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扣代缴的养老金,银行扣款分录:借: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同意两位
但感觉ls第二个分录借方应该是不确定的 借记现金只是一种特殊情况 万一是从工资里代扣的呢 呵呵
② 工资总额包括代扣代缴的养老金费用吗
一、网络上看到专门注明了“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专会保险与个税、住属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扣款都用记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这个没有错,社保公积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负担的,一部分是个人应负担的,企业缴纳的时候是一起交的,等发工资的时候再从工资里扣掉个人应负担的那部分,而在国税函[2009]3号文件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是不包含在工资总额中的。说的是企业应当负担的那部分。二、用你自己的例子来说,假设A为管理部门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工资5000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应负担社保公积金部分1000应交税费-个税10现金3990各地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采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那么这个数字怎么来,就是统计当地各个企业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从企业费用中工资的数汇总而来然后求出平均数,就拿这个来说计算社保缴纳金额的工资基数要采纳5000这个数,不知这样讲清楚了否,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③ 为企业职工代扣代缴养老保险税金时账务处理
保险金的处理
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虽然制度中未明确把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业的会计已经将这部分的社会保障性支出通过其他应交款中核算。
财政部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此条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处理原则,一是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包括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企业;二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三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交款”;四是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职工个人保险费”。
总之,企业的工资和养老保险费应随同生产的产量等成本相应结转,其扣除也与相应的产量等成本要素相一致,与收入相配比,如此来理解“支付”“缴付”的含义,进行相应的会计和税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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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请问工资里面代扣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个人缴的及单们缴的)
代扣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代扣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保险金的处理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当期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贷:银行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
⑤ 公司代扣代缴养老保险的会计分录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18000
贷;库存现金1800
月末结转并计提社保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8000
其他应付款-养老金2000
上交社保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金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⑥ 新会计准则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
公司负抄担部分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负担部分,在支付工资时计提
借:应付工资薪酬-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注: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上交社保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借: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
⑦ 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分录怎么做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7)贷方发生代扣代缴养老金扩展阅读:
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⑧ 社保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如何做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8)贷方发生代扣代缴养老金扩展阅读: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⑨ 提养老保险的分录怎么做
一、 保险金的处理
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虽然制度中未明确把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业的会计已经将这部分的社会保障性支出通过其他应交款中核算。
财政部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此条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处理原则,一是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包括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企业;二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三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交款”;四是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职工个人保险费”。
总之,企业的工资和养老保险费应随同生产的产量等成本相应结转,其扣除也与相应的产量等成本要素相一致,与收入相配比,如此来理解“支付”“缴付”的含义,进行相应的会计和税收操作。
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计入成本(费用),并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交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本企业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不得由企业负担。
企业应注意,虽然会计上要求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其并不作为随职工工资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的计提依据,也不作为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在企业所得税中计算应付职工薪酬调增数额时,应注意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并不是一定企业发放的全部住房补贴)扣除。
另外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无论是在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关键的问题还是发放的基数与比例要符合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对于发放工资不再分明细项目的企业,其员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住房补贴的基数最好是按企业计税工资来提取,这样税务检查时,也比较容易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三、除“三险一金”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三险一金”只是社会统筹中的四项。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将逐步建立。据了解,目前各地还有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简称“五费”。由此产生了其他社会保险费的税收处理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375号)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十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第四条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因此,除“三险一金”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如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均是同一性质的社会保险费,都是税务部门为主征收,由于职工个人不缴纳,因此也不存在个人所得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