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分求“名义账户制度”解答
所谓“名义账户”制是指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待遇确定型(下简称“DB型”)与缴费确定型(下简称“DC型”)的一种混合模式,它既有某些“DB型现收现付制”的特征,又有“DC型积累制”的某些特征,所以,“名义账户”制既可被称为“DC型的现收现付制”模式,也可以被认为是“DB型现收现付制”的某种变型。
第一,从融资的方式来看,“名义账户”制是建立在现收现付制的基础之上,即社会缴费直接用于支付当前的退休者,但它又不同于传统的 DB型现收现付制,因为“名义账户”制建立的个人账户只是“名义上”和“模拟的”,不是真正意义上即“资本化”的积累制,可以说事实上是“非积累制”。这种“名义账户”制的账户系统仅仅是一种“记账”的管理方式,而不需实际存入缴费。
第二,从养老金给付的条件和规则来看,虽然个人账户中的资产是“名义”性质的,但在退休时却变得具有真正的实际意义,成为记发标准的根本原则。退休金的给付标准严格按“DC型积累制”规则运行,就是说,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个人账户中的“名义资产”即刻便被年金化了。
一般来说,养老金给付的标准主要取决于记人个人账户缴费的积累、“名义资产”的投资增殖、“名义资产”转成退休年金的计算公式、退休给付指数化的公式等,上述4个因素的合计便可得出养老金给付的总额。
"名义账户"制的优点
由于"名义账户"制是一件新生事物,就目前来看,在"名义账户"制的设计和运行中,有些问题可能还未显现出来,有些则可能是暂时的;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缴费确定型来讲可能是优点,但对待遇确定型来讲却很可能是缺点。总的来说,欧亚六国"名义账户"制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
1.在一定时期内它可以适应外部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名义账户"制的模式对外部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尤其对工资水平的变化。对人口老龄化来说,它也具有一些优势,包括对"名义资产"进行年金化设计等;此外,对劳动力规模的波动也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例如,拉脱维亚和波兰的"名义账户"制对未来缴费工人数量减少的情况具有自动调节其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功能。
2.在短期内,为预防出现收支不平衡的情况,欧亚六国的"名义账户"制度几乎都预设了一些自动调节的功能。例如,瑞典设立了一个储备基金,其中包括在紧急时可以变现的资产,还设计了一个特殊的"中断"功能,当赤字超过一定的水平时可以自动启动;波兰在2002~2008年之间每年从工薪税中提取1个百分点用于建立一个应付紧急情况的特殊储备基金。每个国家设计的储备基金情况不太一样,应对紧急情况的机制也不尽相同,但它们都为随时请议会介入而留下了空间。
3.与待遇确定型的现收现付制相比较,"名义账户"制更具有透明度。账户持有者可以随时查看他的账户,可以随时掌握和了解其缴费指数化的情况,不易受到经办机构的欺诈和管理不善带来的风险的影响。例如在拉脱维亚,当政府发布寿命预期退休年金计算公式的时候,每个人都十分清楚自己未来的年金情况。这种透明度还表现在工人对自己退休计划的预期上。例如,对于那些即将退休的人来说,他可以自己计算"名义资产"的状况以决定是提前还是推迟退休的时间。
4.加强了保险缴费与未来给付之间的联系,以较高的透明度重塑和强化了劳动的激励机制。认缴费者主观上讲,"名义账户"制下的缴费很直观地被看做是一种"储蓄",或是一种"真正"的缴费,或是一种推迟的"回债",而不是一种与自己切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税收。这样,通过将缴费与给付联系起来的办法在公共养老保障制度中再现了"保险"的因素,在现存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之内扩大了福利增量,使当前的现收现付制的融资方式更具有可持续性。从客观上讲,名义账户中的缴费余额一目了然,易于计算,直接与其未来的收益挂起钩来,对工人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意大利改革以后,新的养老金给付水平对那些原本想62岁退休而现在则决定65岁退休的人来说每年增加了6%;它还直接地影响了年老工人的退休决策,例如决定57岁退休的人数下降了15%。瑞典人62岁退休时获取的给付的工资替代率是46%,如果65岁退休就是62.60%,如果68岁退休就可以达到82%。留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人数达到一定程度时势必会自动减少退休金的支付压力,降低了赡养率,扩大了资金来源,不但可以成为导致公共养老保险财政平衡的潜力,而且,激励机制的重塑获得了只有单纯的"参量改革"(如推迟退休年龄、或单一地提高缴费标准、或降低养老金标准)等立法措施才能达到的效果,从而达到了事半功倍的目的。
5.它为工人提供了一个更为灵活的退休选择。由于最终的退休金给付标准是根据工龄计算的,所以,那些愿意接受较低退休金而换取提前退休的工人,或那些愿意获取未来较多退休金而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人都拥有了合法的选择权,而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或"惩罚"。对于那些愿意提前退休的人来说,他选择的显然是未来较低的工资替代率。
6.与待遇确定型的现收现付制相比较,它具有较强的抵抗政治风险的能力。年金指数化事实上是个政治性很强的问题,政策制定者可以对年金化的维度进行选择。由于"名义账户"制再分配的功能较弱,所以一般来说应设立一个最低退休金的计划予以补充,而最低退休金的慷慨程度是易受政治风险影响的。此外,由于"名义账户"制是与工资挂钩指数化的,而不是与资本市场挂钩,所以,一般来说它的养老金给付不易产生较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待遇确定型的现收现付制相比,"名义账户"制不易受到过度承诺的政治风险的影响。
