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半月谈职工养老保险

半月谈职工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1-11-18 14:17:58

⑴ 新农村养老保险金如何计算

参保者每人每年均享30元政府补贴
以往的政府补贴都是针对特殊人群,而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补贴范围大幅扩大,将普通参保人员都纳入其中。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对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该补贴直接存入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抵扣缴费;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也给予30元补贴,但可抵扣缴费。”
该负责人说,补贴涉及400多万符合条件的普通参保人员,目的在于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复享受。
举例:一位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要给予40元特殊补助,即个人实际每年只缴60元,加上重复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普遍缴费补贴,其个人账户每年储存总额则为60元+40元+30元=130元。
零缴费参保
新政策规定,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比国家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高出25元。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须补足一定年限的参保费用,而今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该负责人表示,但6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也是有条件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按新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则视为已参保缴费。
同时,有条件的老人可自愿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除能按月领取80元基础养老金外,还能领取按所选档次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待遇水平将大幅提高。
举例:一位65岁的参保人员,若选择90元缴费档次,他距75岁差10年,即120个月,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为90元×120个月=10800元,再扣除政府每年补贴的30元,即30元×10年=300元,实际缴费10500元。每月领取的养老待遇为80元(基础养老金)+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0元,若享受独生子女及高龄补贴,每月最多可领取190元。
3
降缴费档次
据了解,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分为5档,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而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先只有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为与国家标准对接,也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对象需求,新政策增设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该负责人说,保留高出国家标准的600元和900元两档,是为鼓励多缴多得,为逐步缩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举例:一位选择年缴费9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60岁时,按目前办法静态测算,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94元;缴费30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353元;缴费44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58元。
4
取消缴费年限
按照新政策,45岁以下人员缴费年限须达15年以上,而对45~59岁人员,则不再设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按年缴费,到60岁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15年个人账户总额/139个月)=248元。

⑵ 在新华社工作是怎样一种体验

新华社的历史概况之类的就不说了,那些新华网上都有。目前新华社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当然因为算是我党一手创办的,所以级别稍微能比其他国务院直属的部委高一些,与中南海和中宣部联系得都比较紧密。新华社社长是正部级。因此在新华社最小的领导级别就是副处,相比地方,如果想当官的话,优势在于起点比较高,但是新华社职工很多,目前总社就有三四千人,因此竞争也比较激烈。

具体部门和职位

看了一下新华社的招聘计划,2012年的招聘基本涵盖了新华社总社的各个部门。根据我的感受,如果按照部门分的话,采编部门(国内部、国际部、对外部、参编部、体育部、中国证券报、信息编辑部、新华网、参考消息、半月谈、了望)要好于管理职能部门(如办公厅、技术局等,包括营销部门)。如果按照职位来分的话,个人认为记者最好,其次是编辑、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

新华社记者的地位很高,特别是在地方,很多市委书记、市长都怕新华社记者三分,但是记者的工作比较累,经常需要出差,而且按照目前的考核办法,记者的待遇与其发稿量直接挂钩,因此记者也是很累的,不过我个人非常想成为新华社记者。

新华社编辑的工作跟一般报纸期刊不太一样,因为是发新闻稿件,所以没有报纸编辑那么大的灵活性,基本是对记者发回稿件的简单编辑,因此个人认为编辑工作比较无聊,但是好处在于比较轻松,如在国际部当编辑,基本上是上六个白班再加六个夜班就可以了,一个月其他时间都可以休息,而且工资也不比别人少。

营销在新华社刚开展没有几年,因此营销人员在新华社的地位不高,而且目前的营销体系基本保持着官僚机构的模样,与那种大公司的营销相去甚远。

收入和待遇

目前新华社经过几年的改革后,各个部门的收入已经基本持平,国内部和参考消息略高于其他部门,不过据说也要调整为和其他部门一样。但是从工资的性价比来看,记者或多或少的会有一些灰色收入,不过主要是有资历的记者,年轻记者下去采访充其量是带点土特产之类的。编辑因为一个月大概可以休息半个月,所以收入也算高了。目前营销人员工作比较忙,与其他公司相比,待遇只能算是中下水平。

