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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失地农民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1-10-22 18:25:27

㈠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意思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滚姿首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民承包土地(指耕地,下同)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2)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个人承包土地被征用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

其中被征地80%(不含80%)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比例在20%—80%之间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被征地比例在20%以下的,村委会调剂补足土地的,不属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被地比册液例在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1)宁夏失地农民养老金扩展阅读:

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居)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报被征地数量、参保人员等情况,并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后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准。

符合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先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记入个人账户,并发给参保人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册,手册准确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缴费情况,作为参保人员缴费凭证。

㈡ 我是宁夏银川的!我想问下 我已经交了18年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现在我准备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转为成社保,

你想问什么

㈢ 我的宁夏如何交失地养老保险

由于各地失地 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 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失 地农民的缴费标准 :
1、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
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2、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
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3、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4、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㈣ 宁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宁夏征地农民年内养老保障全覆盖

4月1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宁夏针对16万被征地农民建立独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将按征地时不同年龄段决定缴费比例。今年我区将分3个步骤逐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即从村干部、失地农民逐步推向农村全覆盖,目前我区农村养老保险“三步走”战略正迈出第二步。

据悉,根据我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指导意见》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被列为征地养老人员。征地养老人员按照各地确定的每月养老保障金标准,乘以计发月数所得出的养老保障金总额,实行一次性全额缴费后,便直接享受政府计发的养老保障金。男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列为征地参保人员,按照确定的养老保障金总额实行一次性缴费与个人继续缴费相结合,待到达领取年龄后领取养老保障金。具体为:男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确定的养老保障资金总额实行一次性全额缴费;男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女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确定的养老保障资金总额的80%实行一次性缴费;男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确定的养老保障资金总额的60%实行一次性缴费。继续缴费具体标准从60元至240元分10个档次。

资金筹集方面,个人缴纳不超过筹资额的30%,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村集体补助部分不低于筹资额的20%;政府承担部分不低于筹资额的50%。对于部分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自治区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补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领取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计发标准按领取养老保障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

㈤ 宁夏吴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己交够15年,断交一年,我想继续在交,可以补交吗

如果你的年龄不满60岁,是可以继续交养老保险的。

㈥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原则。

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60%、政禅返府补贴40%;1999年1月1日以后至试点方案实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70%,政府补贴30%;试点方案实施后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80%,政府补贴20%。

年龄不同缴费年限不同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确定最低缴费年限不同的是,试点方案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年限与参保人年龄有着直接关系,分为3个标准。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下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至男70周岁、女65周岁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以15年计,每增加1周岁减缴1年;男70周岁、女6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


(6)宁夏失地农民养老金扩展阅读: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弯袭锋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1、退休死亡,埋晌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

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

(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

(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

(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㈦ 失地农民满六十周岁国家规定每月该发多少养老金

失地农民满六十周岁国家规定每月该发多少养老金问当地

㈧ 我是宁夏吴忠市被征地农民,政府没有给我买一天养老金,请问怎么办。

第一不是地被征用就是失地农民,如果还有其它地也不算,第二一般按亩计算,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的。第三中国社会农村还是养儿防老为主,社会养老保险还没有全覆盖。

㈨ 宁夏吴忠失地农民养老怎么交优惠政策

失地农民基本养老 保险执行个人缴费、集 体补助和政府补贴 的原则。

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 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60%、政府补贴40%;1999年1月1日以后至试点方案实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70%,政府补贴30%;试点方案实施后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80%,政府补贴20%。

年龄不同缴费年限不同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确定最低缴费年限不同的是,试点方案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年限与参保人年龄有着直接关系,分为3个标准。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下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至男70周岁、女65周岁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以15年计,每增加1周岁减缴1年;男70周岁、女6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

㈩ 在宁夏女儿出嫁在本村可以做为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人员吗

在零下女儿出嫁。在本村可以呀座位。买实地。农户养老保险基础人员吗?我认为是不会的,不管是出嫁不出嫁。他的地给哪儿还是给那?当然了,每个地区有不过不同的地区。他们的政策你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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