7.很适合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在一些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不发达,金融机构不成熟,那么,引入"名义账户"制就很适应这种特殊的国情,就是说,"名义账户"制在来本市场和金融机构成熟起来之前就可以很快地运转起来,同时它又可以反过来刺激资本市场的发展。
8.基本上可以解决转型成本的风险问题。在从现收则制向积累制过渡的过程中,由于旧制度的隐性债务必须要偿还,所以存在着"制度性资金不足"的经济风险,并且这种经济上的转型成本很可观,甚至要持续几代人。"名义账户"制可以有助于削减转型成本所造成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影响,即它可以使其转型成本得以分散化--使之分散到和"消化"到一个年龄跨度很宽的时段里。所谓政治风险主要是指不能兑现未来收益的承诺;所谓社会风险主要是指无力及时调整适应人口变化的政策。这正是目前一些国家已经或正在采用"名义账户"制的根本原因。
“名义账户"制的局限性
虽然"名义账户"制具有较多的优势,但是与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相比却有一些明显的局限性,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以尽量避免在转型过程中出现失误。
1.再分配作用比较弱。与现收现付制度相比,由于"名义账户"制再分配的作用比较弱,所以如果没有"最低退休金计划"作为保障,从现收现付制向"名义账户"制转型就会在退休者之间造成较大的收入不公现象。欧亚六国的实践证明:(1)"名义账户"制的这个局限性导致这样一个现象,即在比较富裕的工人中比较容易推行"名义账户"制,而在较贫穷的工人中则难度比较大。(2)如果没有"最低退休金保障"这个机制,有些工人的境遇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就会变得很糟,对他们来说,就不如不改革,因为现收现付制对他们更有利。(3)对于40年工龄以上的工人来说,"名义账户"制可以提供一个很好的收入替代率(例如税后50%左右)。但对于农业工人、妇女、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工人来说,他们的替代率很可能不到40%。
2.对国民储蓄不能做出贡献。与缴费确定型的积累制相比,"名义账户"制账户中的资产显然不是"资本资产",而是"名义资产",所以,它不会对国民储蓄率做出任何贡献。相反,瑞典的研究说明,"名义账户"制对储蓄率具有一定的负效应。一方面,"名义账户"制不能对经济具有刺激的作用;另一方面,对许多国家来说,经济增长率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样,"名义账户"制就不能像缴费确定型的制度那样对发展资本市场具有较大的直接推动作用。
3.对一些"弱势群体"不利。(1)对妇女不利。一般来说,由于照看子女、老人和家务等原因,工资本来就较低的妇女的职业生涯记录不太连贯,其年金化的预期给付不会很高;另一方面,与男性相比,妇女的职业生涯比较短,而平均寿命比较长,这就等于对妇女实行了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机制,迫使她们希望在劳动力市场上滞留的时间长一些。在拉脱维亚,"名义账户"下55岁退休的妇女平均获得的退休金要低25%。在波兰,提前退休的妇女所获得的退休金要比60岁退休减少50%。(2)对鳏寡老人不利。例如,拉脱维亚取消了对所有配偶幸存者的给付,而拉脱维亚的妇女平均寿命比男性长8年。
4.关于短期内财政自动平衡问题。所谓"自动财政稳定"是指在不经常运用立法干预的前提下养老金计划调整财政风险的能力。之所以强调"不经常运用立法干预",是因为立法干预会导致出现诸多方面的问题。在"自动财政稳定"这个定义中,还有必要将"短期财政平衡"与"长期财政稳定"区别开来。"短期财政平衡"是指避免导致资产减少(部分积累制)和陷入龄危机的各种措施;"长期财政稳定"是指在一段时期内甚至在几十年内允许资产和债务存在着,但在经过一定的财政冲击以后即可马上恢复平衡,进入正常状态。
短期内自动财政平衡是一个非常合意的目标。但是,由于"名义账户"制在本质上实行的是DB型的现收现付制,"终生年金"一直支付到退休者死亡,死亡率预期与实际死亡率之间的差别是短期财政平衡这个目标只能存在于不现实的稳定状态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于是,"名义账户"制就像传统的DB型现收现付制一样,需要其他的财政调节措施予以配合,例如,政府担保、不间断地立法以制定一些强制性的措施(例如即使建立一个储备基金也需要不间断地干预)。从融资与给付上讲由于DB制很难实现短期的自动财政平衡,所以DB制要求国家作为担保人承担一定的风险;而DC制从理论上讲则具有短期自动财政稳定的功能,所以基本上不需要有担保人予以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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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统帐结合”养老保险与“名义账户制”养老保险有什么异同
对于个人来说,没有任何不同。
这只是国家管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模式罢了
『叁』 养老保险中做实个人账户和名义账户两种不同举措看法
经过逾四年的研究论证,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接近完成。
据《财经》记者了解,总体方案中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国有资产划转社保、延迟退休年龄等内容,各方初步达成共识。但无可回避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何去何从,依然深陷争议漩涡。
在中国,养老金个人账户由员工每月缴纳工资的8%形成,权益为个人自有,相当于一份强制储蓄;而单位缴纳的养老金则会进入社会统筹部分,在领取时强调共济,吃“大锅饭”。
个人账户的部分职工退休后能领取多少,与账户里的储蓄金额密切相关。
