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国养老保险金发放方式是什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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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广泛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已经形成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的社会保障的核心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性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事故保险四个项目。
丹麦和德国同一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所不同的是德国针对职工,丹麦针对全部人口,丹麦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政府发布法令的方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即1601的《伊丽莎白济贫法》。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其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保险项目包括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和待业等。
1984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改革阶段。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首先是从项目开始的,当以企业为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时,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
经过30年的努力,建立起了以全体国民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主要项目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资料来源:
⑵ 老人移民英国后需要交养老保险吗
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养老金计划包括对全体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的国家基本养老金和对雇员提供的与收入相关联的国家第二养老金,所以如果英国公民没有工作或是没有在英国缴纳过个人所得税的话,就只能领取英国政府为所有英国公民提供的国家基本养老金。
⑶ 英国的养老金包括哪些方面
养老金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居民户口回本原件答;《档案委托管理卡》。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
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⑷ 英国增加养老保险年龄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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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解析:文段主要阐述了英国养老金制度的四项改革措施:一增加养老保险缴费,二推迟退休年龄,三扩大职业养老金的参保人数,四成立低成本的国家职业储蓄信托来管理职业养老金计划。第一、三项措施可增加...
⑸ 国外养老保险的几种模式及启示(资料)
资料介绍一、国外养老保险的几种模式提高到r5%左右。第三.缴费基数规 (一)烈美国和日奉为主的“传统定上限为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原则,r 型”养老保险模式限制退休后的过高收人,美国缴纳社- 这种模式强调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会保险费的基数有个上限:工资收人 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承担者:主要超过上限的部分不缴纳保险费,也不 运用社会财力自筹自支,发挥社会组作为养老金的计发基数:随着物价和 织自治自管的作用,国家制定法规,对工资水平的提高,这个上限也是不断 其加以监督并进行宏观调控。它贯彻调整的担者。国家以公共支出的方式向全体 “选择性”原则,强调个人责任给付2、养老金的管理。美国的养老保公民宴施普遍的社会保障待遇,并把 与收A、交费相联系。险由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的社会保它看作公民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这 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障署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直接管种模式贯彻“普遍性”原则,范围包括 纪30年代。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完理到每个养老投保人和退休者,企业“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 善,美国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社完全解脱了这方面的负担。社会保障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最主要 会保障体系。目前美国的社会保障由署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实行对每个劳的特是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 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部分动者发放社会保障号码的制度.便于的养老保险体制,把各个阶层、各种职 组成.在全国统一实施。记录职工的工资收人和保障费的缴纳业的人都组织和吸引到国家、企业、个 l、养老金的筹集。第一.采取保情况;实行档案记录,按号码设立档案人三结合的养老保险网里。从总体上 险费形式:从1937年超开始在全国统卡,井用计算机储存,记录职工个人的来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基本形式 一办法征收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按历年工资收人情况;按照档案记录和是国家举办的“基本养老金”从1948 雇员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向财政部国内养老金分段计算办法计核退休者的年实施,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个人交纳 工资局缴纳。保险费由企业在每月发养老金标准;预测基金收支趋势,最长的所得税,由财政拨给,国家统收统一言凳雾