具体到每个人的待遇水平,目前新华社的职工目前大概有三种编制,第一种是事业编制,基本工资收入是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标准走的,每两年提一级,有住房公积金,没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而是有退休金、公费医疗,事业编制也基本不存在失业问题;第二种是企业编制,需要跟社里签合同,三险一金都有,收入水平和事业编制也基本没有区别;第三种是合同工,就和高校毕业生无关了。

以我本人为例,我是05年人大毕业的硕士,收入基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硕士毕业大约是595一个月,有工作经历,每两年提一级;各种补贴:补贴的种类繁多,不过估计十年提高过标准了,比如我每个月房屋补贴只有70,这部分加起来大约也就几百块钱;工资外收入:收入的主要部分是工资外收入,包括奖金之类的,这部分收入基本是按照级别发的,也是每两年提一级。

所有这些加在一起,目前我每个月工资卡里能拿到3100块钱,扣304块钱公积金,原来事业编制的每个月还有500块钱房补,现在可能提高到了700,但是这部分钱只能一年一取。另外到年终,各个部门还要根据考核办法有一笔年终奖,目前听说最多的有1万八,我们基本是1万3、4左右,这些就是新华社的基本待遇。

其他待遇

很多人都认为新华社的待遇肯定特别好,其实并不是那样。2003年以前到新华社的都有福利房分,但是从2003年以后就没有了,社里也不为新进人员提供宿舍,需要自己租房子住。在新华社食堂吃饭是要花钱的,和学校食堂差不多,自己用饭卡存钱,曾经提过要改为免费午餐,但是一直没有实现。待遇也就是这些了,再有其他的,像孩子入学等问题,新华社都有自己对口的中小学。不过这就离我们比较远了。

