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为在职职工缴的养老保险按最低基数的60%缴是否合法
企业为在职职工按最低基数的60%缴纳养老保险费存在违法的可能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企业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职工本人工资总额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为基数。
有的地方对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实行“差额征缴、差额拨付”的结算方法。其基本做法是:由社会保障机构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应收取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和应拨付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下简称养老金)。
若应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大于应拨付的养老金,则按其差额向单位收取,即“差额征缴”(对单位来说是“差额缴交”即“付差”);若应拨付的养老金大于应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则按其差额拨付给单位,即“差额拨付”(对单位来说是“差额拨人”即“进差”)。
在“差额缴交”情况下,单位在支付“付差”时,按单位缴费金额扣除应收拨人养老金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按个人缴费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按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贷记“现金”。单位向职工收取或从其工资中代扣个人缴费时,借记“现金”或“应付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保险缴费”。
Ⅱ 企业都是按最低基数缴纳的养老保险吗
企业员工参保未按员工的实际收入(上年底平均工资)缴费工资,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说,这是必须得的。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大多数企业都如同案例的操作模式——按照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来给予员工缴纳社保。社保局也无许了,企业也这么在操作,而大多数的员工也这么默认了。作来企业方面来说,员工同意,社保部门也是认可的,就当是合法的。现在员工提出来,要求企业按实际工资来参保,而且不是到劳动部门去投诉的,企业也只能根据该员工的申诉要求执行,否则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仲裁也只能根据法律法规的条文来作出裁决,仍然得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
存在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企业自身要控制成本;控制人工成本是每位老板给人力资源部的基本要求。当然企业的领导者们首先会评估风险级别,如果当风险高的,他们也要果断按法律法规执行,风险级别低的,当然得堵一把,堵赢了就算是赚到了,堵输了就是亏。一般是用工密集型的企业比较偏多,由于员工人数多,而且员工的整体收入不太高,员工整体的法律概念稍微弱一些,而且有些员工也不愿意交太多的社保费用。偷偷说一句,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在做的。
2)员工不愿意按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在用工密集型企业中,80%的员工都不愿意按自己的实际收入来参保,而且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员工是不愿意的参保的,这原因大家都是知道滴。年纪稍微大的一点的员工,认为自己打几年工就回老家了,社保一定要交满15年,退休时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对于这层人员来说,他们认为要交15年的时间比较长,把钱留在自己的口袋会更安全。而年轻的职工们,又认为离退休的时间太长,真到了退休的时候又不知道这社保的政策会啥变。员工自身的顾虑未解除,导致现在强行实施全员参保给HR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
企业未根据员工实际收入(一般情况下,老员工是按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新员工是按参保时的实际收入)足额参保,所存在的风险有以下几点供参考:
1)发生工伤事故时的赔偿标准;企业未根据员工的实际收入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应该按员工的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相应的补偿费用,而且还应补齐社保局所支付的差额部分。实际上这一项并不算是风险,如果企业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也是应该支付的,相对而言,单从此项来分析,企业还是赚了的。
2)临近退休人员的要求或是在职员工的要求;临近退休的员工的,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在退休前去咨询相关专业部门。当他们清楚自己的参保缴纳基数是按当地最低基本工资实施,而退休后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则会少,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都会申诉或是要求企业补回差额部分,包括在职的员工提出要求,企业都有承担补差额的部分金额的风险。尤其是有的企业还未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于临时退休的员工(三五年即达退休年龄的)必须得参保。
3)离职人员的追讨;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也就意味着员工在离职一年内,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承担被侵犯的部分权利。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利提出补缴。但在一般情况下,很少会有员工要求的,据了解,现实的劳动争议中,提出此申诉的案件并不常见。因为企业补足了企业应承担的部分,员工也需要承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根据行政处罚法,追溯的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员工在离职两年内都有诉讼的权利。所以企业在评估风险时,应将离职两年内的员工作来一个评估对象。
4)社保部门的监察;如果企业完全按照当时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来参保,社保部门在审核时也不会让你直接通过,除非企业分了几个档次。我们公司在几年前,同一标准参保,但在五年前就被退单了,后来就只能实打实进行了。据近几个月的社保部门通知,企业必须全额参保养老,而且不能以最低缴费基数参保。这是我们在前几个月收到的通知,而且附近的企业都在调整缴费基数。社保部门也会不定时的到企业进行核实,所以社保将会越来越严格与规范,这已经是一种趋势。当然,最初被查的时候,社保部门会开一个责令改正单,然后限期改善,否则就面临被处罚。
5)客户验厂的要求;在企业有两个上帝,一个是员工,一个是客户。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客户为企业带来价值。所以这两者都是企业必须重视的,而且都必须放在同一等级的重要,企业少了谁都无法生存。客户在对企业进行审核时,也会注重员工社保的问题,但在这里,一般情况下的验厂人员,只要企业为员工买了社保的,都不会特意要求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但也有的验厂人员要求就是按法律法规执行,所以企业可以自行评估。
社会保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的问题点有二:一是职工工作期间社会保险未缴或有时段欠缴问题;二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这样一个涉及每个职工、每家企业的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无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还是法院,都相当慎重,目前的执法环境是:涉及社会保险的业务归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管理,仲裁及法院均不受理。而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采取调解的方式,以减少社保纠纷对整个社会的震荡。
未足额缴纳的风险及现状
当用人单位实现所有劳动者社会保险全覆盖后,最大的问题点就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普遍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尽管这是普遍的现象,但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通常有二个风险:
第一点: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社保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经成为劳动者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大王牌)
