纳养老保险的规定,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起到了相互促进的作用。(3)外出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取得一定进展,首先在观念上树立了养老保险的意识。其次,还为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在经济上奠定了参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因此,不少人纷纷回原籍参加农保,积累养老资金,甚至部分农民工还将在外参保的保险费转移回家乡。
2安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2.1制度上的不完善(1)较低的保障水平起点,安徽省《实施意见》规定试点县、市新农保制度的参保人可获得省级以及试点地区财政补贴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500元五个档次,试点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上,实行多缴费的奖励办法,实行多缴多受益,以100元为基础缴费,当满15年缴费年限,每多交一年加1%的基础养老金,最高不超过10%,500元以上不再奖励,即每一个档次增加5元,最高不超过20元。(2)财政投入过低,使得工业不能反哺农业,对农村支持力度不够,不仅影响农民对此的积极性,也压制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提升。(3)过低的缴费水平和形同虚设的补助,一方面由于农民自身文化水平和观念的限制;另一面由于收入水平较低,使得缴费水平一直受到抑制。同时,从操作层面上来看,缺乏集体补助运行机制,农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完全变成了政府补贴、个人缴费的一种模式。
2.2机构平台的不健全(1)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安徽省部分市、区、乡镇、村的农保机构平台都已建立,但却不够健全。由于人员数量的不足,综合素质偏低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导致人员流失现象较为严重。随着新农保的逐渐覆盖,以前的人员素质已经很难适应城乡发展的要求,普遍存在年龄过大、业务水平低下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缺乏的现象,使得新农保的健康稳步发展得不到有效保障。(2)信息系统的建设较为缓慢,新农保作为我国的一项国策,需要在试点期间的操作实施办法保持高度一致,而软件系统也是如此。由于国家、省级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的滞后性,为了应付考核,前期各自主张,使得系统的建设很不统一,由此造成了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浪费。信息系统的分布建设导致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浪费,也给之后工作的转移和交接带来麻烦。
2.3运行环境中存在较多阻碍(1)农民意识的薄弱,由于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以及传统养老观念的根深蒂固,认识水平较低,在缺乏完善的宣传工作前提下,认识上的滞后性导致了行动上的滞后。(2)政府过大的财政压力,新农保于2009年12月正式启动,中央财政预拨款8135万元,省、县的配套资金为1.08亿元。2010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7.9亿元,省、县配套资金达到了2.18亿元。省级预算覆盖率由原来的26%迅速增长至60%,并已于2012年全面覆盖。在此期间,随着覆盖面积的不断扩大、参保率的不断提升和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不断增多,相关配套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增长。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和为保障其他政策的落实,使得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压力也随之加大。(3)农村经济基础较为薄弱,2010年安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5285元,在全国中仅列第18位,与全国的5919元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收入的限制,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收入又存在不确定性,养老保障问题依旧突出,重要原因就在于经济基础的薄弱。
3安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完善的建议及对策
3.1强化政府所担当的责任养老保险制度是维持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础要求。当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国家不断壮大之后,使得农民与城市市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现如今,党中央“十三五”规划的提出,要求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使得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而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面前,安徽的“十三五”规划也需要紧跟中央的步伐。但是,目前安徽的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在全国都处于中下游行列。推动经济发展,不仅要努力实现农民的增收,还要深度挖掘农村消费的潜力。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则会给农民带来很多的后顾之忧,也限制了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因此,主要从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认清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重大意义,转变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的观念,从而改变做法。通过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来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共赢。
3.2提高政府补贴的水平《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对于政府在财政投入的方面却没有做明确的要求,《指导意见》规定国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但对财政如何支持缺乏具体的规定,对中央、地方财政预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导致新农保的投入过大。由于国情的原因,政府传统的意识和照模板设计的考核机制,造成财政支出偏向于GDP发展的方向,故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投入依旧不足。作为一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需要发挥其主导地位,成为制度供给主体。而相关数据也表明,我国国情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只有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才能够使其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首先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逐步地降低个人缴费比例,可以通过将农业抽取的大量利润以保金的方式返还给农民,同时建立相关基金,缩小每个地区中的补贴差异。其次,对财政、金融、税收体制进行改革,改变原有的模式,通过对财政收入的增加以达到对财政支出结构的改变,优先考虑各项民生问题。最后,增强预算编制,保障执行的透明度和力度,降低成本,以保证资金用到刀刃上。
3.3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管在当前国情下,农民所能够接受的知识教育很有限,很多农民对新农保没有很清楚的认识。因此,加强农民对参与新农保的积极性是当务之急,努力提高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使他们能够理解并支持,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除此之外,更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和基金的稽核制度,规范各部门的操作行为,并随时披露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
4结语
作为我国的一个农业大省,安徽的城乡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地区间的经济水平差异巨大,随之带来的即是农民收入水平的不均衡。而安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于地方政府投入不均也逐渐成为一个多层次的体系。本文则是通过分析安徽省经济社会的特点,并根据相关数据以及目前大背景下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得出安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实施以及运行环境等各个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通过加强政府担当、完善和建立相关机制,以及提高政府的补贴水平来为该项保障制度出谋划策,以达到缩小农村地区差异,进而缩小城乡养老保障水平的差异。这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不仅仅需要政府的扶持、领导和推动,更需要每一位农民的努力。

