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破产后职工养老金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企业员工应该何去何从,能够获得什么权益?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⑵ 破产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怎么交
依法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在距法定退休年龄5岁以内的,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提前办理退休;但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不得在原规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再提前办理退休。
⑶ 企业破产职工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是企业走向消灭的一个标志,如果职工的劳动保险问题得不到一次性的解决,在企业破产清算终结后,企业主体消失了,这个问题便将永远无法得到解决,这非常不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从保护职工权利的角度出发,清算组必须对破产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历史情况进行清查,向社会保险管理机关提供职工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历史缴款记录等有关证明文件,实事求是的计算职工每人应补足社会保险的具体数额,并及时与社会保险机关核对相关资料。
由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时常受到政策影响,有的还和当年当地人口的月平均工资挂钩,因此,掌握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并计算职工个人的应缴社会保险费,是清算组必须完成的一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
在清算组与社会保险机关共同完成核对应缴社会保险数额的工作后,社会保险机关将为破产企业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核定单,清算组应按照核定单的要求及时将所欠的社会保险费补足。
⑷ 企业破产职工怎样交养老保险
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和医疗费由当地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由所在试点城市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和《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对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明确规定:
1、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和医疗费由当地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
2、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由所在试点城市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没有参加的企业,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中支付;
3、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
原劳动部于1995年印发了《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明确指出:
凡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凡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规定达到规定年限(15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月支付其养老金,不得采取一次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⑸ 国有企业破产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怎么办
国有企业破产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对其拖欠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职工的社保和工资是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破产受理职工养老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