⑶ 什么农保在什么地方缴费我当时在本地缴费的但是我现在出来打工了,在现在当地社保局可以缴费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网络名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目录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农保”“老农保”的区别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怎样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一、新农保试点“十一”前启动二、人保部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三、专家详解新农保试点方案四、农民工如何参与新型养老保险五、如果你是农民,55元起
漫漫“农保”路
广东“新农保”
解释对比示例点评
会议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农保”“老农保”的区别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怎样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一、新农保试点“十一”前启动二、人保部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三、专家详解新农保试点方案四、农民工如何参与新型养老保险五、如果你是农民,55元起
漫漫“农保”路
广东“新农保”
解释对比示例点评
会议
展开编辑本段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胡晓义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我认为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此外,不同于老农保主要建立农民个人账户的模式,新农保借鉴了目前城镇职工统账结合的模式。胡晓义介绍,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不过胡晓义强调了即将启动的新农保仍处试点阶段,“新农保政策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根据规划,将于2020年前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编辑本段“新农保”“老农保”的区别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到新农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实行的老农保的区别,有这样几点:第一,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我认为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当然,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编辑本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编辑本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认真选择试点地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专家详解新农保试点方案
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地政府的意见,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高帆,曾接受《半月谈》记者专访,就相关具体问题作了解答。基础养老金或超55元记者:“新农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基础养老金各是多少?高帆: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最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而据人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目前的试点草案,基础养老金底线为55元。“但是上不封顶,根据地方财力而定。”农民工也可以参保记者:农民工可以参加“新农保”吗?高帆:对于农民工参保问题,我们是这样考虑的:现在农民流动很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安家成为市民,也可能回到农村。他们如果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了;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他们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缴费年限最低15年记者:“新农保”缴费年限是多久?高帆: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记者:每月大概能领多少养老金?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高帆:《指导意见》确定了一个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如果参保农民经济条件允许,可以多进行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标准。我们测算,如果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不分男女。人保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一位专家据此推算: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761元。如果按该标准测算,符合条件的农民一年可以领到1190元养老金,“当然,届时农民人均收入肯定要高于现在的水平。”
四、农民工如何参与新型养老保险
农民工也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但是之前基本领不到,因为公司负担不起,能逃就逃。就算办了的,一换地方就取不了,所以农民工纷纷退保。今年初出了个《办法》,要求公司改为交12%,又给了一个异地接续的方法,再不许办退保。人保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两个办法答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答记者问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之际,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该负责人就两个办法中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记者:首先请谈一谈为什么要制定这两个办法?养老保险司负责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已有2.19亿人。但同时也要看到,30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打破,大量农民工进入城镇务工;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大大增强,跨地区流动就业成为常态。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以城镇企业职工为重点,难以完全适应这种大规模流动状态,出现了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因跨地区、跨城乡就业而养老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问题。因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在加快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的同时,制订适合现实需要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从根本上讲,制定实施两个办法,是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结构变化和运行特点的状况,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记者:农民工和城镇职工都有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为什么不能制定统一的办法,而要制定两个办法?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两个办法所针对的人群及其流动特点,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在于:第一,都是跨地区流动就业;第二,都有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的问题。因此,两个办法要遵循一些共同的原则并大体平衡。比如,在各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都应累计计算,个人账户资金都要全部转移,养老保险基金都转移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2%。不同点在于:第一,城镇职工一般是在城市之间转移就业,最后在城市养老,而农民工除了在城市之间转移外,还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其中一部分要返乡养老;第二,职工跨地区转移就业一般有确定的目标地,而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没有明确的下一个就业目标地,因而中断参保的情况较为普遍。因此,需要在总体原则一致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制订政策措施。记者:据了解,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近2.3亿人,其中进入城市就业约1.3亿人,在本地乡镇就业约0.9亿人,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为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目前各地反映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存在不少矛盾。请问主要问题是什么?养老保险司负责人: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在制度上规定覆盖所有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劳动者,也包括农民工,但在实际执行中,农民工参保的比例很低。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2416万人,只占在城镇就业农民工的17%。主要原因是现行城保制度的有些政策难以完全适应农民工的特点。综合各方面反映,目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有两难:一是缴费难。农民工工资收入普遍较低,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也普遍较低;而现行城保制度规定缴费标准较高(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的8%),许多农民工及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感到难以承受,因而导致大量的农民工没有参保。二是转移难。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很强,而且转移目标地不确定,今年在这个城市打工,明年可能转到另一个城市,也可能回到家乡;而现行城保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许多参加了城保的农民工不能肯定自己现在缴了费今后能不能领到养老金,因而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选择退保,只把个人账户的钱领出来,这实际上损害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记者:怎么解决这“两个难”的问题?现在制定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主要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新的政策、措施?养老保险司负责人: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就提出“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这是解决农民工参保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问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按照这样的原则,在统一的基本制度框架内制定适应农民工特点的政策,目标是使广大农民工都能实际进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使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在养老保险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还要使跨地区就业以及返乡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通过接续和累计得到切实保障。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调整缴费比例。