个人账户,是20多年前上一轮社保改革时引入的新生事物,彼时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初建,但因诸种原因,个人账户很长时间处于空账运行的状态。过去几年的政策也没有明确个人账户的改革方向,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仅做出“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的表述。
它的变动将如何影响参保人未来的生活,至今说法不一。
个人账户流变
与大多数国家不同,中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立基本养老金制度时,采取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并存的统账结合模式。单位所缴纳的员工工资的约20%进入统筹账户,员工自身缴纳的8%则进入个人账户。
从政策设计看,两个部分对应着两种制度和不同理念。社会统筹对应现收现付制,即在职者缴费给退休者养老,其存款不在账户中停留,而是直接被发放至当下的退休者手中;而个人账户对应的是累积制,意味着职工自己攒钱,这笔资金被储存在银行账户上,作为未来的养老资产。
职工在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同样分为两部分,对应着不同的计发方式。社会统筹的发放主要与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虽然参考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因素,但与个人缴费行为的关联性远不及个人账户明显。后者相当于一份强制储蓄,计发方式简明,即将账户中的累计本息除以一个固定月数,每月发放,如对60岁退休的人员,每月发放的待遇为本息除以139,体现“缴得越多,领得越多”原则。
中国的统账结合,意在兼具两种制度的优点:社会统筹对应的现收现付制具有较强的二次分配功能,能帮助缩小贫富差距;个人账户对应的累积制产权清晰,能鼓励人们多缴费。
但两种制度同样各具缺陷早前未受到足够重视:现收现付制受到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巨大压力,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年轻人的缴费压力随之上升,面临可持续风险;累积制的压力来自于保值增值,如运行不善,相当于人们的养老钱贬值。
当初颇为美好的制度设想并未完全发挥预期作用。
由于制度建立前退休或将退休的人们未曾为养老存下资金,而政府又期望他们能够获得充分的养老待遇,偿还这部分历史欠债的任务便转移到了后来的缴费者身上,这也是国内养老保险高达28%的缴费率的由来。这也可以解释,遭遇经济下行期时,降低社保成本的呼声一再出现,但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步子慎之又慎。
同样由于这部分历史欠债,以及老龄人口比例不断提升,统筹账户部分不足以发放给已退休者,只能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填补窟窿。
这样一来,本用于累积的个人账户内并无实际资金,只有一个缴费记录。因此,筹账结合实际上近似于回到了原本现收现付制的老路。
如果只是简单走了回头路,并不可怕。问题在于个人账户中的记账额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最终是要拿真金白银来还账的。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测算,若公共预算收入和个人账户记账规模的年增长率都维持在2015年的水平,到2024年,也就是七年以后,个人账户的记账规模将超过公共预算收入。
这颇令人挠头,而且留给人们想出解决办法的时间已经不多。
决策者多年前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并试图加以解决。2000年起,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被列为试点,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也就是向原本亏空的个人账户注入资金。2006年,试点扩大到天津、上海、山西等八个省市。
然而,事与愿违,辽宁试点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一点资金再次被挪用作当期养老金发放。此后,“做实个人账户”的提法也消失在了后续的政策文本中,个人账户改革至今再无实质进展。
三条可能的改革道路
应该保留表现不佳的统账结合制度,还是干脆回到现收现付?
当前的改革思路大致包括三种:维持现有制度不变,或适当压缩个人账户的比例;实行“分账制”,即将个人账户部分或全部转移至补充型养老制度中;实行名义账户制,并扩大个人账户的比例,改为16%的“大账户”,推动养老金制度向累积制过渡。
不同思路,可能带来不同的结果。
若维持原制度不变,为应对老龄化的支付压力,若干制度参数就必须调整。比如,延长退休年龄、延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时间等。随着人均寿命的提高,当前仅需缴纳15年保险即可领取养老金的做法势必有所改变。
“分账”的思路近年越发活跃。所谓补充型养老金,主要指的是由部分企业为员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有学者构想,由政府为全体国民建立一个新的养老金账户,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和员工向该账户存钱。这一制度设计在国外早有实践,如美国个人退休账户,人们可以轻松查询到自己账户的缴存额记录以及余额。补充型养老金的权属十分清晰,即个人所有,且个人对如何投资享有一定的选择权。但该思路当前最大的困难是企业与政府的积极性不高。2016年仅有2325万人拥有企业年金。
更大的难处在于,转移到补充养老金中的资金必须做实,这将给财政带来压力,或是迫使政府寻找新的财源。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6月底公开称,将尽快制定完成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方案指向的是一些具体商业养老产品,而非建立一个新的养老账户。这或许说明,“分账”思路并未被决策者采纳。