关于这个法条的理解,目前有所争议,即未足额缴纳是否适用?从严格的意义来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缴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称为五险)、足额缴(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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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养老保险单位按最低标准交合法吗是不是应该按个人工资的比例来交
不合法,企业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二者一致。
Ⅳ 单位交养老保险工资达不到最低基数是按多少来交
当然不是这样看的了
如果是你自己去交,按照1700的基数,那么交费比例是20%,其中的8%进入个人帐户,12%进入社保的统筹帐户,虽然你的基数高,将来的养老金也多,但是你自己交的也更多了,交20%呢
单位交是按照工资为基数,但是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基数,社平工资的60%,单位交20%,全部进入统筹帐户,自己交8%进入个人帐户,你交的就少了,只是基数低一点
如果单位不按照你的实际工资给你交,那么你可以举报,这个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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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企业给员工按缴费基数百分之十六交养老保险合法吗
确实存在着一些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行为,很多职工直觉上就发现了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
每年各省市都会公布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一般各省市都会以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低为60%最高为300%。
2019年5月,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明确,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改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以前的时候,多数地区是按照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核算的,工资水平要高得多。
比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是6871.75元,而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只有4131.25元。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大约be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低20%以上。
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那么应当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也应当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缴费基数确定的依据
缴费基数究竟是以基本工资、到手工资还是全部工资来计算呢?
实际上依据原劳动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职工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要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核定。
职工工资核定依据,要按照一九九零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月平均工资也就是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即可。
相应的工资总额被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大类。
计时工资,是大家最常接触的标准工资,有的是按照日发放;有的是按照月发放。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就指的是计时工资标准。
计件工资是按件计发的工资,比较特殊使用的很少。
奖金,主要是针对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所支付的一种报酬。不同于加班费。
津贴补贴,还有所不同。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补贴是为了补偿物价变动而设置的补偿,主要有生活费补贴和价格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一般指的是加班费。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般是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病假等待遇支付的工资。
值得一提的是,工资都是应发工资,不是扣完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以后的实发工资。
社保缴费的负担
实际上社保缴费是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比如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6%;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承担6%~10%;失业保险个人承担0.3%~1%,用人单位承担0.7%~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需要负担,缴费比例一般在2%~4%。
实际上,有的地区是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总和征收社会保险费,而有的地区则按照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来征收。第二种方法,只要工资总额确定跟职工缴费基数就没有关系了,这样企业一般不会降缴费基数。
企业降低缴费基数的根本原因还是想降低社保负担,毕竟养老保险缴费总比例可以达到职工工资总额的35%~40%。虽然有的企业表示会将降低的费用用于职工工资待遇的补偿,但实际上真正有多少?只有企业自己才清楚。
无论如何,不按照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维权。
Ⅵ 有不是下限的缴费基数的人员在,但是都以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单位和月缴费基数是如何算
职工上年的工资总额做为下一年的缴费基数,但如果职工上年工资总额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则按60%核定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是没 有扣除五险一金及税之前的应发金额。
Ⅶ 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社保缴费基数指的是你以这个基数标准去缴费的。(相当于单位用这个作为你的个人工资标准,至于你真实的工资是不是这个,那就只有你知道了。)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患病、伤残、失业、生育等原因,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国家福利。
社保包含五个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另个公积金是部分单位才会有的。
职工社保缴费方式:(工伤、失业、生育三个险种不需要个人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
社保中的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分别有2个账户:1、社会(国家)统筹账户;2、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标准:
1、个人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的12%进入养老统筹账户(国企是20%)
2、个人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的8%进入医疗统筹账户(这个比例会有变动的,以前 会有一小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但现在好像都没有了)
个人缴费标准:
1、个人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的8%进入养老个人账户
2、个人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的2%进入医疗个人账户(这个比例会有变动的)
社保享受必要的2个条件:
1、“累计”缴费最低满15年(可以多缴年限,多缴多得)。所以不用担心中途没有缴费的时间。
2、必须达到退休年龄:男性一般是60岁,女性一般55岁;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不同,但都有规定的。
满足以上2个条件:退休时就可以享受退休养老金领取和退休医疗保障
领取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同时领取
统筹账户每月领取标准:领取当年的上一年省平均工资(每年都会变)+社保缴费基数(定数不变之后除以2取平均数后再乘以15%(缴满一年给1%,一般缴满15年,给15%,要是缴20年就给20%,所以多缴年限多得)
个人账户:要是60岁退休,个人账户就只能领139个月(哪年退休,个人账户就规定了能领多少个月的)。也就是把个人账户的钱除以139个月,就是每月领的钱。
那么养老每月领钱:统筹账户+个人账户 就是退休金(一般个人账户能领十一、二年或多一点,领完之后个人账户就没有了,那以后就领统筹账户到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