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市退休证写基础养老金是多少吗
很多地方都写。主要是写首次退休的退休金,以后每年增加的退休金就不写了。但社保工资都有记录。
Ⅱ 天津退休金怎么计算
依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津劳局[2006]329号)天津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工人员)。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自治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截至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缴费年限×1%
Ⅲ 天津市农村老年人上调多少基础养老金
天津市他在农村的老年人在上调我们多少基础养老金是我觉得应该上调30%左右。
Ⅳ 天津退休金的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4)天津市基础养老金扩展阅读
1、按退休金筹措方式
在实务中,企业制订的退休金的筹措方式可分为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2、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3、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4、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可分为约定提存金办法(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plan)和约定给付办法(defined benefit pension plan)。
约定提存金办法是企业按照退休办法的规定,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退休基金,交给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将属于该职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给已退休职工。通常每年提取定额的基金,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如工资的5%)提取的,职工退休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取决于提存的金额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业并不保证退休金给付的数额。
约定给付退休办法是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支付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在职工退休时分期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只要职工退休时企业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义务,企业是否按时提取退休基金则由企业决定。
Ⅳ 天津市政府2020对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上调多少基础养老金
关于你所询问的对65岁的老人上下养老金的比例是多少,这个可以根据当地的市政府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一下了解。
Ⅵ 天津市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比例是多少
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八条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由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按月优先代为扣缴。
(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四)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超过百分之三百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五)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为其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
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为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本人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本人缴纳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向养老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终止或者变更与养老保险有关事项时,应当在终止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受理登记的养老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保险费满十五年的,从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6)天津市基础养老金扩展阅读
天津2019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7613元。
(二)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7613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1至6月已按照7073元标准缴纳2019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以按照最高不超过17613元的标准,补缴5至12月的缴费差额。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364元。其中:1至6月已缴纳2019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调整前的补贴基数给予社保补贴。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5871元。
(七)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Ⅶ 天津市社保退休金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回职工月平均答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Ⅷ 关于天津市基础养老金的计算
新的计发办法,将在职职工参保缴费年限作为计发养老金的基础参数。其中,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都与缴费年限紧密挂钩。新办法还对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比例,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等也重新进行了调整,特别突出了建立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养老保险基本原则。按照国务院“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确保新老办法平稳衔接的基本要求,新办法特别注重新老养老待遇的基本平衡,通过对“中人”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和设定五年过渡期,以及在过渡期内实施发放补贴、控制增幅和差额补齐三项过渡政策,确保新计发办法实施后的退休养老待遇不降低。“新人”随着缴费工资基数的提高,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养老金将得到相应提高。充分保障了参保职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益。
老人、新人、中人制度不同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老人”是指2005年底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他们仍按原来的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新办法不适用于“老人”。即“老人老办法”。
“新人”和“中人”将按照新的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新人”是指1998年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新人”将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新办法鼓励“新人”提高缴费基数,坚持正常缴费,退休后多得养老保险金。即“新人新制度”。
“中人”是指1998年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中人”是这次养老金新计发办法的最先受益者。特别是在个人缴费窗口坚持正常缴费的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将在新计发办法中受益颇多。按照老办法,“中人”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125元补贴四部分组成。新办法规定“中人”与“新人”一样,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同时考虑到“中人”在1998年1月1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为了确保新旧待遇的平衡,《实施意见》特别规定,对“中人”再增发过渡性养老金。今后“中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为使“中人”待遇不降低和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过渡,新办法特别设立了从2006到2010五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中人”将分别根据不同退休年份,实行发放补贴、控制增幅和差额补齐三项过渡政策,以保障新老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平衡。过渡期将于2011年结束,过渡期结束后,将统一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实现新老办法的接轨。
新老办法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不同
老办法以职工退休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基础养老金,与本人缴费情况没有直接联系。新办法“中人”和“新人”都以“全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计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看出,计发基数有两个变化,一是由“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改为“全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显然“全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要高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一变化直接表现为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提高。二是在计发基数中,引入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这一参数的引入,改变了老办法中基础养老金与本人缴费多少无关的弊端。新的计发办法将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1993年实行个人缴费后职工的实际缴费水平,共同作为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基数。这样既照顾了老企业职工利益,又体现了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并充分体现了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强调了个人效率,形成了个人缴费水平越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就越高的激励机制。
新办法调整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
缴费满15年是参保职工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按照老办法,参保职工只要缴费满15年,其基础养老金就可以按照退休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缴费年限再多,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也不再增加。没有体现个人缴费年限与待遇相挂钩,忽略了个人的“效率”贡献。
新办法对“中人”和“新人”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实行“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发比例上不封顶的新政策,职工缴费年限越长,计发比例越高。如:缴费年限15年的,按15%计发,缴费年限30年的,按30%计发,以此类推。此项政策将基础养老金待遇与职工本人缴费年限紧密挂钩,职工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就越高。新办法在兼顾“公平”中突出了个人的“效率”,真正体现了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的相对应,缴费与待遇相挂钩及享受养老待遇的公平公正。按照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对坚持正常缴费的“中人”和“新人”非常有利。
新办法对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时间长短做出大调整
按照老办法,无论退休时间(年龄)早晚,个人账户养老金都以10年(120个月)均分,每月发给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新办法对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做了较大调整。按照新办法,“中人”和“新人”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数额多少不再按10年120个月均分,而要根据退休时的年龄差异,按照不同的月数计发。如:45岁退休的,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数额,要用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216个月。50岁退休的,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数额,要用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95个月,60岁退休的,用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仅除以139个月。由此可见,个人账户养老金将随职工个人退休时间早晚发生变化,退休越早,计发月数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越低。
随职工退休时间的错后,计发月数逐渐递减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新办法,对提前退休人员不利。进一步说,退休时每位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是一个固定值(相当于分子),按照新计发办法,退休时间越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就越多(相当于分母越大),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少(相当于比值)。由此,可以看出,新办法鼓励职工到龄退休,尽量延长缴费年限,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减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以提高养老金的整体水平。
Ⅸ 2019年天津社保养老金每人每月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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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又涨了!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内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容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江苏省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办法》执行,这是我市第六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待遇,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于3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