设立名义账户制度,则是基于个人账户已空账运行的现实。在这一设计中,职工依然向个人账户存款,但账户中没有真实资金,所有缴费被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职工的缴费和收益被记账,作为未来发放养老金的依据,强化“多缴多得”,以鼓励人们更多缴费。此外,随着资金的积累逐渐向累积制转型,以提高未来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为了调动人们的缴费积极性,个人账户的比例需要被扩大,如从单位缴费中划拨8%,使得个人账户扩大至16%,这也被称作“大账户”改革方案。
这种方式能够在短期内避免直接向实账转型的巨大成本,同时又由于账户内没有实际资金,在国内资本市场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可避免投资运营的压力。
对资金运营的担心不仅仅对中国是个难题。
2001年前后,是否要引入个人账户就曾在美国激起讨论。美国退休人员协会副会长桃乐茜·西蒙告诉《财经》记者,2008年发生经济衰退后,没有更多人来探讨这个问题,因为人们不愿意冒金融和经济风险。但她再三重申,为了能获得适宜的老年生活,人们必须尽早开始自己的储蓄计划。
对各国而言,考虑是否在基本养老金中引入个人账户时都颇为谨慎。
20世纪80年代以前,现收现付制的传统养老金制度国际通行,进入八九十年代,养老金制度改革此起彼伏,个人账户制度引发了广泛关注,但比较典型和持续的仅包括1955年新加坡建立的中央公积金制度,1981年建立的实行私营竞争性管理的智利个人账户制度,90年代出现的瑞典名义个人账户制度。
美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基本养老金上依然采取现收现付制,职工和企业缴费全部进入统筹账户,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统一支付,不足部分由财政拨付,这种方式易于管理,但容易使财政不堪重负。
作为欧洲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源地,德国的养老金支付也面临赤字危机,领取人数上升,待遇水平走低。尽管已采取延迟退休年龄、减少福利支出等补救措施,但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欧盟国家被规定不能通过举债来提供养老金,德国面临的选择可能是需要降低替代率或提高缴费比例。
国内的大账户方案可以绕开资金运营的麻烦,但会为现有的养老金治理体系带来不小的挑战。《财经》记者了解到,在过去几年间,该方案一度得到决策层的认可,但随后又被搁置。
到底选择哪种方案?
对中国而言,养老保险改革的特殊之处在于“超级老龄化”正在到来。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席恒指出,从2015年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比重持续提高,老龄化速度远高于其他国家。总和生育率长期低迷,而预期寿命不断增长,改善制度的紧迫性增加。
在扩大个人账户和维持现状、通过参数调整提高养老金可持续性两种选择中,理念之别是最显著的差别:前者更推崇精算公平,强调缴费积极性和待遇之间正相关关系;后者则强调在不同社会群体间发挥共济效果。
在一些学者看来,现收现付制将个人的养老金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紧密联系,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如果特别突出个人账户的“多缴多得”,原本悬殊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将被扩大,将更有利于富人群体,从而背离社会保障的初衷。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宋晓梧还担心,若改革既不利于穷人,且个人账户的收益率不高,富人也不积极缴费,会使整个制度陷入尴尬。
作为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度标杆的智利,正进退两难。这个国家在1981年对原本的现收现付制进行彻底改革,由政府承担转轨成本,建立了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
当前,智利的个人账户制度累积了1700亿美元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相当于智利国内生产总值的70%。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俊介绍,智利的个人账户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充足的激励性,覆盖率并不高。
即使强制国民参加养老保险,2009年至2016年智利的平均覆盖率水平也仅为56%,雇员的缴费年份只占其就业年份的一半左右,这事实上会导致参保人退休以后,无法获得足够的养老金待遇。
智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投资回报率也在下降。1981年到1990年养老金实际的平均回报率为12.5%,1991年到2000年为9.24%,2001年到2010年下滑至6.74%,2011年至2016年仅为3.01%。
不过,也有学者提出,即使扩大个人账户,也可以通过一些机制设计来提高再分配作用,比如效仿德国的“里斯特模式”:在缴费时给予部分弱势群体补贴,提高其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收入。
采取名义账户方案还有一个难点:如何为职工向个人账户所缴纳的储蓄计息,这关系到当前职工在未来的养老金收入是高是低。
该方案的支持者、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告诉《财经》记者,记账利率应该是动态的,即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确定。采用名义账户制意味着账户收益率与生物收益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之和)挂钩,或直接将生物收益率作为账户记账利率,使制度平衡运转。简而言之,如工资水平增长快,获得的收益率也高。