⑹ 国外有没有养老保险
国外养老保险有哪些类型
1、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保险对象通常是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及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中等,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在43%左右。其待遇支付对低收入人群有利。
2、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所有退休国民,都可以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所需资金由政府税收支付。
3、混合型养老保险。此险种的养老待遇通常要比普遍年金的待遇要高,主要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及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国外社会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外国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也采取了这种养老保险制度。
国外养老保险现状
1、德国:法律规定“延迟退休年龄”
德国社民党及基民盟联合政府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通过的提高退休者年龄的法案。
2、芬兰:鼓励延长工作年限
依据新的养老金法,养老金参照职工整个工作年限计算。芬兰人若从20岁开始工作,52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可获得退休前工资的45.6%的养老待遇。若62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可领取退休前工资的60%。而若67岁退休,退休后每月则可领取退休前工资的80.45%。
3、法国:养老金体系碎片化
在法国,可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法定年龄为60周岁,但另有规定,受薪者一定要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才可以享受养老待遇。也就是说只有在20岁起工作整整40年,才可以在60岁退休时领取全额退休金。
4、英国:改革时间表已定
于2011年起,其国家女性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每2年增加1岁,最终于2020年与男性持平,提高到65岁。从2020年起,无论男女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都会进一步提高,到2026年、2036年、2046年,所有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将分别提高到66岁、67岁和68岁,每10年增加1岁。
⑺ 养老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基本养老金水平较高的国家有意大利、荷兰、奥地利、西班牙、瑞士等。在意大利,退休金按最后就业十年中最高三年的平均工资的80%计算;荷兰,是低收入者可领取原工资收入的80%作退休金;奥地利,基本制度的退休金很高,也体现为其所占原工资比例很高,而且还规定,凡就业年限达45年时,工资必须大幅度晋升,最高可提高原平均工资的80%,由此计算出的退休金自然也很高,而西班牙则规定:工龄满35年可领取的养老金为最后七年中最高两年平均工资的85%,这一比例也相当高;其它如瑞士,比例也比较高,可领原工资的70~75%。
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国家有法国、芬兰、德国、丹麦、英国等,比如法国,是根据最高十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养老金;而芬兰则规定,基本制度退休金和老年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原工资的60%,德国的退休金最高比例则为原工资比例则较高,为75%,这是因为公务员无法享受到企业补充养老金。同样是这些国家,基本养老金制度的不同体现在补充养老金制度的发达程度。如意大利,其补充退休金比较微薄;而荷兰,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为雇员提供个人寿命保险,这是自愿的;奥地利,其补充退休金发展缓慢;而西班牙则没有统一的或有组织发展的补充退休金制度。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国家则有着较发达的补充退休金制度。在法国,设有各种职业的补充制度(达700多个)以及各种老年补贴;在德国,补充制度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公立部门的工人、职员的法定退休金加上补充退休金的总额,相当于公务员的法定退休金(占原工资的75%),此外还设有兼职职业退休金,私营企业的雇员不享受该制度。德国另有一类叫义务制度的补充养老金制度,也很发达,67%的企业与29%的手工业都建立了义务制度,该制度的养老基金由企业分摊和个人自愿交纳形成,具有互助性质。在丹麦,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实行集体保险或企业、企业之间建立自治的财务管理机构等方式,实行一种财务自治、具有承包性质、适用于18—66岁(每周至少工作10小时)的劳动者的强制性补充养老金制度。
而瑞士则例外,它属于高福利国家,在保持较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同时,也规定了强制性的补充养老金制度,以保证公民较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商业养老保险一般立足于个人的自愿加入,作为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有益补充,在西欧各国普遍较为发达,它对范围广泛的追求老年生活更加幸福的公民特别是就业期间具有高收入者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如意大利、荷兰、奥地利等国家,由于补充养老金制度比较薄弱,其公民参加商业养老保险比较踊跃,私营机构举办的养老制度或商业养老保险的辅助作用显得也很突出。
