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宁夏农村养老保险几个挡次
每个地区标准不同,在当地咨询村委会或者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这两种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依然是200元,分别是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一共15个缴费档次,农民朋友在这些缴费档次中自行选择一档缴纳即可。
Ⅱ 宁夏农村养老保险补助多少
2010年04月13日15:18法制晚报
针对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老年人预计城镇居民每月领230元民政部月底将发布补贴统计通报
今天上午,记者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处了解到,今年全国将统一80岁以上老人养老津贴。
该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民政部正在对全国各地的养老津贴制度及实行情况进行摸底,预计在本月底,将发布全国各地实行养老金补贴制度的统计通报。
全国高龄津贴将统一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日前表示,民政部计划今年要在全国统一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因为全国90岁以上的老人相对较少,民政部提倡以省为单位向全国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目前相关文件正在起草中。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多个省份已经开始针对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养老津贴,但并未做到全国统一,各地的高龄老人养老津贴发放的钱数和规定的年龄也有差异。
示范省区80岁以上居民每月可领230元
目前,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津贴发放的示范省区是宁夏。2009年5月,宁夏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区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区。
宁夏的文件规定,凡具有该区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即192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政府给予的高龄津贴。
津贴发放标准随着老年人年龄段按年份调整,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适时进行调整。
宁夏的高龄老人养老津贴制度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记者了解到,民政部曾下发通知给各省区民政部门,要求借鉴宁夏经验,加快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尽快探索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注:按银川城镇居民低保标准计算出
老年津贴示范点发放标准
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90—99岁230元以上
80—89岁230元
分析
80岁以上老人已达1805万
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全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5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
据全国老龄办测算,目前全国80岁以上老人正在超高速增长,约为老年人口增速的2倍,预计到2050年5个老年人中就有1个是80岁以上老人。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除青海、新疆、西藏等地外,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8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增至1.69亿。
过去10年中,我国老年人口增长了5000万,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年均增加800万至900万。
预计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届时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37亿,约占总人口30%以上,三四个人中就有1位老人。
北京落点
30万80岁以上老人
每月领百元服务券
记者从市老龄委获悉,自2010年1月起,全市8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每月都可领到政府发放的100元的养老服务券,该政策目前已惠及约30万老年人。
老人可以使用此服务券折抵现金,向养老服务单位购买生活照料、聘请小时工、沐浴理发、就餐、医疗保健、陪同聊天和日托服务等方面的服务,或折抵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费用。已惠及本市约30万老年人。
与此同时,根据北京现行政策,政府还向全市90至99周岁户籍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发生的,且符合本市有关医疗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给以补助。
文/记者王南李洁
现在只是试点,还没有全国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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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宁夏60岁农民一次性补交15年养老保险 政策有吗
有的来。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源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宁夏农村养老政策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缴纳的相关要求规定:
1、规定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可以从改革一开始就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向省级统筹过渡。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
3、规定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统筹基金;在同一制度内跨统筹范围转移,或者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要在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同时转移部分统筹基金。
Ⅳ 宁夏农村养老保险补助
有,你可以去你们的社保局详细问这件事
有过这种案例,不过各地区的政策有差异,需要你去当地政府部门问,以他们说的为准
另外,你都能一次性交15年了
有这笔钱,自己拿着花不好吗?为什么要交养老保险呢
自己花也算是养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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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宁夏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
2010年宁夏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内容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新政策内容: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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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宁夏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如果是本地常住户口,就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到你户口所在地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