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出炉,上调多少
江西2019年养老金调整实施细则出台了吗
B. 江西省退休中人中企改制中人的养老金调整方法
江西省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方案是在原来工资基础上上涨5%的工资。
C. 江西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江西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赣人社发〔2020〕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2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三、资金保障
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基金及各地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解决,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办理程序
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五、其他事项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和增加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11号)规定的原则执行。
六、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运行,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20年7月14日
来源依据: http://zfgb.jiangxi.gov.cn/art/2020/8/21/art_45495_2740204.html
D. 今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何时出炉
2016年,我国复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制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1亿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也提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提高覆盖面。
养老金的科学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们普通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已正式启动。
E. 2014年江西省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正方案出台了吗
有,因为今年
F. 江西省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调整
今年工人,公抄务员,部队,城袭市低保人员,都要长工资或提高待遇。退休职工也不例外,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上涨幅度作为参考,由省里提出方案,采取一次出台政策,三年连调的办法,提高退休职工的待遇。即从2005\2006\2007年三年,每年7月1日为准。
G. 2014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多少
关于2014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2014年江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正式出炉,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增长水平高于2013年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对象为我省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同时,我省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增长水平高于2013年。
按养老金水平分9档并与缴费年限挂钩
另据了解,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方面,将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注重公平和保基本,适度向低收入者倾斜,并扩大低收入群体的倾斜面并加大倾斜力度,共分九个档次。同时,按缴费年限调整,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高龄人员获特殊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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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方面,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特殊倾斜力度,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2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38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86元的标准增加。此外,考虑到这一群体长期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多数人员生活困难,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今年按有关文件规定调整后,再按照高龄特殊倾斜标准的60%增加。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最迟4月中旬发放到位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解决。
据介绍,我省将在3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并将积极筹措资金,协调好银行、邮局等基本养老金代发机构,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最迟在4月中旬发放到位。
H. 江西企退人员养老金今年15连调 降低单位缴费比例
4月10日,记者从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最低可降至16%,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与此同时我省明确,今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企业15连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步4连调。
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
据介绍,2018年,我省连续第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连续第3年同步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18年7月底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全省有315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从2018年10月1日起,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5元。三是继续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连续第14年提高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将130元作为伤残三级人员的调整标准,并据此推算其他级别的调整标准。将2018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到72.79万元,增长8.27%。
2019年,我省将继续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企业15连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步4连调。同时,贯彻落实好江西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国家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争取提高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
下月起降低单位缴费比例
2019年,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制定全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最低可降至16%,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同时,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一直在路上,2018年,我省再次出台阶段性降费率政策,从2018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执行19%至2019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使用社会保障卡缴费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实现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等服务的身份凭证,实现新增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费用、新增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2019年底前,实现60%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费用、60%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利用电子社保卡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加快推动服务线上化、移动化,实现经办窗口扫码经办,线上线下协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