西欧各国的养老金制度除了上述基本内容外,一般都还包括对某一特定人口群或特种行业雇员的特殊政策,比如在英国,对丧偶的妇女,60岁才能享受丈夫的退休金转让权力(通常可继承全部退休金),对丧偶的男性则限制较严。在法国,实行特种职业老年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龄与领取的退休金数量上优于普遍职业养老退休金政策,详见表1。同普通制度一样,特种制度的养老基金也由个人、雇主分担,两种制度领取的退休金多少不一,其中矿工与国营铁路公司雇员享有国家最优惠养老金待遇。
德国分阶段改革
德国公共养老金制度曾经是世界上最慷慨的福利制度之一。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顶峰,德国一位拿平均工资的普通全职工人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是工资的70%,远高于美国的40%。
此时一些人口趋势研究报告为这般慷慨的制度敲起警钟。德国的生育率很低,在欧盟国家中也居于倒数。再加之不断增长的平均寿命,人口结构将从2010年开始明显恶化。到2030年,适龄劳动力人口将从4200万减少到3300万,赡养率将从55%几乎翻倍到115%。
德国采用的是典型的现收现付型养老体制,由在职的一代赡养已退休的上一代,以支定收,基本没有结余。在这种模式下,115%的比例将必然引发养老金难以持续的财政危机。
虽然是看到了长期的趋势所在,但也惟有眼前的急迫感才能让政客们下定决心,对现有的制度开刀。
与此时德国的无限风光相比,上世纪90年代初刚刚完成两德统一的德国却是欧洲大陆经济发展最暗淡的一块,统一后十年的平均经济增长率仅为1.95%,失业率从1994年开始持续超过10%,最高达到过12.7%,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受到质疑。
1998年社会民主党的施罗德一上台,就开始推动德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改革,养老体制改革是重头戏。时任德国劳工部长里斯特(Walter Riester)在2000年秋天提出了第一份改革草案,经过一年的讨价还价在上议院得到批准,但改革的措施已经大打折扣。
“很多具体措施在最后一刻与工会妥协而放弃,因此在缩减开支、降低赤字上没能发挥太大作用……但2001年的改革却具有实质意义,强调了降低法定国家养老金比例,加强个人和公司养老金的比重,建立德国养老制度三支柱的体系。”普朗克社会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Societies)的布斯迈尔(Marius R. Busemeyer)认为。
此前德国养老体系虽然也已经存在国家法定养老金、企业年金和个人保险三个部分,但由于国家法定养老金占到绝对多数,另外两个支柱,尤其是私人养老保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当时德国退休人员85%的收入都来自于国家法定养老金,相比之下英国为65%,美国更少只有45%。
里斯特改革的主旨就是要将私人部分切实建立起来,他计划从2008年开始,政府通过减税或直接资助的方式每年投入200亿德国马克(当时相当于90亿美元),激励人们最多拿出收入的4%参加私人养老金,同时逐步将法定养老金的比例减至60%。
2001年的改革还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劳动者和雇主共同支付的养老金贡献率上限:在未来20年不得超过20%,2030年不得超过22%。根据德国劳工部在1987年所作预测,如果不进行任何变革,在人口结构变化的前提下,要想让现收现付的养老体制避免入不敷出,企业和员工共同支付的养老金贡献率从1990年将持续增长,如果经济前景不佳,到2030年贡献率将超过40%,即使是在年景好的情况下,2030年的贡献率也会超过35%。 深入剖析起来,中国内地、印度与泰国养老金准备的景象比其他地区来得更为复杂。这些区域在人均所得排行中榜中垫后,更遑论提供普遍性的养老金安排。但他们的确为特定职业人群提供养老金安排,首先是公务人员,或其他可以区分出的特定人群。
中国现行的养老金体制是这种双重体制的一个典型范例:乡村地区的养老金体制建立在补贴和互助基础之上。这类养老金的资金来自集体与乡村企业的供款,参与者所能领得的养老金金额极低,并同供款年限挂钩。城市地区的养老金制度则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样貌。城市养老金制度将随收随付式与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的基金式养老金结合起来,于1997年起施行,并于1999年扩大,将非国有企业员工也纳入其中。但当前只有不到二成人口加入这一体系,且这一体系面临严重资金不足的危机,特别是在沿海城市里,人数不断增长的中产阶级要想在退休后维持同退休前相同的生活水准,必须要自行多加准备才行。
同中国内地相比,印度问题较为轻微,但泰国面临的困境则与中国不相上下。在泰国,养老金通常同工作岗位挂钩,大型企业多半自行设立员工养老基金,但大多数人口根本未加入任何养老金计划。鉴于印度和泰国均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而泰国的窘境尤甚于印度,当前,两国均致力发展拥有稳健的基金式要素的养老金制度。
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中国养老金制度建设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中国养老保险保险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统账结合的新制度得到认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起步,然而,新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基金征缴收支赤字增加,养老金支付面临巨大压力;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养老保险背负历史债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缓慢,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善等问题。为此,应积极借鉴欧美养老金制度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完善我国养老金制度。
2013年4月起,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标准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