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四川调整养老金具体方案是什么
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
时间:2014-3-20 23:07:30 作者: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82125 评论:243
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川人社发(2014)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按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 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州)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二)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隔离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 )有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14年3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
(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
② 四川省退休人员养老金14年怎么调
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社保局获悉,近日全省5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上调了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525元。此次上调,惠及成都12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3年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7类情形还可重复累加实施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此次调整,领取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我省近年来加大了调待标准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调到3元/年。此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幅越大。
同步播报四川上调工伤人员待遇近日,我省上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据悉,伤残1~4级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6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490元的,增加到1490元。伤残5~6级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10元。成都市将在6月补发相应工伤人员1~5月应增加的待遇。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
③ 四川养老金调整方案
1。 3.5元乘工龄加(上工资低于2513元的工龄30年以上的的每人每月加45元,不满的加40元,不满10年的加30元。2 工资不满2513元的加90元,低于3500元的加70元,低于4500元的加50元,4500元的加30元。高工加120元,正高工加220元
省人社厅3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l日起,为我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最低每人每月提高120元。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发放到位。
连续11年提高今年每人每月最低增加120元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这是我省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着力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所确定的调待标准是各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0%。这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超过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达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
鼓励长缴多得超过15年最低年限每超1年加7元
今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的最大亮点在于,挂钩调整待遇提高,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计算,而在去年调整时规定的是每超过最低缴费年限1年增加5元。“此举进一步体现了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平均年限不长,相当部分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为15年。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要求,我省从2013年开始对超过15年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进行增发,按每超过一年增加5元调整。
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企业退休职工611.4万人。
养老保险待遇怎么调?
此次调整方案:
筅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筅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年增加7元。
筅适当倾斜的对象为三类:
一、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原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二、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发。2014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每月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三、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发。对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平均养老金水平保底后,再另增加30元。符合挂钩调整办法和适当倾斜对象及标准的,可以重复累加享受。
怎么算?
以张三为例。张三退休前连续缴费15年,目前每月领养老金1000元,本人不是倾斜对象,那么本次调整后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 1000元 +120元=1120元。但如果张三退休前连续缴费40年,本人又是倾斜对象,那么调整后他的养老金计算为1000元+120元+(40年缴费年限-15年最低缴费年限)×7+倾斜标准=1295元+倾斜标准。
④ 四川社保养老金 能再调吗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两部分挂钩。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8%;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3%。
(三)适度倾斜。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员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已确认记载的为准,并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⑤ 四川省养老金的上调规定是什么
缴纳养老保险金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只是为了让我们的人民能够享受到更多的权利与政策,其实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过程,就是在前期的时候你进行相应的缴纳,在后期的时候你也能够领到相应的钱。除了一些退休金以外,你也能够领到养老保险,而国家这样做,其实我觉得更多的时候是让全国的人民明白国家时时刻刻都在注意你们,你们是国家的一部分,对于养老保险因为出台了相应的新规则,每一个地区又是不同的。
1.每一个地区都有它自己不同的缴纳方式。
当然还包括非常多的内容,如果想要更加清楚的去了解的话,可以去有关的部门进行一定的了解,然后再根据这些调整去缴纳费用。
⑥ 四川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你觉得哪个范围才合理
政府为了给四川提供更好的生活,也更好的保证他们生活的基础条件,已经调整了四川人民的基本养老金。我个人觉得这种范围确实非常的合理,这些年大家有没有发现东西在不断的上涨,我们平时买一块钱一个包子,现在几乎涨到两块钱一个,猪肉现在也不断的在上涨,人民根据这些上涨物价不断的膨胀,在工作中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让老百姓们吃穿住行都有一定的影响,所以退休人员的收入肯定还是要按照最低标准的工资来说,已经进行了调整这样的话还是非常合理的。
除了这些之外有很多人可能还会有加班费,就算是工资比较低的话,有很多企业核算也还是很高,劳动价值更加的值钱。对于工资来说觉得还是很有保障的,现在的水活不断的在提高,所以说四川人民的养老金肯定也会在提高这一政策。希望涉及到很多地区帮助更多的人生活方便一些,这样的话老年人就会快乐一些。
⑦ 2020四川调整退休养老金方案
二零二零年四川省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方案是在原来工资基础上上涨百分之五
⑧ 19年度四川何时调整养老金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版按照2018年退休人均基本养老金的权5%增涨,所有在2018年12月31日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人均可享受。
不过,19年涨退休金什么时候能补发到位各地区时间不一致,且每个退休人员能涨多少以实际补发为准。
⑨ 四川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的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养老是一件民生大事,我们国家虽然人口众多但是仍然是出于劳动力确实的状态,这也与我们国家的人口出生率也就是生孩子的人减少的原因有密切关系。
《分工意见》中提到人力资源部和财政部牵头,将会于4月底推出相应措施并在年内持续推进。除了调整养老金之外,政府还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打造了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尽最大可能地为人民争取更多的利益。
⑩ 四川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标准
经四川省政府批准,四川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出《关于今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并就具体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组织落实,力争在本月底前,务必在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养老金上调 涉及230万人
2008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和时间是:2007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此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加水平将超过人均100元,将会惠及更多的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高于2007年,调整时将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养老金上调将覆盖四川230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养老金调整 特殊人群有倾斜
据介绍,2006年四川有201.4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得到调整,调整后,四川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的583元增加到764元,增长幅度达到31%。去年,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人均80元的标准增加。经过2005~2007年3年调整,四川人均养老金已接近900元。尽管四川已连续三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与现在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经过本次调整,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已进一步缩小。
本次养老金上调,依然实行“普调+特调”原则,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将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新中国前老工人、原工商业者和195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再适当进行倾斜。
“之所以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倾斜,主要是考虑到他们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的退休人员相比,待遇差距过大;早期退休与近年退休的人员相比,待遇差距也存在不尽合理的问题,应当逐步予以解决,让他们享受改革开放的社会成果。”省劳动厅有关人士指出,今后,四川将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到2010年后,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可达到1200元左右,达到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增加养老金 资金有保障
据介绍,近年来,四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全力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连创新高,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对四川的支持,从资金总体情况看,2008年四川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有保障的,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四川将进一步通过加大调剂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加强扩面征缴、增加地方财政补助等办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