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两地交社会保险,退休时按怎样的标准领退休金
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在29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回保险关系转答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贰』 两地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内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九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2)两地养老金扩展阅读: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
第八条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
(二)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附件6)。重复缴费清退金额计算方法:
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
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
(三)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
第九条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下同)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抵扣后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向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发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通知单》,通知其协助抵扣。
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完成抵扣后,应将协助抵扣款项全额划转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同时传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回执》。
『叁』 两地都交了养老保险怎么合并
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内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3)两地养老金扩展阅读:
青岛市的做法是:
(一)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后,信息系统自动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
(二)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重复缴费月份录入信息系统,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重复缴费清退金额计算方法: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 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
(三)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
『肆』 两地都在缴纳,是两地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不可以,重合的部分会进行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企业交的那部分会归当地社保统筹基金里保障当地养老金发放。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伍』 两地交纳养老保险是否可以
1.对同一个人来说,不可以两地交纳养老保险;
2.如果你原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专属,现单位也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想两地交纳的保险合并计算交费年限,唯一的做法就是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不办理转移手续一定没办法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3.办理了转移手续,你以后就可在呼和浩特正常领取养老金.领取
『陆』 两地同时缴纳社保,退休后可以领取两份养老金吗
不可以,同时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被查到是需专要将其中之属一报停的。如果没有被发现在退休后也是可以发现的,那时不能领取两份退休金。
退休待遇核算时要把不同时间、不同地域缴纳的社保进行合并计算,同一时间段内重复缴费的,要退掉一处社保。
两个地方参保的,缴费时间没有重复的,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参保期间缴费时间有重复的,个人账户合并,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重复缴费期间不重复计算缴费年限。
『柒』 你好!两地同时缴纳养老金
不能合并,需要清退一份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并入统筹基金。
清退,就不存在工龄问题,而且养老保险使用的不是工龄,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捌』 可以两地上养老金吗
1.最好是停交和封存,因为重复交的部分将来是不能重复计算的
2.按照北京目前的规定,交费没有达到15年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金,但是可以转回户口地
3.如果不停交的话,北京这里也交够15年,理论上是可以领取两份的,因为可以两地办理退休,目前全国没有联网,存在理论上的可能,但是将来怎么变,还是未知
『玖』 两地两份养老金如何如何处理
不是领取双份退休金,您的情况是宁波的10年养老保险没有算到退休工龄里面。现在少拿10年工龄的退休金。您应该审核退休工龄时候的提出疑义,已经拿3年退休金维权很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