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机关养老保险并轨实施细则

机关养老保险并轨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09:33:00

①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何时执行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从2014年10月开始个人交保险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养老金并轨正式启动,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改变
人手发放一张社保卡
此次国务院明确养老金“并轨”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意味着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总数近4000万的庞大群体都将启动改革。
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及其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吃的是“财政饭”。而改革将改变这一局面:今后这些人群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缴费
职业年金个人需缴工资4%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领取: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计算:
每月工资5000,得缴600
公务员小明除去津贴、补贴等,每个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小明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
职业年金方面,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这样,小明又要缴200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的400元,一共缴600元,这笔钱是从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将进入小明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
领取
2014年10月1日是关键点
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因此10月1日成为领取养老金的关键点。
10月1日前已退休的
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0月1日前参加工作、10月1日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10月1日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
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可以选择按规定补缴一些钱,然后享受养老金;或者直接转入一种养老保险体系,拿比较低的养老金。
注意: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待遇
退休领多少钱与职称无关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此外,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基本工资配发的退休金与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当,但是加上按照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就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如今,这一因素不复存在。
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这些改革要点也不可忽略—
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离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关系转移: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
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筹资机制:
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解读
职业年金是否强制实施不好说
对于《决定》的印发,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蔡向东表示,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样的。其中的区别,主要体现职业年金上。《决定》中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蔡向东认为,“应当”在这里还不能理解为“必须”性的“强制”。因此,职业年金是否能强制实施,实施的具体办法等还得看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如何制定。
蔡向东说,实际上,当前企业职工除了强制实施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外,也还有企业年金制度,只不过该制度对企业来说不是强制实施的,而是企业根据本身的经济效益和人才发展战略来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实施的规模。2012年末全国有5.47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截至2013年3月底,我国实有企业1374.88万家,这说明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还不到0.4%。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②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2017年养老金并轨改革启动,近4000万公职人员将缴养老金。外媒称,中国将实行养老金改革,数千万端公家饭碗的公职人员将和企业职工领取同样水平的养老金,还有一千多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将受到下调影响,其养老由公家管变成社会管。
据报道,随着包括陕西、吉林、青海、辽宁等26个省份陆续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方案,这项改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目前,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约三倍左右,一旦并轨,将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1500多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将进行调整。
报道称,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并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方案明确表示,中国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而单位需缴纳员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此《决定》一出,意味着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养老金,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养老。
报道称,中国实行的一直是养老金“多轨制”,即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享受不同的养老待遇。尽管几十年来政府对制度细则有过多次调整,城乡之间、城市内部不同就业人群之间仍然存在巨大的养老待遇鸿沟。目前居住在中国农村的社会观察人士田奇庄说:“我所知道的好多公职人员的退休金达到7000元,可是农民只有70元。”养老金并轨后,公职人员将和企业职工实行同样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两个群体的待遇差距也会随之缩小。
根据方案,并轨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轨前参加工作,方案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此外,养老金计算标准也由身份级别转为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进行均等分配。
(资料来源:南方财富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实施方案文件

2015年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正式实施(全文)
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决定》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④ 2019年10月1日养老保险并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从2014年月开始个人交保险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养老金并轨正式启动,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改变
人手发放一张社保卡
此次国务院明确养老金“并轨”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意味着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总数近4000万的庞大群体都将启动改革。
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及其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吃的是“财政饭”。而改革将改变这一局面:今后这些人群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缴费
职业年金个人需缴工资4%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领取: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计算:
每月工资5000,得缴600
公务员小明除去津贴、补贴等,每个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小明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
职业年金方面,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这样,小明又要缴200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的400元,一共缴600元,这笔钱是从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将进入小明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
领取
2014年10月1日是关键点
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因此10月1日成为领取养老金的关键点。
10月1日前已退休的
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0月1日前参加工作、10月1日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10月1日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
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可以选择按规定补缴一些钱,然后享受养老金;或者直接转入一种养老保险体系,拿比较低的养老金。
注意: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待遇
退休领多少钱与职称无关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此外,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基本工资配发的退休金与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当,但是加上按照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就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如今,这一因素不复存在。
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这些改革要点也不可忽略—
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离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关系转移: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
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筹资机制:
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解读
职业年金是否强制实施不好说
对于《决定》的印发,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蔡向东表示,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样的。其中的区别,主要体现职业年金上。《决定》中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蔡向东认为,“应当”在这里还不能理解为“必须”性的“强制”。因此,职业年金是否能强制实施,实施的具体办法等还得看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如何制定。
蔡向东说,实际上,当前企业职工除了强制实施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外,也还有企业年金制度,只不过该制度对企业来说不是强制实施的,而是企业根据本身的经济效益和人才发展战略来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实施的规模。2012年末全国有5.47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截至2013年3月底,我国实有企业1374.88万家,这说明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还不到0.4%。

⑤ 公务员社保并轨细则

本人作为相关工作人员,回答如下:

一、首先我们来了解目前我国养老金的现状。目前我国的养老金实行的是双轨制:即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的收缴、退休核准、退休金发放及标准都是由人社部门下属的企保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收缴、退休金发放由财政部门负责,退休核准则是由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下属的公务局负责,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不同,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退休工资差距较大。

二、关于公务员养老金并轨。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到,就是改变目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双轨制现状,实行并轨,即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企业员工,养老保险金的缴纳、退休核定和退休金发放及标准都实行统一管理,主要就是将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到社会养老金体系中,并轨后无论从体系上、模式上还是缴费公式上,两大板块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将一致。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全部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

三、关于并轨时间和并轨后续工作。并轨改革从2008年开始试点,即将于今年实施,但人社部相关人员表示,并轨方案还在讨论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开始养老金并轨了,并轨完成后人家也和企业职工一样拿养老金,这就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的问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阅读全文

与机关养老保险并轨实施细则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和父母什么交流 浏览:568
和父母最佳的相处时间是多少小时 浏览:532
80岁老人不想吃饭瘦 浏览:463
舜孝顺吗 浏览:120
什么类型的白酒好喝不上头还养生 浏览:918
80岁老大爷抽烟 浏览:514
梦到去陌生老人家玩 浏览:228
养老保险柜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浏览:613
运动小标兵父母怎么感言 浏览:471
外地人在北京社保退休待遇 浏览:395
老工人老年痴呆可以办残疾证吗 浏览:666
单位体检女性都有哪些项目 浏览:594
在韩国养老院上班一个月挣多少钱 浏览:78
老年人的脚弓下塌是什么原因 浏览:697
养老金中断补交 浏览:237
鹿晗的父母干什么的 浏览:694
南宁市敬老院招聘信息 浏览:443
重阳节校长对退休教师发言稿 浏览:598
人老了养老能指望哪个部门 浏览:353
临时工没交社保怎么退休 浏览: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