当前的个人账户已空账运行,即便未采取名义账户制,也需要给予合理的计息。过去的记账利率既偏低,又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以2015年为例,山东、辽宁、四川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分别为4.25%、2.76%、1.5%。
6月底,全国统一的职工养老金个人账户利率被首次制定并公布,为8.31%。新政提出将参考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因素,而这次调整认为是在弥补过去偏低的利率,并提振人们对制度的信心。在名义账户制下,记账利率的制定过程将更透明,精算程度更高,若个人账户的比例还被扩大,职工或需更多地承担可能出现的经济衰退的风险,养老金待遇未必会延续当前行政化上调的状态。
此外,如下决心向实账累积过渡,转型成本无可避免,缴费的压力可能会被分散到多代人身上,以实现制度的长期可持续。
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改革路径,都难以称得上是完美的解决方案,养老金个人账户将转向何处,还需要审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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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名义账户制与个人账户有什么区别
名义账户制就是把社保账户变成一个银行账户,有清楚的个人缴费记录,将现在个人缴纳的工资的8%和企业配比的20%全都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个人账户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括:①工作人员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②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规定划转记入的部分(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1%减去个人缴纳部分);③挂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从非在职人员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按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当年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参保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伍』 养老金个人名义账户是什么意思
请问咨询的是人寿保险问题吗?
『陆』 个人养老金制度,你知道吗
个人养老金的制度现在随之而来,很多人根据这个问题也不断地上了热搜,个人养老金制度,很多人也是愿意参加。在十四五的规划中也提出,现在发展很多层养老金也是很根本的体系,提高老年生活的概率也是给自己养老最好的,基本意味着我们国家养老保险现在不断的在更新完善,根据自己的意愿也可以参加养老金的制度。
所以现在已经提升到个人养老的制度,已经带入现实社会中,很多人都愿意来参加这个养老制度的体验。毕竟在老的时候自己会根据社会的保障维护自己的生活,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很可观的。但是这个参加意识也是根据自己自愿的行为也不会勉强,毕竟社会的保障都是根据自己意识来决定的。
『柒』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是什么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7%,以后随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缴费不满15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
(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2)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中人")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怎样建立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同本人今后的养老待遇有什么关系?
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2003年度职工个人缴纳的7%全部计入,然后再从用工单位缴纳的20%当中划出4%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从本人缴纳的18%当中划出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因此,职工遇到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或少报工资总额从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时,有权向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各级工会及新闻媒体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目前为18%。
