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的养老金能转到外地吗
这是可以的。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B. 在上海交的几年社保回家怎么转移
社保转移主要是养老保险转移和医疗保险转移
养老金转移
1在辞职1-2个月后,单位终止交养老金后。
2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去单位所在的地区社保中心。
3打印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拿着 打印的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去新单位所在的社保中心,就可以了。
医疗保险转移
1在完成 养老金转移后。
2在新单位所在地区社保中心,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连续函】寄往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物管理中心 。
4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807号待遇管理部 邮编:200040行政区划代码:319900
C. 上海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社保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D. 上海养老保险要怎么转出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如果您需办理上海养老保险转出,首先需要办理就业登记退出手续才能办理养老保险转出。
办理上海养老保险转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办理的时候要前往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份上缴一份自留,办理机构出具两份《受理情况回执》,经由办理人员签名确定后,一份留在办理机构一份自留,办理材料退还。
办理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就近区社保中心或者是自助查询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所在地区的社保机构,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由外省市社保机构与区社保中心联系。
E. 上海社保怎么转出
1、根据当前政策,你在外地只有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才可以在外地的社保局申请将上海的养老保险转移到外地,其他社保险种暂时不可以转。
2、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F. 上海养老保险怎么转外地
你在外地提出申请即可。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专险,社保转移需要走属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G. 上海社保转移能转多少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