5.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有哪些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主要有三种思路:

1.缴费方式。以交费的方式筹集资金是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做法,分为2、4、6、8、10、12、14、16、18、20十个标准,由农民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自主选择。这种做法的主要弊端包括两点:(1)交费标准过低,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老年生活。在实际开办过程中,大部分农民采纳了最低标准,即每月交2元。那么,在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递增10%,现行养老基金计息方法不变的情况下,40年后农村老人领取的养老金仅为当年农村人均收入的2.8%,这根本不可能保障老年人口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从而失去了实质上的保障功能。(2)允许农民自由交费,使制度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致使农户参保行为上普遍存在逆向选择。许多农民出于自利的动机而选择不交费,导致基金规模和覆盖人群无法扩大。

2.缴税方式。通过缴税的方式筹集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通行做法。交费的方式会造成覆盖面过窄、筹资方式的约束力较弱、征收成本过高等弊端。与交费方式相比,采用缴税方式,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来源,增强了筹资的刚性和强制力,扩大了制度的覆盖面,提高了社会养老保险抵抗风险的能力,还有利于平衡城乡之间和各地区之间的负担,从而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民收入不稳定、水平较低,使税基、税率难以确定。税具有义务性的特点,与农民享有的养老保障权利不完全相符。税在性质上与个人账户不协调。我国的税收体制不健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普遍征收社会养老保险税条件还不具备,存在很大的困难。当前,如果考虑实行缴税方式,可利用农村费税改革的契机,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税,税收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农民年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3.缴物方式。这种观点提出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年轻农民实行“产品换保障”,对老农和被征地农民实行“土地换保障”,对进城民工实行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的“双轨制”,对乡镇企业职工实行“股权换保障+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所谓“产品换保障”,是以产品换保障服务机构为中介,直接以指定农产品和其他农产品缴纳保费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创新方法。指定农产品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为主要对象,各地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产品换保障的农产品。产品换保障服务机构是在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机构基本功能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增添产品换保障功能改造而来的。其主要职能是将农产品转换为货币,并将转换后的货币作为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缴纳给产品换保障机构。农民按当地前5~15年农产品平均年产量的一定比例直接以农产品交纳保费,政府根据交纳的农产品数量实行定额补助,政府的投入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但定额补贴不得超过20%的最高限。农民交纳保费的比例确定为农产品平均年产量的2%~20%,共分10个档次。产品换保障的投保期限以定为30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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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农村养老保险现状数据分析结果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现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在新时期推动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是实现全面小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把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主要矛盾,把生活宽裕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其他支农政策的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问题已基本解决。而生活宽裕是农民一直向往但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说明我国农村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状态,这是其一。其二,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试点中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仅覆盖约20% 的人,而且筹资水平低。其三,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 以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型社会。而农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总体上处于过渡阶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农村社会救济。主要是国家针对灾害的突发性特点, 采取应急措施。在对待贫困户方面, 国家通过设立扶贫基金,帮助发展生产。同时,为解决贫困者的生活问题,部分地区开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但全国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参差不齐,如北京、浙江、广东、福建、辽宁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省份虽然也在部分地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但还没完全实行,根据有关统计资料,2004年我国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为488万人,不到需要保障人口总数的3%。
二是五保供养制度。这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予以法规确认的制度。到2003年底,全国实际五保供养人数为254.5万人、敬老院2.4万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0.3万人。从保障的程度上来看, 五保老人年平均五保金1200元,但因各地财力不足, 实际到位一般只有800元左右,
三是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早在1986年前后,各地就陆续展开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目前全国基本上都已开展此项工作,由于社会及制度等多方面原因, 在资金保障等方面不是很完善。几经起落,在经历了试点、全面推广和整顿规范几个阶段后,目前又处于试点阶段,到2003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542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6.1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其总体覆盖率还不足10%。