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为企业职工,后因失业、或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也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统一政策并强制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对职工退休以后的退休待遇有何影响?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以后的待遇。我们知道,新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帐户的;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根据本人的缴费基数计算的。如果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并且企业没有足额缴费,那么,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少,计算出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低。同样道理,如果缴费基数大,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那么记入和从企业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多,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后的数额就大,计算出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多,其养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个企业职工,都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督促企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自己退休时养老保险金才能不受影响。
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随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此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个人帐户建立的规模、个人帐户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两部分组成。(2)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3)个人帐户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4)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5)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什么?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职工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6%,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为什么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视同职工工资同等重要?
职工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国家法律规定应得的待遇,两者同等重要。企业缴费是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所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只要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都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能存在有先有后、有轻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缴和拖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企业在破产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也必须在清偿资产时按第一序列优先缴纳。
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对于原在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原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的和从事个体经营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
『捌』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什么
养老金制度,是国家为保障特定公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退休养老的福利制度。特定公民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这些公民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做到“老,有所养”,解除公民对养老送终的顾虑和担心,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减缓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的矛盾有重要意义。
『玖』 “统帐结合”养老保险与“名义账户制”养老保险有什么异同
就是养老保险有两个账户,用人单位缴的那部分钱进入了社会统筹账户里,只有你个人缴的那部分才进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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