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累计、接续的政策: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时,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方面要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证明他在本地参保的时间和累计缴费情况;另一方面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农民工回到原就业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自然解封,养老保险权益得以延续;农民工到其他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只要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提出转移申请,就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一直封存,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直到其继续参保或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已经参保缴费的权益不受损失。采取以上措施后,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中断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退保”。记者:按照上述办法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能不能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权利?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只要履行了同样的参保缴费义务,就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到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农民工,按照与城镇参保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计发相关待遇: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国家正在组织开展新农保试点,农民工在城镇参保与新农保之间的具体衔接转移办法,将按照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另行制定。记者:这个办法是不是适用于所有农民工?养老保险司负责人:这个办法主要适用于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并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还有一部分是从事个体经营的,考虑到他们没有用人单位缴费,如果参保将由个人负担全部缴费,经济上难以承受,因此,这部分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就业的农民工可参加家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记者:除了农民工外,还有一些参保的城镇职工也反映跨地区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问题。请谈一谈这方面情况,突出矛盾是什么?养老保险司负责人:总的说来,与农民工相比,城镇劳动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规模比较小。据调查统计,2007年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数占全部参保人员的1.14%,其中跨省转移的只占全部参保人员的0.26%。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统筹基金,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由最后参保地负责办理退休。但在实际执行中,少数转入地考虑到本地区的基金支付能力,特别是担心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员转入后,缴费少而领取待遇时间长,因而不愿接收;有的地方自行出台了户籍、年龄限制条件,或不承认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等,致使一部分参保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后不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养老待遇。这种现象虽然是少数情况,但也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必须尽快解决。记者:现在制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什么叫“暂行办法”?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将在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随着省统筹的全面实施,参保人员在本省的各城市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将更加顺畅,因此,当前的重点是解决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随着将来全国统筹的实施,解决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也会有更好的基础,因此,现在制订的是具有过渡性的暂行办法。记者:解决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应遵循哪些原则?养老保险司负责人:我们认为应当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以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为基本出发点;二是统筹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之间的资金平衡关系,明确各地养老保险事权责任;三是考虑中心城市的人口承载力,防止道德风险;四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政策和操作实施办法,以保证参保人员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其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能够如期享受养老待遇。记者: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主要政策是什么?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明确了资金转移结构和转移量。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移,基本维持了现行政策规定,以体现政策的连续性。统筹基金的转移量,确定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左右。确定这个时点,主要是因为1997年以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归于统一。另一方面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张)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记者:我注意到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中,对一些年龄偏大人员异地就业时规定要“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这是怎么考虑的?能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吗?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转移就业,由于按现行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年并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规定对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便于其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这样规定,即使年龄偏大人员异地就业参保不再有后顾之忧,保障他们的累计权益,也可适当减轻中心城市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记者:两个办法实施后,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办理参保、缴费、转移接续手续是不是很麻烦?比如说,跨地区流动就业是不是要自己往返两地办理转移手续?养老保险司负责人:配合两个办法的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流程,加强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作,使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更方便,而不是更麻烦。两个办法都规定,参保人员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和保存等工作,在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只要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或信息,就能够由转出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必由参保人员本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办理,减少个人的责任和负担。记者:不再实行“退保”政策后,怎么保证农民工对自己的累计权益看得见、摸得着、能放心?养老保险司负责人:我们正在结合“金保工程”的实施,筹划尽早建立健全全国查询系统。由于农民工流动频繁而且规模大,因此首先从农民工做起,建立全国社保信息查询系统,逐步推广到全部参保人员人人都有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加上密码,在全国各个社保经办机构都能随时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这有点儿像银行的定期储蓄,虽然不能在达到领取条件之前提取,但随时能了解自己存量多少钱(积累了多少权益),让参保群众放心。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的三点意见农民工退休养老的地点应该是可选择和可调换的,他们的退休金就由他们选择的“退休养老地”发,待遇水平按各“参保地”的省级平均水平和缴费年限(具体到月)计算。《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开始征求意见。对一些在设计上似乎还会使人产生疑虑的地方,个人提出3点浅见:其一,在“(农民工)办法”关于“转移接续”的规定中,没有涉及资金怎么走。农民工带走的是“参保缴费凭证”,此凭证是“有价证券”吗?其实,按照此前的相关法律,并没有不许“转移接续”的规定。在2001年出台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妥善管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但是,因为对资金的“转移接续”没有个明确的说法,甚至还有这样的匪夷所思的规定:“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搬迁,……资金只转移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地社保机构……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意味着转入地接收的是“个人缴费部分”,而支付的是“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而且还要保证“按时足额”。从这项规定也许可以推及全面,正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诸侯割据”而且资金转移受阻,所以到后来各地一般都不会接受“转移接续”。“(农民工)办法”中对这一点的表述仍然是含糊不清的。其二,“(农民工)办法”要求农民工要有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是合理的。但是,规定“农民工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这就令人费解了。首先,截至2008年底,全国只有30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占全国3000多县(市、区)的1/10。所以,至少是近几年,“没有参加”的居多,而“没有参加”的只能“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这就不合理了。累计缴费不到15年的,可以减少养老金金额,但千万不要简单地“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有个最低限度也是合理的,譬如美国《社会保障法案》初建时,规定参保3年以下的一次性支付,但是支付的是包括雇员、雇主缴纳的保险费以及利息。其三,“(转移接续)办法”中关于“退休地点”的规定似乎也很令人费解。这涉及“户籍所在地”和“最后参保地”两个概念,“办法”规定,在“最后参保地”要有10年的参保记录才能按此地的待遇水平领取养老金,否则就要找上一个有10年参保记录的地方,按那里的待遇水平领取养老金。如果都不满10年,要按户籍所在地的待遇水平领取养老金。为什么要这样计算呢?在一个地方工作若干年,那段时间就按那里的退休当时的待遇水平计算,这样不是很明确吗?如果这个“最后参保地”和“户籍所在地”按省级单位计,那还好说,要是具体到市、县,岂不麻烦。更为合理的办法可能是,农民工退休养老的地点应该是可选择和可调换的,他们的退休金就由他们选择的“退休养老地”发,待遇水平按各“参保地”的省级平均水平和缴费年限(具体到月)计算。这对解决“异地养老”问题也有好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⑷ 09年半月谈文章