农村医疗保险方面,正在试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只覆盖约20%的人口,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据2003年卫生部组织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2/3。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乡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缺位状态。在广大的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缺乏监督保证机制,法律层面制度设计不完善
我国宪法对社会保障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体现在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参加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也明确规定 :“本公约缔约国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但是,我国《社会保障法》依然未制定出台,缺乏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门法律。法律的缺失导致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障资金的管理不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
就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农村现有的社会保障立法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现行的法律依据大多是准法律与相关文件,对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地位与作用、保障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机构的的建设等,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再加上执行中的不到位,导致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受益缺乏信任感。
(二) 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机制,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
把我国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就知道我国投入的力度是偏小的: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而我国只有10%左右,且这10%的投入也基本给了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可以说主要是资金缺乏的问题。
应该说,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的职责。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拥有雄厚的财力来安排养老及医疗保险,农民也有较多的机会获得兼业等,因此收入状况比较理想。但在广大的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很多地方是吃饭财政,即使是略有余额,地方政府在安排财政资金时也首选见效快的投资领域,吸引外来资金,而不是将财政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
因此,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少,大多是救济性质,而工伤、生育、养老等意义重大的项目大多尚未全面开展,有的地方即使有所涉及,也存在运作不规范的问题。近几年来,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趋缓,扣除必要的生产生活开支,大部分农民实际无力承担各类保险所需费用,即使部分农民有实力缴纳,却由于对社会保险制度认识不清等因素,而不愿参加保险。从集体投入这部分看。大部分县乡政府均是财政开支,也没有能力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这导致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
同时,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比如根据某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民缴费可以自由选择,因为收入水平低,不少人选择最低档次每月2元,这样,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在缴费l0年后农民也只能每月领到不到5元,缴费15年后每月也只能领到l0元。 这样的养老制度安排,对农民的养老问题的解决无法起到多大的作用。
(三)考评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低下
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由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卫生部门(农村合作医疗)、社保部门(养老保险)等各管一块,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因此,在全国各地,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不少机构均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而且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相互扯皮,挪用、委托不当或基金保值增值混乱的状况。有的地方基金管理不规范,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掌管基金的便利挪用基金、造成资源浪费、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存在。

7. 现在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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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农村不断发展的趋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在逐年发生变化,以更好的满足当代农民的养老保障需求。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一是社保的筹资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变。以前的旧模式很保守,说白了,就是农民自己储钱过日子。但现在不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多了两大主体的支持: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在新缴费体制下,农民收到的保障是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的补助。这种养老力度就强大多了。
二是账户与以前有区别,现在的新农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基本养老属于国家直接补贴,个人养老则由地方负责。
三是大大改善了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

8. 什么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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