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继承人继承养老保险申请书
第一、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确认直接影响到大陆继承人继承权利的实现。众所周知,遗产继承的发生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的发生。但海峡两岸的现实状况限制了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大陆一方当事人无法及时了解在台亲人的情况,也不可能及时获悉台湾当事人的生殁情况,更无从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包括“死亡诊断书”、“除户誊本”等。
而台湾当局在其“台湾地区人民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规定,大陆居民继承台湾居民遗产的,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3年内,大陆继承人需以书面形式向台湾“法院”表示继承;否则逾期视为放弃继承权。也就是说,大陆继承人办理在台遗产继承的“继承时效”是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3年以内。若大陆继承人未及时获悉在台被继承人死亡的消息,自然也就无法表示继承,从而将导致继承权利的丧失。
第二、关于继承人身份及继承顺序的确认。根据台湾“民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第一顺序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属”,即子女、孙子女等(包括养子女),不受辈份限制;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第三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异父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第四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其中“配偶”并未固定列入某个继承顺序,而是作为继承人与其他实际取得遗产的不同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台湾对“养子”的规定是:一、必须是当事人亲自收养,不得由他人,包括配偶、父母等代为“收养”;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必须相差20岁。上述两项缺一不可。否则该养子是不会被承认享有继承权的。
第三、如何办理继承在台遗产手续。根据1992年两岸在新加坡签订的《两岸公证文书查证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台湾当局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有关规定,大陆居民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在台遗产的继承:(1)在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委托公证书》;(2)上述两份公证文件经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两岸交流基金会“验证”后,才会被“推定为形式上真实”,才可在台湾使用(“验证”通常由在台的受委托人办理);(3)向台湾“法院”提出“继承申请”,台湾“法院”以“民事裁定书”的形式确认大陆继承人的继承权;(4)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5)向遗产保管人(通常为被继承人的善后处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遗产的要求;但每一继承人所能继承的遗产限额最高为200万新台币,超过部分会被“收归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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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死亡后养老保险证明怎么写
您应写:
死亡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因XXXXXX原因于XXX时候逝世,兹有XXX为XXX的法律继承人,身份证XXXXXX,现去办理死亡人XXX的养老保险。
证明人:请村委签字盖章
Ⅲ 死者的养老保险金如何继承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Ⅳ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职工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办?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版件:权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
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
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职工死亡养老金怎么办?
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Ⅳ 退休前去世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领取丧葬费4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2、核对及领取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Ⅵ 在职死亡办理养老金继承人需公证吗
办理养老金个人帐户余额继承,公证不是必须程序,正常情况下凭相应的证明即可版以支取。但权要是继承人有数人且产生了继承纠纷则需要公证或法院的判决书支取。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办理时应提交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Ⅶ 养老保险 自杀 无法出具证明 怎么继承
人员失踪超过三年,当地公安部门可以出具死亡证明。
Ⅷ 老公死了他父母也去世了提取养老金要啥证明材料
1、死亡后养老金领取只能由继承人到社保局领取个人缴费部分。
死亡后养老金领取程序及材料:提供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有单位的,通过单位办理,没有单位的,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额为: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可以继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而不是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全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Ⅸ 人提前去世所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可以由死者的家属活着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死者养老保险账户里个人缴纳的那部分钱,公司的那部分是无法继承的;
1、需要提供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殡殓证明或《死亡报告书》等);
2、由继承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继承人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款项支付方式:个人帐户额一次性支付给本死者的法定继承人。
(9)死前养老金继承人证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部分内容: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