扎实推进我国农村养老制度建设

从党的十七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政策原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广大农村开始破题了。这不仅对中国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对当代中国实现和谐发展也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我们要提高认识,倾注感情,端正态度,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定要从政治高度去认识。

老有所养是人类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社会最基本的责任之一。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大部分农民还游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这种状况的存在,与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与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有很大差距。胡锦涛同志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无论物质成果,还是精神成果,都应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都应该满足全体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农民,占中国人口数量的绝大多数。如果广大的中国农民不能或没有实现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就不能说真正实现了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也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固然,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制约,由于社会人力物力的制约,农村与城市间的绝对差距不可能马上消除,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福利差别也不可能完全拉平。但作为同一个国度内的公民,农民有权利要求最起码的公平正义,政府也有责任保障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严重挫伤农民支持发展、投身建设的积极性,还会引起社会的对立和冲突。

再进一步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也是有正面意义的。农村内需不振很大原因是农民为了养老防病,即使有钱也不敢花。如果我们解决了农民养老这一后顾之忧,农村内需必能从根本上得到扩张,从而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带着真感情去投入。

把中国农民纳入养老保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说到底是要花钱的,甚至还要花一笔不算小的钱。没有基础性的资金作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会流于空谈。对此我们是有教训的。

其实我国并不是从现在才开始考虑农民的养老问题,早在1986年就开始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经过十多年的筚路蓝缕,到1999年无奈地宣布中止。没有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主要原因是政府投入不足,完全靠农民自己缴费的积累。以当时农民的收入状况,显然不可能完全支撑起这一保障制度。

前车之鉴告诉我们,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政府要舍得投入。政府财政是比较紧张,尤其是目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即使如此,只要我们带着感情来投入,正如一位地方领导干部所言,“政府少上几个项目,少搞几个政府工程,钱就可以筹措得到”。

对中国农民带着感情去投入不是一种施舍,而是基于良心的回报。中国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的辛勤耕耘保障了我国的粮食安全;中国农民是我国工业化的付出着,数十年的剪刀差贡献,使得我国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中国农民是我国城市化的支持者,城市建设用地让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城市的高楼大厦又凝聚着农民工的汗水。中国农民为我们的社会做出了这么重大的贡献,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出发展中积累的部分财富为自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撑起一张老有所养的保障之网呢?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以务实的态度去推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我们从农民的角度,以务实的态度把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都考虑充分,照顾周全,制度才能有效运转。

首先,制度设计要简便易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的人数众多,数亿农民要参保缴费,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要领取养老金。制度设计要做到缴费和领取时都简便易行。比如农民流动性比较强,要允许在不同地域参保缴费;农民收入不稳定,万一不能连续缴费时要能有变通办法等。

其次,政策出台要务实。政府确定农民个人缴费率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把农民个人缴费率定低了,固然影响保障水平,但定得过高会把农民吓走,而使得保障制度成为不可能。毕竟农民目前收入还不富裕,也不稳定。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低水平是一个客观现实。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提高保障能力。

再次,区域模式要协同。尽管各地基础不同,情况各异,制度设计可以因地制宜,不必整齐划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毕竟是全国范围内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只有在全国范围内通行才有意义。所以各个地方在进行本地制度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到普适性和兼容性,避免出现农民工因为保障金不能异地转移而被迫退保的现象。

⑸ 09年半月谈文章

权威部门详解“新农保”:农民如何缴费、领钱2009年05月22日 16:14 来源:半月谈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去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本刊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即将下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高帆就此接受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就相关具体问题作了解答。

“新农保”新在哪

记者:很多人还不太了解“新农保”,请问“新农保”新在哪里?

高帆:说“新农保”是因为以前有一个“老农保”。“老农保”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试点推开,但由于制度设计、社会条件、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到1999年进行了整顿规范,“老农保”的工作基本停滞了。农民对参加“老农保”积极性也不高,因为当时筹资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际上许多集体没有补助的能力,政府扶持政策又长期不到位,最后就剩下农民自己缴费给自己养老,而“新农保”新就新在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银来补贴农民养老。

记者:“新农保”的资金来源如何,采取的又是哪种制度模式?

