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社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多少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0+1)%,个内人,2%,
住院医疗保险容:单位,(4.5+1)%,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承担)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按行业分类,有不同的缴纳比例,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于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经宁波市房委办批准,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8%。
2. 宁波的单位如何给员工交纳社保
平时没事无需去社保处的,但有以下几种情况你就要去了:
1、有新人进来,如果他以前在其他单位缴纳过,你拿到他的社保中止单,(有的地方不需要,最好问他要来),然后去社保处填一张《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增减表》,需要填上他的身份证、姓名、增减类别为“1”、户良关系是城镇的填“1”是农村的填“2”,缴费基数按照他的工资来(但是你最好问一下你们领导,一般单位都只给员工缴纳基本基数,就是1353),然后将单子给社保处工作人员。
2、有员工辞职,你要在他辞职的第二个月23号前去社保处将他中止,还是填一张《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增减表》,步骤跟上面差不多,但是增减类别一栏你要填“4”,代表中止。然后再填一张《宁波市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内容也是差不多,但是要注意医疗保险这一栏的日期要比其他多一个月。
3、有员工需要补缴以前的保险,你就填一张《宁波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补缴有两种情况:
一、补缴的是本年度的,基数不变。
二、补缴的以前年度的,基数一律为2254。
注意:以上所有的表单都要盖公章。
这只是几种经常出现的情况,还有一些不是经常要做的,比如每年4-5月份修改基数,还有变更参保类型,大致跟以上差不多,你也可以去社保处咨询的。
3. 宁波养老保险交满15年,每个月能拿多少啊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抄之一的,可申袭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 宁波个人企业为职工交养老保险金每月最低多少
一般月缴纳数=社保基数x缴纳比例,最低是5%的标准,也就是最低基本工资的百分回之五。
缴纳基本养老保答险费的标准:
个人缴费基数和比例:企业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负担8%,其余12%由雇主负担。
5. 宁波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已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新增人员,如符合参保范围,单位应专及时办理参保属人员增加手续。
(1)单位填写《宁波市普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并提供有关材料。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按“参保对象审核”的要求进行审核。
(3)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审核同意后,按《养老保险手册》发放的程序发放《养老保险手册》。
(4)单位应同时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重新核定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
6. 宁波市的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几种个人和企业的缴纳比例是怎么样的
职工低标抄准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例为20%,企业职工个人为8%;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24%;个体工商户雇工本人为低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与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一致。目前,企业缴费比8%,雇主为其缴纳16%
7. 宁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交多少
按缴费工资为基数,个人承担8%,单位承担14%。
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是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个人8%,用人单位14%的比例缴纳。本人缴费工资,按照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确定,本人月工资低于2878元的,按2878元确定;高于14387元的,按14387元确定。
个体劳动者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线,自行选择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省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60号
一、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从2009年7月1日起,在省社保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20%调整为14%。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5月4日起开始申报》
从2016年5月4日起,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16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387元、下限为2878元。