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养老保险与工龄
现在没有工龄,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缴费一年就计算一年,不缴费就不计算,对于城镇职工,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光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是不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
② 工龄和社保的关系
工龄是计算社保缴费的年限。
工龄是按档案里记录的首次工作时间算起的,如果你在通讯公司里的工作经历没有进入档案,你可以到原单位申请将你的档案转入你新工作的单位,以便新单位核定工龄时有依据;
但如果通讯公司是私人企业,参加工作档案材料可能不够规范,国企也可不采信的,这不是一个证明可以解决的。
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对于现在的年青人来说,基本上是不能与工龄混为一谈的,工龄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关系,主要是针对老一辈的人,他们工作的时候国家的社保政策还没有或不完善,国家就把他们的工龄当作有缴社保的时间叫视同缴费年缴。
不工作的人只要去社保局交养老保险,他就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
认定工龄
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 精神,《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
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的要求,部分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的连续工龄计算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2)单位工龄和养老保险有什么关系扩展阅读
特殊工龄
公私合营企业职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计算
1.国营企业中,公私合营前原在私营企业连续工作的职工,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时算起,小商、小贩、小业主、小手工业者、独立劳动者及其雇工,均不属于私营企业范围。
2.公私合营前的工商业者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公私合营时计算
中小学民办教师工龄计算
1.中、小学民办教师在1979年7月23日调动(招收)到其他部门,不再从事教育工作的,从调动(招收)到其他部门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1979年7月 24日以后调动(招收)到其他部门,不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中、小学民办教师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与毕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中、小学民办教师在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学习期间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知青工龄计算
1.城镇知识青年下乡插队期间(指本人和户粮关系均转至农村社队),凡于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学习期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城镇知识青年在下乡插队期间触犯法律被判处徒刑或管制的,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仍回农村插队的,应从重新插队)后开始计算。
被判处劳动教养的,在解除劳动教养后仍回农村插队的,一般将其劳动教养前后在农村插队劳动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回农村参加劳动的,缓刑期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
受处分计算
1.企业职工因过失犯罪,情节较轻而被判刑和劳动教养,并由企业保留职工身份的人员,刑满解释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又由原企业安置就业的,可将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回原单位安置就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合产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可从服刑或劳动教养前参加工作之日起算起。
2.企业职工在实施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后,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其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连续工龄,可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退伍义务兵
1987年12月12日以前,城镇退伍义务兵待分配的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1987年12月12日以后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农村退伍义务兵回农村安置后又被招工参加工作的,其年龄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博士生和在职硕士生
根据《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一、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龄计算问题,仍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工龄-临时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简称《草案》)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由此,如果是以在单位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临时工当然应该有工龄。
参考资料
网络——工龄
网络——社会保险
③ 关于养老保险与工龄的关系
外地户口在本地可以办理个人社保,办理方法有个人名义缴纳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或续交。工龄指的是职工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
因此,养老保险并不代表就有工龄,养老保险就开始有工龄养老缴费年限与工龄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工龄的分类:
1、一般工龄:累计工作年限(可以间断)。
2、连续工龄:不间断工作年限(养老保险实施前,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缴费年限:
是指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时间。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不完全等同。根据现行政策,缴费年限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三、“视同缴费”年限:
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通俗地说,养老保险实施前,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四、“实际缴费”年限:
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工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3)单位工龄和养老保险有什么关系扩展阅读:
特殊情况的连续工龄计算:
一、上学期间的连续工龄计算。
职工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期间的连续工龄计算,分三个阶段处理:
1、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其在校学习期间及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上学,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但其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学习期间及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1979年以后考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关于军龄和知青连续工龄计算。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当兵期间的军龄,可与参加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之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生产劳动的时间也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