高帆:“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结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式。农民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集体补助也主要记入个人账户。农民领取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小头是个人账户的积累,大头是各级政府财政直接补贴的基础养老金。

记者:一些地方在2003年就开始了“新农保”试点,这些试点对《指导意见》的制定提供了什么经验?

高帆: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一些地方就自行开始了“新农保”的试点。因为之前主要靠农民自己缴费的办法行不通,所以各地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政府补贴的方式,这为《指导意见》的制定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现在已经有近500个县(市、区)自己进行了“新农保”试点。我们把有代表性的试点县的制度模式、缴费费率、待遇水平等情况进行了综合数据分析,作为《指导意见》的重要参考数据,又通过保险精算和未来20年制度财务预测,确定了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和政府补贴标准,对新制度的运行和平衡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

记者: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农保”试点今年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现在已经有近500个县试点了,远超过10%,是说今年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吗?

高帆: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指的是按照将要出台的《指导意见》进行试点的范围,这与地方自行试点不同。一是制度模式和有关标准要按照要求进行规范,二是各级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要到位,特别是中央和省级的补贴要到位。除北京市有市级财政补贴外,地方自行试点没有这两级财政的补贴。《指导意见》下发后选取的试点,基础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将按东、中、西部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

“新农保”怎么缴费、领钱

记者:“新农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基础养老金各是多少?

高帆: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

记者:“新农保”覆盖的对象包括哪些?

高帆: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

记者:农民工可以参加“新农保”吗?

高帆:对于农民工参保问题,我们是这样考虑的:现在农民流动很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安家成为市民,也可能回到农村。他们如果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了;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他们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待遇。

记者:“新农保”缴费年限是多久?

高帆: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记者:每月大概能领到多少养老金?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

高帆:《指导意见》确定了一个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如果参保农民经济条件允许,可以多进行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标准。我们测算,如果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不分男女。

记者:如果个人没有缴费,没有个人账户积累,可否只领取基础养老金部分?

高帆:这个问题是这样设想的,凡“新农保”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都必须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可以采取补缴的方式;已满60周岁的,每递增1岁,可递减缴费年限,比如61岁的时候,就不需要补缴15年了,只需补缴12年,然后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高龄老人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是制度实行起来后,不参保就不能享受待遇。

另外,如果个人账户里的钱没有领完,人就去世了,那么这部分剩余可以继承,也可用于支付一定的丧葬费。如果个人账户的积累领取完了,而人还在世,也可以继续领取至身故。

以上几方面还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来规范和完善。

“老农保”可与“新农保”衔接

记者:有很多农民已经参加了“老农保”,他们与“新农保”如何衔接呢?

高帆:这个问题是这样考虑的,凡是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享受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标准继续缴费,达到年龄时享受“新农保”待遇。

记者:现在有一种说法,叫农村养老保险“碎片化”,就是各个地方的养老保险办法、标准不一样,同一地方的不同人群又不一样,这会不会给“新农保”的推行带来障碍?

高帆:与地方制度的衔接,我个人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缴费费率要规范,二是政府补贴要按规定标准补贴到位,三是要研究养老金与“新农保”待遇怎么样相加。但总的来说不会有太大的障碍,因为“新农保”的制度模式设计很简便,也没有历史上的“空账”和“视同缴费年限”问题。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也可以衔接,只要把以前的保费转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上即可,地方政府承诺的征地养老金待遇仍可执行,并可与“新农保”待遇相加。

“新农保”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补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等,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但原则上是做加法,是“好上加好”。

“新农保”保险关系转移也比较好办,不管你去哪儿,身份如何转换,只转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部分你在哪里就享受哪里的水平。

记者:“新农保”的基金将如何管理?会不会出现“老农保”无法兑现养老金承诺的情况?

