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缴纳部分=缴费基数x8%,单位缴纳部分=缴费基数x16%。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每个组成部分都会对养老金产生影响。
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
(1)北京市养老金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2020年北京养老金计算基数确定为9910元/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平稳衔接,2020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以9910元/月作为计算基数。
2020年1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将按照上述规定,以9910元/月作为计算基数,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等实际情况为其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补发部分将直接打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㈡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存储额(含利息)÷120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同上。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8年7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1%(当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乘以1.2%)。
调节金=1997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
申领程序
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用人单位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被保险人退休当月,携带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的档案资料(包括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领退休费银行存折帐号等)到所属业务科,填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减表》办理在职减员、退休减员、退休增员及核发退休待遇的手续,社保局次月通过银行把养老金直接拨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每月15日前可到开户银行领取养老金。
以上内容参考:基础养老金-网络
㈢ 养老保险的退休金如何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公式为:
单位缴费=全体职工工资总和*20%,进入社会基础养老金账户
个人缴费=本人税前工资*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养老保险的政策演变决定着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数量.
从国发(1997)26号文件到国发(2005)38号文件历时8年,共分三个阶段:
1.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老人老办法: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各地不相同;
2.2005-12-31至2006-1-1之间退休人员-中人:当地退休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累计账户余额)*1/120+过渡养老金(必须累计连续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国家基本养老金,多交没用;
3.2006-1-1之后退休:(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储余额/计发月数
以上公式中最大的敏感性要素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和计发月数.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各地不同,网上有时能查到;缴费年限社保局能查到;计发月数是和退休年龄相关的,国家有统一规定,不分男女,比如4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216个月,55岁退休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最后,公式中的个人账户储蓄余额就是每年社保给你寄信那个对帐单上的数字.我们无法确切知道自己在未来退休时退休金的数字,但是大体的水平还是能测算出来.
北京的30岁人月税前工资5000元在60岁退休时按现行政策可以每月拿到2200-2300元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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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㈣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金如何计算
退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注意事项:
1、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
退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2、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
退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3、 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㈤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的计算
183号令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养老金计算实例
某女干部2007年3月55周岁,缴费年限全部共是37年,个人帐户储存额23000,历年缴费基数见下表。其中实际缴费年限N实是从统一规定的“界限”1992年10月起,至2007年3月,共14年零6个月,即14.5年;而视同缴费年限N同是22.5年
用来算“过渡性养老金”的N实98,是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共5.75年。
经过计算后,此人的Z实指数是1.0250,其缴费基数C平是2006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即3008.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3008+3008*1.0628)/2*37*0.01=1147.909291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55岁计发月数=23000/170=135.2941176(元)
过渡性养老金=C平×Z同指数×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008*1.0628*22.5*0.01+3008*1.0628*5.75*0.01=860.6226(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147.90+135.29+860.62=2143.823(元)
按过去2号令的老办法计算 ,所得为1400多元,按183号令,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多600多元,
超额百分比在50%左右,所以按2007年不应超过40%走,最后养老金为1960左右.
个人觉得除了z实指数其他都还是比较好算的,因此带入一个人算了一下,过程如下
社平工资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2877 3402 4523 6540 8144 9579 11019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12285 13778 15726 18092 20728 24045 28348
2005年 2006年
个人缴费基数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100 2300 3200 4900 6500 8300 13000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17000 20300 19600 28000 27000 22000 20000 19600 4800
比值 X1992/C1991 X1993/C1992 X1994/C1993 X1995/C1994 X1996/C1995 X1997/C1996 X1998/C1997
0.73 0.676073 0.707495 0.749235 0.798134 0.866479 1.17978
X1999/C1998 X2000/C1999 X2001/C2000 X2002/C2001 X2003/C2002 X2004/C2003 X2005/C2004
1.383801 1.473363 1.246344 1.547645 1.302586 0.914951 0.705517
X2006/C2005 X2007/C2006
0.597415 0.531915
z实指数=历年系数和÷应缴年限=15.4106/14.5=1.0628
抱歉,公式带错了一个,这下是对的了
㈥ 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是怎么计算领取的
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
第二十三条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6)北京市养老金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
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㈦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与公式是什么
参考以下(企业职工)养老金的算法。
养老金与缴费金额、总缴费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等因素有关。
一般,养老金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他津贴。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 、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设:60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1390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限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为6000元、缴费年限25年。
基础养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依据个人缴费基数和社会平均工资算出的)会高,比如1.5%,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比如0.6% 。
注意2:一般,当地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才实行个人缴费,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当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军龄也算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贴。劳模、独生子女、地方补充、高龄津贴、过渡津贴、缴费年限津贴等。
以上(1)+(2)+(3)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一般每年上调一定比例,2020年上调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