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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村租房养老

发布时间:2021-10-08 22:12:53

Ⅰ 退休后去农村租个带小院的房子怎么样啊

我的回答不怎么样,不信你去试试!

一,说说不怎么样的理由!

1,今天农村与过去相比,确实起了翻天复地的变化,但是与城市比较相距还很大,非你想象中那么美好,如果真正农村真的有许多地方比城市好,国家还需推动城镇化建设吗?有那么农民尤其农村精英弃村城里买房落户城市吗,既是精英就不是傻瓜,所以一般要到农村养老应深思。

5,又如养鸡下蛋,如今农村人多数已不养鸡了,如鸡瘟病,还有卫生问题,如今农村搞文明创建。

6,如今农村都是老人小孩,如果你是一位外地人,又不是抱团去农村养老,如何与他们交流沟通。

二,对城市退休人员去农村养老几点粗浅的见解!

1,我不反对城市退休人员去农村养老,但必须有国家政策作支撑,如宅基地,老祖屋问题,小菜地问题等要有政策规定,而有序进行,不支持私自双方交易。

2,中国自古以来有叶落归根的传统文化,政府应鼓励从农村走出去的精英退休后应回农村养老,他们是一支振兴农村强有力的队伍,这股力量不能忽视,这样做既减少了城市压力,又使农村增添了活力,如果能传承这种文化形成一种风气,城乡到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许多村庄也不会消逝,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3,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如果有意愿去农村养老的是很多哇,应该当做一种产业来发展,政府引导,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这样便于管理。

Ⅱ 求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细则

附: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险费交纳

第三章 养老金给付

第四章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五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章 处罚

第七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工作。最近,以省政府令的形式下发了《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加大了行政推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现将《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83号)转发你们,供参考。

附: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公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社会保险与家庭保障相结合、自愿投保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含乡镇企业,下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第二章 保险费交纳

第五条 交纳保险费的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

第六条 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有条件的地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可予适当补助(含国家让利部分,下同)。个人交纳的保险费和集体的补助分别记在投保人名下。

第七条 投保人原则上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乡(镇)企业职工由其所在企业组织投保。

第八条 保险费分按月交纳和一次交纳两类。按月交纳标准设2、4、6……元等档次;一次性交纳标准设200、400、600……元等档次。

第九条 投保人可根据其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交纳保险费的分类和档次,也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的变化相应调整交纳保险费的类别和档次。

第十条 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应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在没有实行独生子女补助的地区,独生子女的父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其集体补助可高于其他投保对象。

乡(镇)企业对职工及其他人员的集体补助,应在缴纳所得税前按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17%)提取并税前列支。

第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投保人不能按期交纳保险费的,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可暂时停止交纳保险费;恢复交纳保险费后,对于停止交纳期间的保险费,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补交。

第三章 养老金给付

第十二条 投保人年满60周岁后,根据其交纳保险费的档次及年数领取养老金。投保人交纳保险费期间调整过交纳保险费档次的,应将不同档次不同时期所积累的保险费金额合并计算后再确定其领取标准。

养老金给付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投保人在60周岁前身亡的,个人已交纳积累的全部本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应及时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

第十四条 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到身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将非城镇户口迁往异地的,若迁入地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将其保险关系(含除管理服务费后,个人已交纳积累的以及集体补助的全部本息)转入迁入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退还其交纳积累的全部本息(扣除管理服务费)。

投保人因招工、提干、考入大中专学校等原因将非城镇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转入单位已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可将其保险关系(含扣除管理服务费后,个人已交纳积累的全部本息)转入其所在单位投保的保险机构,或将其交纳积累的全部本息(扣除管理服务费)退还给本人。

第十六条 养老金给付权益不得转让、抵押、还欠贷。

第四章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为单位统一筹集、核算和管理。

第十八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应在银行开设银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除留足需现支付的养老金外,应按有关规定要求使其保值增值。保值增值的途径主要是购买国家发行的债券、存入金融机构。增值部分并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得直接用于投资。