高帆:“新农保”基金管理主要是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基础养老金部分不积累、不运营,只有预算、划拨和发放。个人账户基金全部纳入财政统一专户进行管理,并比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予一定的增值。目前,还没有出台市场化运营的政策。这与“老农保”不同,规范了基金管理。另外“老农保”县以下机构过去是自收自支,有的还要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服务费,而“新农保”人员经费都要求纳入财政预算,这也比“老农保”规范多了。(高远至)

扎实推进我国农村养老制度建设

从党的十七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政策原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广大农村开始破题了。这不仅对中国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对当代中国实现和谐发展也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我们要提高认识,倾注感情,端正态度,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定要从政治高度去认识。

老有所养是人类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社会最基本的责任之一。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大部分农民还游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这种状况的存在,与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与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有很大差距。胡锦涛同志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无论物质成果,还是精神成果,都应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都应该满足全体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农民,占中国人口数量的绝大多数。如果广大的中国农民不能或没有实现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就不能说真正实现了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也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固然,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制约,由于社会人力物力的制约,农村与城市间的绝对差距不可能马上消除,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福利差别也不可能完全拉平。但作为同一个国度内的公民,农民有权利要求最起码的公平正义,政府也有责任保障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严重挫伤农民支持发展、投身建设的积极性,还会引起社会的对立和冲突。

再进一步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也是有正面意义的。农村内需不振很大原因是农民为了养老防病,即使有钱也不敢花。如果我们解决了农民养老这一后顾之忧,农村内需必能从根本上得到扩张,从而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带着真感情去投入。

把中国农民纳入养老保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说到底是要花钱的,甚至还要花一笔不算小的钱。没有基础性的资金作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会流于空谈。对此我们是有教训的。

其实我国并不是从现在才开始考虑农民的养老问题,早在1986年就开始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经过十多年的筚路蓝缕,到1999年无奈地宣布中止。没有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主要原因是政府投入不足,完全靠农民自己缴费的积累。以当时农民的收入状况,显然不可能完全支撑起这一保障制度。

前车之鉴告诉我们,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政府要舍得投入。政府财政是比较紧张,尤其是目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即使如此,只要我们带着感情来投入,正如一位地方领导干部所言,“政府少上几个项目,少搞几个政府工程,钱就可以筹措得到”。

对中国农民带着感情去投入不是一种施舍,而是基于良心的回报。中国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的辛勤耕耘保障了我国的粮食安全;中国农民是我国工业化的付出着,数十年的剪刀差贡献,使得我国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中国农民是我国城市化的支持者,城市建设用地让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城市的高楼大厦又凝聚着农民工的汗水。中国农民为我们的社会做出了这么重大的贡献,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出发展中积累的部分财富为自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撑起一张老有所养的保障之网呢?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以务实的态度去推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我们从农民的角度,以务实的态度把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都考虑充分,照顾周全,制度才能有效运转。

首先,制度设计要简便易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的人数众多,数亿农民要参保缴费,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要领取养老金。制度设计要做到缴费和领取时都简便易行。比如农民流动性比较强,要允许在不同地域参保缴费;农民收入不稳定,万一不能连续缴费时要能有变通办法等。

其次,政策出台要务实。政府确定农民个人缴费率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把农民个人缴费率定低了,固然影响保障水平,但定得过高会把农民吓走,而使得保障制度成为不可能。毕竟农民目前收入还不富裕,也不稳定。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低水平是一个客观现实。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提高保障能力。

再次,区域模式要协同。尽管各地基础不同,情况各异,制度设计可以因地制宜,不必整齐划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毕竟是全国范围内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只有在全国范围内通行才有意义。所以各个地方在进行本地制度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到普适性和兼容性,避免出现农民工因为保障金不能异地转移而被迫退保的现象。

阅读全文

与半月谈职工养老保险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老年人男可以外穿保暖上衣男 浏览:313
北京办理赴日体检哪个医院好 浏览:539
2015中国养老金 浏览:790
长寿花黑腐后怎么修剪 浏览:315
没钱孝顺父母该怎么办 浏览:210
医院体检抽血流得快是什么情况 浏览:116
东风汽车公司老年大学怎么样 浏览:201
2018广东退休年龄 浏览:142
石家庄50岁找工作网站 浏览:603
内蒙古个人缴纳养老金多少钱 浏览:938
财富长寿看哪里 浏览:970
老年痴呆并非理年轻时 浏览:322
脑梗60岁 浏览:829
孝敬父母体贴长辈图片 浏览:243
513厂养老院 浏览:123
江门白水带重阳节登高 浏览:461
老年人过道扶手 浏览:643
老年人打光棍怎么办 浏览:382
养老金采集指纹时间 浏览:803
节食减肥会老年痴呆吗 浏览: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