第二十条 储存、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单位,应保证向投保人如期足额兑付,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基金的安全运行和承担相应的风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储存、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民政厅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一次性提取,实行分级使用,其提取比例为当年收取的养老保险费总额的3%,具体管理使用办法按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按规定提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以及个人领取的养老金,都不计征税、费。

第二十三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和其他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二十四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实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任主任,民政、财政、计划、税务、乡镇企业、计生、教育、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贯彻和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各级民政部门应设立具有协调能力和法人资格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经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应责令当事人限期如数退回虚报冒领的养老金,并处以相当于虚报冒领款额30%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及时足额支付养老金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足;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擅自提高提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比例,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直接用于投资的,责令限期追回投资,并没收其投资所得,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贪污、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对农村优抚对象、社会救济对象、五保户、贫困户的现行保障办法仍予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有关问题,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记得给分哦

Ⅲ 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的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养老金参保缴费规定

1、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缴费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集体补助构成。

1)个人缴费分为5档,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2)集体补助由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标准不应低于每人每年30元。

三、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四、养老金待遇

1、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2、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3、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3)湖北农村租房养老扩展阅读: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2、办理方法

到户口所在村委会填写《登记表》4份,《户籍表》2份,贴相片,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16至59周岁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100—3300)缴费,由村街经办人员开具收据并填写《缴费明细表》。60周岁以上人员不需缴费,填写《待遇申领表》2份,提交存折复印件两份。

Ⅳ 在农村租房后只是养老休闲临时住需要给身份证吗

在农村租房后只是养老休闲临时住不需要给身份证的,但也应该出示身份证登记一下

Ⅳ 退休男想到农村去租房子养老可以吗

根据来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源《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Ⅵ 湖北农村交养老保险新政策2019

部门已来开通“湖北税务网上源税务局”网上缴费、“湖北税务手机APP”掌上缴费、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预存批扣代缴、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柜台代收代缴等缴费方式供已办理参保手续的缴费人自行选择。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办理参保并完成缴费手续的城乡居民,可在2019年度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Ⅶ 请问,现在农村有房屋出租养老吗

现在农村还有房屋出租养老吗?这个答案是肯定的,而且是非常受农村人欢迎。

其实大家可以看到这种现象,农村人现在有钱就盖房子,房子很多,但是人口确实不多,比如以前的农村一大家子有好多人,祖孙三代挤在一座宅子里,而现在却不一样了,很少有之前的那些大户了。

因此在农村肯定有可以租住养老的房子,这里环境好,空气好,有利于人们的养老,其实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建议,现在有的农村已经开始出现了空心村,很多的农村房子闲置,这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将这些闲置的房子租给城里的老人养老,也是一种资产盘活,也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城里人来了农村,既可以养老,也崔进了农村的发展,一举两得。

Ⅷ 湖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9年

新农保缴费标准国家建议的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一些地方增加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五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但是最多可以缴费15年。
新农保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存储总额÷139
如果每年交100元,退休养老金=55元+100*15/139=65.79元/月;
如果每年交500元,退休养老金=55元+500*15/139=108.96元/月;
如果每年交1000元,退休养老金=55元+1000*15/139=162.9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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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退休后想去农村养老,可是没有房子,该怎么办呢

从城市退休,想回农村老家养老,这个想法符合叶落归根的中国人的基本思想,并且农村山青水秀,空气清新,人情关系融洽,还有一拨老街旧邻,非常适合颐养天年。可是,有许多离开农村的人,多年在城市飘泊,农村老家已经没有了住宅。想回农村买栋房屋吧,但是最新的国家宅基地管理办法,已经明确限制了城市人口到农村买房,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到农村买房,无法取得相关手续。这怎么办?

三,租房和借房养老。

其实,在农村租房养老,真的是个不错的选择。现在大部分农村,闲房比较多,租费相当便宜,甚至,本家当户的,有时候有些闲房子,可以免费让你住,不过你的条件相对较好,按时候打点点人情,别亏待了人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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